責任主編:張心華
環保署日前在已經通過的,台塑與全球最大苯乙烯橡膠廠──美商科騰(KRATON)合資的六輕4.7期投資審查結論中,要求台塑將「燃燒塔(含異常排放)、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及歲修作業之有機揮發物(VOCs)排量」納入六輕污排總量計算。不過台塑認為標準過高、窒礙難行,向環保署提出多次申覆審查,要求刪除該項決議內容,但最後均遭駁回。台塑日前對媒體表示,可能因此考慮「撤資」或「提行政訴訟」(相關剪報)。另一方面,經濟部工業局認為環保署的環評高標恐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擔憂台塑與美商科騰合資的停擺,可能阻礙國內外業者對台灣投資環境的信任,經濟部長施顏祥日前表示希望再多跟環保署溝通(相關剪報);環保署長沈世宏等人8日接受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時,針對上述環評爭議,再度被立委質問,並努力開展攻防。
對於業者的不滿與政府經濟部會意見的相左,沈世宏在受立委備詢時強調,環保署立場並非「以環保打壓經濟」,而是已經綜合對「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等各類因素考量,希望從中取得平衡;面對部份立委質疑環保署的新設空污管制標準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阻礙未來企業投資」,及另一部份立委要求將管制標準一體適用到其他工業審查裡面的這兩種聲音,沈世宏表示,油漆塗佈與燃燒塔等非製程產生的 VOCs本來就含括在空污總量管制裡面,並非環保署在審查六輕4.7期時才「新增」。沈世宏並解釋,即使在開發案核准後才發現其他可能對環境的不良影響,必須要求新增5項VOCs的限制時,也是《環評法》要求主管機關應負起的責任,沒有不符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
至於環保團體質疑六輕廢水海排導致海洋酸化污染(相關剪報),以及六輕所排放的VOCs也已超過環評核定量每年4302噸(相關剪報), 沈世宏表示,廢水與空污排放的把關權責主要在雲林縣政府,與環保署無關,他強調,過去100年度六輕VOCs總量3,739 公噸的查核結論資料「也是雲林縣環保局給的」,環保署只是在六輕4.7期環評差異分析審查時順勢予以採納。另外,針對雲林縣政府9月1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希望環保署駁回六輕4.7期申覆案之立場後,環保署在9月17日也發佈新聞稿批評「雲林縣政府環保局於2012年9月11日發出的新聞稿,是拋出另一個煙幕彈,引導民間團體及國民誤以為本案決定權還在環保署,巧妙地藉『籲請環保署駁回台塑申覆以維護國民健康』的新聞稿,將目前已完全落在雲林縣政府身上必須站在第一線維護國民健康的法定職權,拋給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
雖然台塑申覆案履遭環保署駁回,不過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北辦公室主任粘麗玉認為,環評結論當初既然已經通過,環保署本來就不應該還讓業者還有「申覆」機會,這件事過去也「前所未有」,認為環保署此舉本身就是一個「放水」行為。而日前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也投書媒體,批評「六輕申覆破壞法制」;面對六輕4.7期的環評結論爭議,業者、中央、地方與民間都各自提出了反彈意見立場,不過目前該環評仍維持原定結論(相關剪報),未受爭議影響;目前台塑六輕的4.6期仍在環評小組審查中,4.9期投資及南亞4.8期投資則仍待工業局審查,未來台塑六輕四期的擴廠計畫能否順利持續和走向何方,目前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