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苗栗縣政府以BOO形式(Build, 興建-Operation, 營運-Own, 擁有)委託業者開發的「福祿壽殯葬園區」開發案(相關報導),由於選址、汙染,以及破壞生態等原因,受到當地居民長期的反對;今天(10/29)後龍反殯葬園區自救會動員近百名民眾北上監察院陳情,他們控訴:苗栗縣縣長劉政鴻涉嫌違法圖利業者,以每坪60萬元的價格販售豪華墓地,炒作「陰豪宅」土地牟利,並使當地保育類動物石虎棲地遭到破壞,因此要求監院調查有無不法;輪值委員黃煌雄接下自救會陳情書後,也允諾將啟動調查。
增劃違反區域計畫規定 開發根本不需要
自救會顧問林一方表示,目前整個中部地區納骨塔平均使用率只有32%,扣除預計的未來需求後仍有約45%的餘裕,依照《中部區域計畫》已經不再需要納骨塔;此外,苗栗縣既有的火葬場中,使用率最高的也只有39%、骨灰存放設施使用率最多約44%,墳墓使用率更只有4%,在各項殯葬設施使用率不高的情況下,他認為沒有增設福祿壽殯葬園區的必要性。
不過,苗栗縣政府民政處生命事業科科長竺學致表示,過去民眾習慣將遺體往新竹或台中火化,「錢都給外縣市賺去了!」因此才會選擇在苗栗中央、接近人口密集區的後龍興建福祿壽殯葬園區。林一方則認為,增設殯葬園區違反區域計畫是「無可反駁」的事實,縣府的解釋只是「牛頭不對馬嘴。」
廠商違法 地方護航 中央漠視成共犯
林一方指出,殯葬園區預計興建8萬個納骨塔、9千個土葬區和許多樹葬區,其中納骨塔塔位最便宜的也要13萬,整體利益可達800億;然而原本的得標廠商「全安泰」卻違反「股權不得轉讓」的契約規定,將全數股份移轉給福祿壽,已經違反當初的招標規定。自救會會長許金福則表示,後龍鎮最早的規劃是「大學城」、「河濱運動公園」、「濱海遊憩區」或「自然生態教育區」,沒想到縣府卻要在此開發殯葬園區,業者舉辦的說明會,也沒有廣邀民眾參與,讓他們有被蒙在鼓裡的感覺。
許金福批評,殯葬園區距離學校和民宅不到300公尺,已經違反殯葬設施空間裡的「鄰避效應」規劃原則。林一方也說園區內有7成山坡地屬斜度40%以上的「五級坡地」,依法不應開發。針對自救會的批評,竺學致回應,位於殯葬開發區內的5級坡地將直接予以保留,「不會破壞開發!」他強調縣府都是「照規定做」,絕無自救會所稱的違法情事發生。
另外,林一方也譴責內政部作為主管機關,卻以「尊重地方權限」為由,允許苗栗縣政府違法在此劃定出一座廣達24公頃的東亞最大墓地,致使本案環評與用地變更審查得以在縣府委員的強勢指導下過關,自救會表示,將要求立法院對此展開進一步的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