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解禁豬農不滿 小豬仔告衛生署及食品衛生處瀆職

2007/08/17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原本被農委會列為禁藥的瘦肉精,經過農委會和衛生署會商後,卻變成可以開放使用。此舉除引發豬農不滿聲浪外,現在更傳出豬農質疑衛生署怠忽檢驗瘦肉精殘留量問題。今(十七)日更有台北養豬協會成員抱著豬仔到台北地檢署,由小豬仔象徵性按鈴控告衛生署長及食品衛生處處長瀆職。

告發狀中指出,去年十月十一日農委會防疫檢驗局就去文衛生署,將受體素之「培林(名 Ractopamine)」(或稱瘦肉精)列為禁藥,並表明國內畜產業者不得使用該項禁藥,進口肉品則不得有該禁藥殘留。但是,衛生署卻遲至今年六月才對國內生產或國外進口肉品進行檢驗,其中自美國進口豬肉遭驗出殘留受體素。

而協會估算從去年十月到今年六月,共有七千四百噸美國進口豬肉,以抽驗比例換算,應有兩批約一千多噸含禁藥成份的美國進口豬肉已被民眾食用,影響民眾甚劇。

告發狀中也表示,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明知受體素食用後可能危害國人身體健康,在農委會發文通告八個月後,才對進口及國內生產豬肉進行檢驗,而大量殘留禁藥的豬肉流入市場販售,對國人健康造成無法預估的嚴重危害,已明顯怠忽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第八條有關法定掌理事項的規定,同時也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

而衛生署署長侯勝茂及該署食品衛生衛生處處長鄭慧文為該業務的直接負責人,因此,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之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向北檢進行告發,並建請檢察官針對此案涉及不法部份儘速發動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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