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31
針對安泰投信接受政府基金委託代操投資新上櫃「盈正」股票發生損失案,金管會自99年10月起調查,迄本(101)年6月28日做出裁處書,載明安泰投信經理人謝青良以職務上所獲知之資訊,利用他人名義買賣與所管理委託資產持有相同之有價證券,且未向所屬公司申報,違反全委管理辦法第19條第1款、第19條之1規定。並以安泰投信對謝員違規行為未善盡督導之責,核有監督管理不周,處以警告,並命令解除謝青良職務。勞保局及勞退監理會旋函請安泰投信就勞保及勞退基金投資盈正所生損害負起損害賠償之責。此外,勞保局及勞退監理會亦決定未來5年安泰投信不得參與全權委託公開甄選。
勞保及勞退基金委託安泰投信代操投資盈正股票損失金額分別為5,434萬元及8,117萬元,經向安泰投信進行追討,除勞保基金1,200萬元已匯回帳戶,餘款亦將陸續返還外,有關勞退基金部分,因安泰投信僅同意賠償謝青良本人所操作帳戶1,362萬元之損失,基於謝青良時任副總經理,且為全權委託部門主管,爰要求安泰投信應負監督不周之責,賠償所有帳戶損失,經多次協商未果,近期不排除依契約規定向該公司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
為使社會大眾更了解基金運用情形,於勞保局及勞退監理會網站上均有公佈每日委託經營的淨值,每月運用項目金額及比例、投資股票投資類股比率概況、各投信績效、基金總收益數、收益率等運用情形,自行經營部分已處分出清之股票投資標的、持有前10大股票及債券比例及年度整體運用績效也都有公佈。
基金於內、外部監督查核及透明公開機制下,面對未來經濟環境及金融市場的高度不確定性,將密切觀察情勢發展,持續提升風險控管、優化資產配置及研究投資標的,努力為基金創造長期穩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