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總二十年前將國外經驗導入推動早期療育服務開辦以來,各縣市早期療育政策分別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及特殊教育法辦理相關早期療育服務,無論是醫療、教育與社福系統皆百花齊放發展出多元化與兒童及家庭有關的服務內容。
一直以來如何找到適切發展遲緩兒童需要的服務方式與內容,都是家長們心中的共同疑惑?因為我們的療育服務各自有不同的主管機關與相關法源作為規範,每種服務的收費標準與品質管理機制也呈現出不同樣態。當面對多元分歧且主管權責不一致的服務基準時,如何協助使用者有所參考依據選擇出合理且有品質的療育服務成為了維護使用者權益的首要條件。
目前全國一年平均投入至少20億元在早期療育相關服務的提供,但運用在醫療訓練費用遠高於社政與教育單位挹注的資源,選擇到醫院同時申請健保給付與社政交通費用的使用情形也持續五年以來都相較高於就近於社區化機構或外展式(例如:到宅服務、社區療育據點)早期療育服務單位約兩倍以上。
健保在早期療育的支付越來越高,但由於支付制度的問題,主要以復健體系為支付重點(PT、OT、ST),產生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發展遲緩兒童可能過度使用復健資源,但關於情緒障礙等需要心理治療、社會適應訓練等業務卻被排除在支付範圍之外,這筆逐年攀升的健保支付應該更有效益的規劃。
另外,儘管早期療育黃金關鍵期為0至3歲階段,但無論是各縣市通報人數或實際接受療育服務的人口群中仍然發現0至3歲使用早期療育服務的人數低於4至6歲兒童數。
陳節如委員為了解早期療育現行所面臨的執行困境以及關心療育品質的把關,並找出解決問題之道,特舉辦此公聽會。
主辦單位:陳節如、劉建國委員國會辦公室、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時間:十一月二十日星期二下午14:30起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邀請機關:兒童局、衛生署醫事處、國民健康局、健保局、教育部、內政部身心障礙機構輔導科、台北、新北、台中、台南、高雄、新竹市、花蓮、台東縣等政府社會局(處)
民間團體: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協會、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等、早期療育單位代表(心路、伊甸、育成、伯利恆、星星兒、瑪利亞、幼安、德蘭、蘆葦)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使用早期療育服務的家長代表、早期療育專家學者(廖華芳教授、蔡昆瀛教授、鄒國蘇醫師、梁忠詔醫師、劉瓊瑛教授)
討論提綱:
1、現行早期療育跨系統合作(例如:機構與醫療院所、評估中心與服務轉介單位、教育社政與衛政系統之間)所遇到的待解決問題?
2、現行所需要納入療育費用補助的個人支持或家庭支持項目與健保合理性問題的建議。
3、早期療育專業品質審查制度與服務成效檢核指標的研議方向建議。
聯絡人:孫一信主任(02-2358-6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