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壹傳媒買賣雙方交易日前夕,《蘋果日報》工會、「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學生與環保團體分別行動;今晚(11/26)工會將再度首夜,要求「捍衛新聞自由」,稍早下午學生前往行政院,呼籲公平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金管會嚴審交易案外,並在等不到院長陳冲出面承諾後宣布靜坐。上午,環保團體與媒改學者則前往台塑總公司前,除質疑目前現身的三大買方─台塑、旺中與中信經營媒體的適格性,並批評台塑過去曾有以訴訟對付異己的紀錄,認為入主壹傳媒是「別有居心」,將侵害媒體監督的職責。
工會夜宿 籲「團體協約」納「編輯室公約」
繼上次傳出買賣雙方可能簽約而發起靜坐的工會(相關報導),今晚更號召同仁於報社中庭廣場夜宿,以「捍衛新聞自由」為訴求,要求資方簽訂包含「編輯室公約」在內的「團體協約」;壹傳媒旗下4工會(《蘋果日報》、《爽報》、《壹週刊》與壹電視)並預計在簽約日的明天下午就交易案發表聯合聲明。
本週四(11/29)工會與資方將在北市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內容包含「編輯室公約」與「團體協約」的簽訂;由於壹傳媒資方不同意將編輯室公約包含在團體協約內處理,主張先協商前者、後者待12月初再談;工會秘書長唐鎮宇表示,工會的提案之所以要求將編輯室公約包含在團體協約,就是因為這樣才能確保效力,因此不會接受「脫鉤處理」。
此外工會也要求資方針對全體員工,無論續職與否,都依照年資折算「補償金」。對此,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嘉昇日前曾口頭祭出「1個月留任獎金」作為回應。勞資雙方的主張在適用對象範圍及計算方式都都有所出入,勢必也將是本週四勞資爭議調解的重要項目之一。
按照《勞資爭議處理法》,勞資爭議分為「權利事項」與「調整事項」,工會提出「依照年資折算補償金」之主張屬於後者。「權利事項」係指相關法令、團體協約及勞動契約所規範的權利義務,若行政機關調解不成可交由司法單位進行審理;而「調整事項」若調解不成,工會則可啟動「爭議行為」,包括罷工投票並設置罷工糾察線。
學生政院前靜坐 要政府嚴審交易案
另一方面,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今天下午則前往行政院前抗議,提出「嚴審交易案」、「訂定《跨媒體壟斷法》」、「要求政府針對中國因素干預表態」與「聲援壹傳媒工會」四點訴求,並要求陳冲親自出面簽署承諾書。由於行政院遲未派出代表,學生們欲突圍大門時一度與警方發生衝突。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總召林飛帆向現場超過50名學生宣布,即刻展開靜坐、直到陳冲出面為止。
陳為廷指出金管會要求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不得控制、主導、經營媒體」、持股不能超過20%,也沒有指派董事的權利,但卻縱容中信金投資媒體,仍然違反「產金分離」原則。他說今天之所以會佔領行政院,是希望行政院能依據日前(11/22)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通過8項臨時提案,在完成《跨媒體壟斷法》之前,不能通過任何有爭議的媒體交易案。同時要求行政院負起統籌責任,與NCC、公平會、金管會、經濟部成立跨部會小組,嚴審壹傳媒交易案。
- 第一案:未通過反壟斷法前,NCC不得通過併購案。
- 第二案:要求NCC應邀請蔡衍明表達適法性警告。
- 第三案: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此案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言論自由、媒體壟斷相關條款,並要求馬英九表態。
- 第四案:要求NCC、公平會、金管會、經濟部成立跨部會小組,展開調查。
- 第五案:要求公平會針對市佔率之調查,應分別計算,避免分母過大,並像交通委員會提專案報告。
- 第六案:要求公平會應主動邀請蔡衍明表達適法性警告。
- 第七案:要求涉及金控法、保險法、銀行法等負責產金分離把關之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向財政等委員會提專案報告(旺旺友聯,旺旺佔65%)。
- 第八案:要求投審會就併購案邀請蔡衍明表達適法性警告,查明資金之來源與最終受益人,若有陸資應予駁回。
紀錄片《不能戳的秘密》導演李惠仁、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等人皆到場聲援。正拍攝紀錄片《蘋果的滋味》的李惠仁表示「當媒體愈來愈集中時,真相就愈難出來」,因此看到那麼多學生站出來,讓他非常感動。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也聲援壹傳媒工會保障己身的新聞自主與勞動權益。最後,由於行政院尚未派出代表簽署承諾書,聯盟目前已搭起五頂帳棚,決定守夜等候陳冲出面。
環團批台塑:動輒興訟 將使旗下媒體成禁臠
今天早上環團與媒改學者並前往台塑總公司前,質疑中信金、旺中與台塑三大買家經營媒體的適格性,其中更針對台塑展開猛烈批評。環團指出,台塑不但長期汙染台灣環境,遇到「不同意它的人」更是動輒興訟,是打壓言論自由的企業,如果讓它經營媒體,將使媒體成為財團禁臠、喪失監督職權;他們呼籲公平會與NCC盡速否決此案。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莊秉潔去年研究報告指出六輕污染物與當地居民罹癌率的關係,今年就遭台塑提起「妨害名譽」的民、刑事訴訟(相關報導);日前雲林縣台西鄉的陳財能因接受媒體訪問懷疑家族罹癌史與六輕之間的關係,也在最近收到台塑的存證信函。她痛陳台塑濫用司法箝制學術與言論自由,卻未對自己開發行為引起的環境污染、工安意外和健康風險負起舉證責任,未來若經營媒體,難保不會拿來掩蓋其惡行、侵害民眾的環境知情權;由於六輕擴廠案仍在進行環評,她也懷疑台塑此時購買媒體是「別有居心」。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監事、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麗雲則強調,國外對於大型媒體併購案,特別重視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把持,她呼籲公平會、NCC審查時應特別注意。她並建議文化部應該仿效英國《衛報》替壹傳媒旗下的媒體成立公益信託制度,讓管理回歸專業、不受特定資本介入的干擾。蔡雅瀅也說企業主不應干擾報社的編輯自主權,她要求一再宣稱「不會介入」的台塑,以此落實承諾。不過,台塑副總經理林善至對於明日即將進行的壹傳媒交易簽約,以「尚未定案」為由,沒有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