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桃園龍潭華映、友達廢水由霄裡溪改排老街溪的決策一波三折,最後在今年(2012)3月,經濟部一紙「霄裡溪不再為飲用水」的公文後,新竹縣新埔鎮居民的改排期待落空,友達也再獲得5年廢水排放的展延;今天(11/28),10幾年來受到含重金屬廢水威脅的新埔鎮民300多人,再度前往經濟部、環保署,要求改排;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處長許永興出面接受陳情時,僅表示未來希望華映、友達能做到「污水全回收、製程零排放」,但無法承諾「改排」。這個回應無法得到居民認同,在許永興回到環保署內後,他們以預先準備好、裝著霄裡溪水的水球砸向環保署的招牌,之後勞動黨籍新竹縣議員高偉凱等人,想要突破警方的拒馬,引起了小規模推擠,不過衝突並未擴大。








前一天(11/27),「還我清靜霄裡溪自救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李怡倩拿出一份環保署檢測霄裡溪沿岸民井的報告指出,其中重金屬物質「鉬(MO)」有超過環保署訂定標準的情形;李怡倩說,在這一份報告裡,今年2月到3月,其中兩口井,鉬的濃度多次監測都超過法定值每公升70微克,其中最高達到每公升138微克;這是2、3月的情形,在這之後,這份報告顯示,鉬的濃度救沒有超標的情形,李怡倩說,這是因為華映、友達把高濃度的廢水都載到觀音工業區去處理,而這個所謂的「處理」,就是直接倒進海裡去。
居民江月華說,當初華映、友達設廠,居民並不知道這些污水的威脅,但是後來紛紛發生皮膚病變、罹患癌症等情形,再聽說這些都是因為上游工廠的污水造成的,現在沿岸幾個里的居民,不敢喝自己的水,只能從別的地方載水,或者買礦泉水來用。自救會總幹事陳新源說,霄裡溪是這裡居民的「母親之河」,居民喝了200年的古井,現在卻不再敢喝裡面的水,環保署卻只是給居民裝自來水了事,當地沒有相關的流行病學報告,對於華映、友達設廠13年來相關的責任,也都沒有追究。華映、友達廢水排放,引發新竹、桃園兩縣的爭議,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說,這是當初設廠選址的問題,到底該排新竹霄裡溪,或是桃園老街溪?「不管怎麼樣,它們就是不能把廢水排在飲用水和灌溉水裡面」。
那麼環保署說的「污水全回收、製程零排放」是不是一個解法?許永興對居民提出這個承諾,但是要多久?水保處科長邱仁杰說,對於華映、友達廢水排放,新竹、桃園兩邊都有居民抗議,現在的確是以「零排」、要廠商出錢,負起企業責任的方式來作,不過1萬3千噸的廢水要做到「零排」,技術上有一些困難,現在已經要求友達提出計劃書,交給桃園縣政府審,之外也還有一個「環境差異分析」,預計下個月會送到環保署,一切程序通過後,預計2到3年時間,這是友達,那華映呢?邱仁杰說,華映最近財務比較困難,環保署也還在要求它給一個時程;也就是說再過5年,到2016年,能不能做到,邱仁杰也不敢說。
至於地球公民基金會所提出的報告,邱仁杰說,這是環保署的毒物管理處做的,在測出超標的前後,都沒有超標的情形,至於為什麼會超標,邱仁杰無法回答,只是說這是「偶發」的狀況;而華映、友達是不是把高濃度的廢水載到觀音去處理,邱仁杰說,的確有載水的情形,不過不是「高濃度廢水」,而是「高導電度」的廢水,因為要避免廢水造成土壤的鹽化,所以把高導電度的廢水載出去,到觀音最後也的確就是排放出去,不過邱仁杰強調,這些排放出去的水,都會經過檢測,是合乎重金屬含量的標準,才會排放。
- 2009/05/14 環評會議決議友達華映廢污水放流口由霄裡溪變更至老街溪。(相關報導)
- 2012/02/14 桃園縣政府:核准友達廠原排放許可證期限展延至2013/02/10(府環水字第1000088301號函)
- 2012/03/13 經濟部:「將鳳山溪及霄裡溪交匯上游之鳳山溪臨時取水口設為永久取水口,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源」。(經工字第10102603851號函)
- 2012/03/15 環保署撤銷友達排放許可,表明許可將在3/30失效(環保署新聞稿)
- 2012/03/19 環保署:「現因經濟部已表明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水源,因此,如以霄裡溪作為承受水體,係維持原排放方案,已無違反審查結論……」(環署綜字第1010021557號函)
- 2012/03/21 桃園縣政府:核准友達排放水許可展延五年。(府環水字第1010017366號函)
- 2012/09/18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經濟部、環保署、內政部、桃園縣政府。(糾正案文)
此外,在今年3月,經濟部一紙公文表示「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源」,環保署就依此認定華映、友達可以繼續排放,9月,監察院提出糾正,指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飲用水的主管機關是環保署,經濟部只是「自來水的水源規劃、水權管理」權責機關,飲用水不只「自來水」一種,不是「全部飲用水水源」。經濟部在居民還飲用霄裡溪沿岸的井水,以及自來水廠取水口的法定程序都沒有走完的情形下,竟越殂代庖地宣佈霄裡溪不是飲用水源,而這個被超越職權的環保署,竟也跟著這個超越它職權的經濟部,接受了它的決定。在這個糾正案裡,監察院嚴詞指環保署「推諉塞責」。
簡單地說,監察院認為,是不是「飲用水源」,得環保署說了算,怎麼能聽經濟部的?
對此,邱仁杰沒有回應,只是強調,2009年,環保署177次環評結論要求改排老街溪,主要是因為認為霄裡溪是新埔淨水廠(自來水)的水源,而沿岸的民井「並不是環評結論要求改排的理由」,新埔淨水廠是經濟部規劃的,經濟部說霄裡溪不是水源,環保署就依照經濟部的規劃做決定,所以同意不改排,而同意了華映、友達的排放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