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堅持索償
華光居民找市府要安置

2012/12/27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針對近日華光社區迫遷爭議,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長周後傑今天(12/27)強調,目前沒有任何安置計畫;此外,法務部與居民間的訴訟一審判決已經出爐,不會停止對居民追討不當得利。

周後傑表示,財政部從未答應居民有關「安置」的訴求,雖然北市府確實曾就安置提出「建議」,但並沒有形成具體政策。他強調華光社區的土地是「精華地」,「違建戶已經佔用40、50年,現在還要求安置,對於社會大眾將有失公平。」另外,有關向居民索討「不當得利」的部分,周後傑說,這是基於「使用者付費」概念,是法務部作為土地管理機關向居民收取過去佔用的「補償金」。周後傑指出根據《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第4點的規定,法務部得以訴訟的方式排除佔用。佔用者如果在期限內搬遷騰空,可以免收佔用補償金,如果佔用者在訴訟期間自行拆遷,還是可以酌減補償金,「但現在法院已經一審判決居民敗訴,居民已經讓國家耗費這麼多資源與人力,我們只好求償到底!」

華光社區居民今天遊行至財政部,要求立即停止迫遷。
(攝影:陳韋綸)

今天中午,華光社區居民發起遊行,要求財政部暫緩迫遷,並且停止追討不當得利。華光社區總幹事楊鑫磊表示,之所以選擇到財政部前,是因為今年(2012)社區接獲法務部的來函,指目前對60戶違建戶提起訴訟,要求「拆屋還地」及索償「不當得利」,都是依照財政部的指示辦理。華光社區居民要求財政部暫緩執行對居民的迫遷、研商現住戶的安置與拆遷補償。接受陳情的國有財產局副局長李政宗僅回應,會把意見轉交給財政部長,現場沒有具體回覆有關「安置」的訴求。

目前,最多將近800戶的華光社區,在法務部清除現住戶的過程中,所謂「合法眷戶」都已經領取150萬至220萬的補償金離開,僅剩約60戶被歸類為「違建戶」的居民,今天這群人從社區出發,手舉「凍結帳戶黑道手段」等布條,遊行至財政部前,抗議政府以訴訟手段迫遷居民。居民李德仁表示,法務部向居民提起民事訴訟,除了要求「拆屋還地」外,更要求賠償「不當得利」,而且一求償就以追溯期最高的5年為期限,「以我們家為例,10坪大小的房子,就被求償180萬」;此外,不只是李德仁,一家人全部成被告。「我們認為『不當得利』是莫須有的罪名,所以拒繳,沒想到卻被法院凍結帳戶、有些居民是獨居老人,甚至因此無法領取殘障給付與老人年金。」

李德仁表示,自己在華光社區出生、居住超過50年,父親是軍人,民國38年(1949)隨國民政府來台,當時大批軍民隨國民黨遷台,「政府就是希望你安置,不然每天早上起來,路上一堆人拎著槍在那邊晃。自力造屋當時就是被默許,說『違章建築』其實是歷史共業。」

華光社區1990年被公佈為都市更新地區,李德仁表示,2000年時,台北市政府曾編列200萬預算制定「華光社區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檢討暨都市設計準則案」,內容就包含興建中價位住宅,並預留現住戶承購範圍,「違建戶」得以成本價購回原持有建物面積、不足一戶面積則以市價買回。此外,李德仁說,馬英九任台北市市長期間,「到華光說了2、3次,還承諾『沒有安置就不要走』」,如今馬市長成為馬總統,為什麼當初的安置承諾卻消失了?」

不滿政府在沒有具體開發計畫的情況下,就以興訟為手段迫遷,年老的居民手持「政府迫害華光居民」布條抗議。(攝影:陳韋綸)財政部前,社區總幹事楊鑫磊控訴政府一方面以BOT方式為華光特區招商,一方面驅趕居民,根本把自己當作財團的推土機。
(攝影:陳韋綸)居民要求財政部長張盛和出面協商。(攝影:陳韋綸)國有財產局副局長李政宗表示,會將居民意見轉交給張盛和,對訴求未作任何回覆。(攝影:陳韋綸)

對於居民的訴求,李政宗接下陳情書後僅表示將會轉交意見給財政部長。在未獲具體回應的情況下,居民明天將赴北市議會參與市議員林奕華主持之協調會,要求北市府作為該處都市計劃的主管機關,應協調財政部在提出開發計劃的同時,擬定對居民的安置方案。

(攝影:陳韋綸)
華光社區大事記

  • 1990 台北市政府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
  • 2007 行政院頒佈「四大金磚」都市更新計劃,以「華爾街」為定位,預計打造金融、商務與資訊中心,並且推出高品質住宅。
  • 2008 法務部向居民提起「不當得利」民事訴訟。
  • 2009 通過愛台十二項建設總體計劃,其中包括「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劃」,是為六大都更指標案。
  • 2010 財務部「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會議結論,要求應以「現金補償、異地安置或其它方式」處理現住戶;並指出無論眷舍住戶或是違建戶,如果無意領取現金補償,「政府應於本地區或鄰近地區興建每戶30坪住宅安置,並發給房租津貼每戶36萬元。」
  • 2011.01 法務部台北看守所發文要求眷舍住戶限期騰空。
  • 2011.02 華光社區發生火災。
  • 2012.10 行政院秘書長陳世揆向媒體表示華光社區採BOT方式招商。
  • 2012.12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進入華光社區丈量,並要求同意2013年2月前自行拆除完畢,否則將執行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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