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星計畫照走,魚塭被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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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4

大林蒲南星計畫旁,一處經營四代的魚塭,因被納入高雄市政府南星計畫第二期的土地開發計畫,於今日由檢察官偕同環保局人員前往點交財產、強制填平塭池,並撈捕近千斤的石斑魚隻,載往永安漁市場拍賣。近日也將拆除地上建物。

高市府提告李朝益侵占國有地敗訴,但控告其在該土地上「不當得利」案,經過一年多的纏訟,高等法院裁定於李需賠償兩千萬給市府,並於1/4上午九點強制執行拆遷魚塭的作業。上午八點半,環保局委派的工作人員和機具,於檢察官率隊抵達前提早駛進塭池邊坡,後在李家的抗議以及里長和大林蒲分局警員的勸阻下,才暫停動作,在現場等待。

李表示,歷經七年來與市府的抗爭,雖已不期待魚塭能保留,但始終堅持自己的所有權和立場,認為環保局當初擅自將自家魚塭劃進南星計畫範圍,後又以「南星計畫修正書」向地政單位違法登記申請土地。環保局廢棄物處理大隊隊長萬國榮則回應,「完工的定義是在為題完成之填建築廢棄物後。土地登錄細節係由地政主管機關主管,範圍確定後,經過測量即可登錄。」

自1/2起連續三天,李與台灣影音展演藝術產業工會合作,舉辦「老闆不爽,免費吃魚」的另類活動,邀請各路釣客和民眾共度魚塭的最後一程,並透過魚塭體驗和架設在水上的銀幕播放投影片,分享法律經驗。

今日亦於魚塭的工寮前掛上「填星計畫」和「我墾你佔」的布條,表露自己的苦澀處境,期待文件和影像能留下紀錄。「你能掠奪我的土地,但你無法掠奪我的意志力」。執行的檢察官則表示,債權人李朝益的訴願申請多次被法院駁回,今日是依法拆除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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