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經費遭濫用,教育工會籲請檢調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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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人民納稅錢是這樣揮霍的嗎? 大人的貪婪,A掉孩子的夢想!

桃園縣新明國小手球隊於101年6月29日到7月11日赴斯洛伐尼亞參加「2012年易魯拉國際手球分齡錦標賽」,獲得11歲、12歲組雙料冠軍,令人遺憾的是,好成績的背後卻出現校長和教練把出國比賽當成旅遊團,吃掉補助款、圖利自己和家人的弊端。

參加國際比賽對小選手來說是一份肯定與榮耀,但昂貴的交通費用常讓他們望之卻步。因此,各層級政府單位都訂有相關補助辦法,許多企業及善心人士也樂於慷慨解囊,只為幫助孩子一圓夢想。新明國小手球隊參加此次比賽高達180多萬的經費,就是仰賴政府的補助與各界捐款(行政院體委會補助194,000元,桃園縣政府教育局補助183,750元,中壢市公所補助150,000元,樂捐款644,000元,家長會款20,000元),再加上學生家長自行負擔(學生自付款703,000元)才得以成行。

然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調查後發現,該校校長張榮源及部分教職員以球隊名義向政府單位申請的補助及向各界的募款,竟濫用在自己和家人身上。

數十位國立大學教授才因虛報研究經費被以貪汙罪嫌起訴,引起社會極大震撼,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認為身為教育人員,其言行對社會大眾具示範作用,應以嚴格標準自我要求。在搜集到各項事證後,教育工會提出下列質疑,籲請檢調及相關單位主動介入調查校長及教職員工是否有違法情事?

質疑一:撤換「無法負擔出國經費」的學生!

據悉,參賽學生每人自付團費約45,000元,還有一名選手因「無法負擔出國經費」遭到撤換,但五名帶隊的該校教職員工竟完全使用公費!? 政府的補助和善心人士的捐款是為了讓孩子完成出國比賽的夢想,還是讓校長和教職員免費出國旅遊?

質疑二:帶隊師長一毛未出?吃人夠夠?

根據調查,新明國小本件出國案帶隊校長、教師及學生共21人,總支出經費1848,000元(每人出國團費88,000元),而收入經費包含行政院體委會補助194,000元,桃園縣政府教育局補助183,750元,中壢市公所補助150,000元,樂捐款644,000元,家長會款20,000元及學生自付款703,000元,總收入經費為1,848,000元,顯然5位帶隊教職員(張榮源(校長)、徐師斌、吳俊業、彭詩懿、蔡蕙蘭)根本一毛未出!若以總募款金額1,145,000元作全隊分攤,學生僅需自付約33,477元,換句話說,16位學生等於平均每位多為5位帶隊師長負擔約一萬多元(約11,523元),這根本是老師吃學生夠夠!這豈止是縣府官員說觀感不佳而已!

質疑三:你公費出國比賽,我當全家出遊?四人同行2人免費?

總教練徐詩斌將其妻子蔡蕙蘭列為管理人員,同樣享有團費全額補助,另有兩名子女隨行,一家四口僅需支付17萬餘,與坊間長達10天以上的歐洲旅遊行程相比(四人合計至少約40萬),等於省下一大半的「旅費」,可謂相當划算的暑期活動,徐教練難道沒有自我圖利之嫌嗎?

質疑四:出國支出細目為何?

如以桃園縣政府調查的結果來看,補助與自籌款的金額等於總經費(1848,000元),但至今校方僅於11月21日網站公告的樂捐款收支明細表,其餘出國支出細目未見公告,又樂捐款總收入為644,000元,支出出國團費597,250元,竟還有餘款46,750元,若這筆餘款給那位「無法負擔出國經費」的學生豈不是綽綽有餘?但校方卻聲稱已徵詢一萬元以上的捐款人同意,將結餘款用於手球隊發展經費。不禁令人質疑該團實際支出費用如何計算? 結餘從何而來? 實際又將去何處?

質疑五:官官相護?相關人員無一受到懲處!

原申請名冊之「教練邱正剛」未按規定事先向教育局及體委會陳報,卻自行替換為「吳俊業」, 按體委會規定應給予懲處,事後,桃園縣教育局曾派員入校調查,但結論僅以「避免觀感不佳」輕輕放下,相關人員無一受到懲處!(國際體育交流活動推動辦法第十四條…未依行程參加且經查屬實者,本會應撤銷補助,並追繳已撥付經費。經本會核定補助,而嗣後變更行程或取消出席會議者,應先行陳報本會備查。其未依會議行程出席會議且經查屬實者,本會應通知所屬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查處。受補助人有第二項及前項後段情形而其後再行申請補助者,本會不予補助。)

質疑六: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相關單位應徹查歷年出國補助名單!

比賽地點在中歐的斯洛伐尼亞,賽程於7/6結束,團隊卻於7/11才返國,校方於報告書中提到「在球賽結束回程中順道參觀歐洲各國」,顯然後面五天是與比賽無關的行程。請問參觀不相干的其他五國有何「順道」可言?此參觀行程在出國報告出中僅寥寥幾字,也可過關?人民納稅錢是這樣揮霍的嗎?

此外,21人的比賽團隊竟有多達8名的隨行人員,皆是學校老師及其配偶、子女、親屬,請問隨行目的為何? 是否貪圖便宜旅費而攜家帶眷暢遊歐洲六國?

校長張榮源不僅未對此事負責,甚至在同年8月退休獲准。教育工會獲得的內部資料顯示,張校長在職期間,該校教職員子女出現在歷年出國補助名單的比例頗高,甚至非教師身分的配偶也列名其中,可見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幾萬元的旅費和政壇動輒上千萬的弊案相比,或許只是小巫見大巫,但貪汙的毒瘤若從教育界蔓延,動搖的將是國之根本。在搜集到各項事證後,教育工會向社會大眾揭發此弊端,並籲請檢調及教育部(體育署)應主動介入調查校長及教職員工是否有違法情事!

清廉,從教育做起!

新聞聯絡人: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彭如玉 0952-461367 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王英倩 0939-74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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