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杜次長今日(1/9)於立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質詢時,依舊不改以謬誤邏輯恐嚇的習慣,甚至不惜恫嚇:核四不運轉,平均每人將浪費1萬2340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對此的回應如下:
一、核四未來還要投入至少4622億,若懸崖勒馬將此經費投入綠能發展,將可以創造更大的效益。
在追加建廠經費上,台電表示核四若要完工,其預算至少會達3300億。而今年以前累計使用的預算為2,838億元。亦既若核四廠仍持續興建,未來台灣還需付出至少462億的經費。 在營運成本上,若僅估算核燃料成本,目前六座營運中的核電機組,一年核燃料成本約為57億,以此發電量比例作為推估依據,核四廠核燃料成本每年約為30億,其營運40年間,總付出的成本將達1200 億。 在除役成本上,先採用IAEA(國際原子能總署)的估算,BWR機型廠區除役單位成本最高可達2300 USD/kWe,則核四廠除役既需1860億,此數值還未將入土地復原成本納入。 核廢料處理部份,依照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的估計,一噸用過核處理成本將達4500萬台幣,核四營運40年間總共產生2430噸,因此光是在高階核廢的處理費用達到 1100億左右。
故,不計已核定的2838億,若以核四運轉四十年來計算,未來仍需再投入的花費:
由以上資訊可知,若只以『核四已花2,838億,所以停下核四將造成平均每人浪費1萬2340元』來思考,將忽略未來全民卻需付出高達4622億元更為龐大的代價。 而依據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規劃,全民在2012年至2030年之間,花費2240億的預算,既可使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增加8460MW。若能將前述4622億的經費,轉投資到再生能源上,則可創造1.9GW的裝置容量,為核四裝置容量的6倍,發電量亦為過核四廠2倍,使台灣可達到真正的綠能之島。
二、核四不斷延宕、發生事故,政府該做的是追究行政責任,而非恐嚇人民。
核四工程事故不斷,縱使已花費將近三千億,但我們最擔憂的是,這個不只是一個無底錢坑,就算完工,也絕對無法扭轉十多年來累積的錯誤工程體質,還是會造成人民生命安全以及環境土地的永久傷害。
面對這個巨額的危險工程和投資,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該做的,是立即停下此錯誤工程,並追究造成事故連連又不斷延宕的行政責任,藉此讓行政官僚有所警惕,未來不再犯如此錯誤,而不是不斷恐嚇人民,把這2838億當作肉票,綁架全民將錯就錯。
三、廢核四將導致電費大漲?未來能源價格調漲的主因和核四存廢無關,請經濟部勿再繼續誤導。
依照目前國際能源燃料趨勢,不管是全球或台灣都將面對「高能源價格時代」,然而,經濟部或相關擁核學者却一再惡意誤導成:「廢核四,將導致電費大漲!」的錯誤邏輯關係,把所有能源價格變動的原因都推給核四。
民間反核團體近年不斷提出「電力需求零成長」的主張,就是希望能以政策性的節電措施,抑低過去過於低效率的能源需求,如果能照民間團體「電力需求零成長」的主張進行政策規劃,不但不用續建核四,讓台灣免於核災風險,更可因抑低用電量的成長,而讓家戶支付的平均電費低於馬政府目前的能源政策。 面對未來的「高能源價格時代」,政府要做的應該是,調整過去只追求壓低生產成本(低電費低水費低勞動成本)短視經濟思維,讓能源、資源的使用更加合理,經濟模式更為永續、健康,而非延續早以走不下去的舊思維,只想用恐嚇和誤導人民,拖延面對挑戰的具體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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