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關廠工人」事件探討公私法契約爭議 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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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0

台灣大學公法學中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台灣法學雜誌及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將於1月12日上午9時至12時,假台灣大學(校本部)法律學院萬才館1樓階梯教室(2101),舉辦「從「關廠工人」事件探討公私法契約爭議」法律研討會。敬請採訪。

16年前因為雇主惡性關廠而無法領取退休金和資遣費的關廠工人,在正常管道全部失靈的處境下,採取軟禁老闆和臥軌抗議等激烈方式,凸顯政府失職、制度不週,要求國家代位求償,最後勞委會以「促進就業貸款」為名,發放實際相當於代位求償的金額,以彌平社會爭議;16年後勞委會編列2056萬預算,聘請80為律師控告580個「貸款戶」及近千保人,引發近半年的激烈抗爭。關廠工人被迫佔領台鐵月台、六步一跪蛋洗總統府、突襲總統官邸靜坐、宣稱跨年夜癱瘓捷運等,勞委會卻仍未提出解決方案。

當年政府在強大社會壓力下,為說服關廠工人停止抗爭,便宜行事以貸款為名,代位發放退休金及資遣費,並私下承諾不會追討,16年後卻以一般借貸關係控告勞工。這是否涉及公法遁入私法的國家卸責行為?本案貸款契約當事人一方及訴訟原告均為「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是否表示契約為公法契約,因此地方法院民事庭並無管轄權?

勞委會為了保護極少數公務員的行政責任,控告千餘勞工家庭的荒謬事件,凸顯了當今公務員仍沒有真正認知國家與人民的關係,不同於人民與人民之間關係的重要差異;這個差異是辨識民主政治進程的重要指標,我們希望透過台灣重要的公法學者和勞動法學者的討論,釐清這個敏感但意義重大的疑問。

會議與談人、議程、時間、地點

新聞聯絡人: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 王浩 0919-251061 關廠工人貸款戶律師團聯絡人 邱顯智律師 0975-37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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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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