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托育補助 家長樂、保母轟

2013/01/13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胡宗鳳、莊宗勳、鄭國樑/連線報導】

社會局長王秀燕(左四)表示,自元旦起,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就可獲得一個「好孕袋」,有藍色、粉紅色可挑選。(記者蘇金鳳攝)

新年度伊始,台中市政府編列一點八億元托育大紅包,對家有兩歲以下幼兒、雇用與市府簽約的合格保母,每人每月補助兩千到三千元,讓家長直呼「真有感」。

因應少子化,政府祭出各項托育補助,鼓勵民眾多「做人」,並分擔養兒育女的重擔。台中市社會局長王秀燕說,新托育補助沒有排富條款,符合規定的家長都可請領。這類的育兒補助,在高雄、台南、桃園都陸續實施。

台中市的作法是家有兩歲以下幼兒,雇用與市府簽約的合格保母即可申請,每月補助二千元,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補助三千元,加上內政部兒童局的三千至五千元托育補助,最多可領到八千元。

「真的有感!」台中市剛當爸爸的上班族陳正雄說,新手爸爸手忙腳亂,還得為財政打算,市府加碼補助保母費,為市長按個讚。

公務員廖健雄說,每月保母費一萬四千元,現有補助是三千元,再加上新加碼的二千元,累積起來省五千,擔子變輕了。

不過,新托育補助,卻引來台中的保母反彈,因市府要求簽約保母兩年內不得漲價,並限制新加入的保母收費不能超過一萬三千元,使得保母擔心掀起「砍價風」,更怕淪為「十三K保母」。市府強調收費上限還可溝通,將與保母、家長代表協商。

六年前,高雄市即補助有零到二歲嬰幼兒的家長。市府社會局長張乃千指出,父母都要工作,雇用有證照的保母,一般家庭每月補助三千元(弱勢每月最高五千元),兩年最高可領取四萬八千元。

如果是父母親自己照顧幼兒,一般家庭每月有兩千五百元補助(弱勢每月最高五千元),兩年最高可領取六萬元。

桃園縣的作法則是,綜合所得稅率在百分之廿以下的家庭,親屬當保母者補助二千元,雇用合格保母者補助三千元;低收可獲四千至五千元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三千至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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