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費率 逐年調至19.5%

2013/01/28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陳舜協台北28日電)根據行政院「勞保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劃」報告,勞保費率將逐年調整,到民國125年達上限19.5%。

勞工保險費率部分,報告指出,依現行費率調整機制於104年調到9%,其後每年調高0.5%,125年達上限19.5%。

年資給付率分甲、乙案,甲案初期維持1.55%,待領取年金數額超過一次給付的次月開始,改按原領數額70%發給;乙案則是投保薪資新台幣3萬元以下維持1.55%,3萬到4萬3900元則為1.3%。

報告指出,現行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以最高60個月計算,未來擬逐步到位,每年增加12個月到加保期間最高180個月平均計算。政府也將負勞保年金最後支付責任並擬定撥補計畫,並提高基金運用績效到4%以上。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下午召開黨團會議,邀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銓敘部長張哲琛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潘世偉等人向黨團成員說明年金改革方案,總統馬英九預計30日開記者會公布。

根據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提供的報告指出,勞保年金制度擬議改革方案包含政府支付責任入法、提高基金運用績效、檢討所得替代率、延長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基準及檢討保險費率。

教育人員退休制度調整部分,報告指出,將從現行75制改為90制,幼兒園及國民中、小學教師採85制,並將比照公務人員改革方案,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提撥率及優惠存款利率。

報告指出,軍職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及條件按現行制度;放寬將、校級軍官最大服役年限,考量職務性質,適度延長服役1到5年。退休金計算基準以本階最後3年平均俸額做為退除給付計算基準,本役服役未滿3年者,以次一階最後3年為計算基準。

軍人提撥率及優存利率,比照公務人員改革方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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