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委員會違法審議 應立即駁回慈濟變更內湖保護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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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時間:2013年3月14日(週四)下午1:00 地點:台北市政府 正門口 (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向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內湖保護區,其法令依據為: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慈濟僅能提細部計畫不得提主要計畫,此為違法行為之一。

內政部亦曾就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3、4款之申請變更程序及認定進行研商與解釋: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所稱「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係指為配合國防或經濟發展所必需之緊急重大設施,慈濟此案非緊急亦非國防更不是經濟發展,歷年來都市計畫委員會未就其申請的法令依據進行實質審查,此為違法二。就程序正義而言,本案不應再審,否則就是明顯圖利私有土地所有權人。

2010年12月6日的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20次委員會議(續會)中,專門委員邱敬彬以此案具有[調和經濟]的功能,與會委員也不顧程序正義,強行續審。去年(2012年)年底,慈濟又以[善經濟]為名,宣稱此案符合該法條之[經濟發展]。

依據慈濟認為此案與經濟發展有關,因此慈濟是個搞經濟的團體,我們在此呼籲專案小組委員,請注意是否圖利了慈濟這個經濟團體。

敬請採訪! 主辦單位: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 共同行動團體: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荒野保護協會、綠黨、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大龍峒文化工作室 新聞聯絡人: annebojay@gmail.com 李日進 0928-200444、洪美惠0910-136238

主題: 
活動日期: 
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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