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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9
跨性別倡議站參與支持廢除通姦罪連署,已列入明日婦女新知廢除通姦罪記者會的共同連署名單。本連署並不代表變性或跨性別社群的共同意見,僅以對女性主義、性自主的理解和由變性立場視角,說明跨性別倡議站參與廢除通姦罪的立場原由。
一、通姦罪認定要件只認定「異性間性器官交合」(在司法實務共識中,需陰莖插合陰道的具體證據;其它口交、愛撫、肛交與同性間一切行為皆不算),是無視同志等多元性別視角,間接矮化同性親屬地位,也反映異性婚姻神聖性是藉由異性間性器官純潔來維繫的荒謬性。
二、通姦罪存在本身,違反性自主與親密關係自主。
三、認定要件的性別想像單一。現今變性群體與相囑意伴侶進入婚姻關係後,一樣受到現今通姦罪的管束約範。但在實務中,法律位置「丈夫」或「妻子」與實際解剖學性徵情況,可能會有落差(如法律稱位的丈夫可能實際上是一位擁有人工陰道的跨性女、而與婚姻關係外的男性通姦),如何判定將有很大爭議,也反映異性性器交合認定要件的荒謬。
四、異性婚姻與通姦罪的法律性別認定,強化了以第一性徵認定一個人性別的意識型態。基於性別多樣化,我們反對以僅第一性徵認定一個人的性別本質,忽略了日常生活事實等其它面向。
基於通姦罪的存在在實質上對女性處境的不平等、鞏固異性婚姻霸權而排除同性與多元性別地位、與性別認定要件的荒謬,我們支持廢除刑法239條通姦罪,故參與本次連署。
跨性別倡議站發起人陳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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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跨性別倡議站參與支持廢除通姦罪連署聲明
見解合理,極力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