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鄧‧殷艾議員於3月19日偕同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新工處、社會局、原民會及中華五路的拉瓦克部落族人,共同召開協調會議。拉瓦克部落為高雄僅存唯一的原住民部落,自民國四十三年起遂有來自屏東排灣族、台東的卑南及阿美族人遷移至此。位居於此的族人,不但領有門牌號碼,年年更按時繳納房屋稅。然而,根據高雄市府新聞稿指出:「財政局表示,該局自96年接管部分土地,迄今陸續接獲民眾檢舉環境髒亂,恐孳生病媒,期間已多次清理環境,為避免危害公共利益,決定拆除地上違建物。」拉瓦克部落原本平靜的生活,又因財政局的拆遷公告,面臨迫遷危機。
拉瓦克部落族人已在此生活超過一甲子,從早期在附近的復興木業中擔任搬運工;到現在隨著時代變遷在鄰近的電子加工廠中擔任作業員。拉瓦克族人在此的居住事實早已先於建築法規的頒布,甚至早於財政局的接管土地近五十年。現在部落居民唯一的訴求,就是就地的安置,讓族人能夠在熟悉的土地上安居樂業。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今日的協調會中,市府各局處並不正視族人的就地安居需求,反而不斷地強調其他不符族人需求的安置方案。
土地最大的持有者財政局指出,現有土地受限於土地分區規劃,無法讓居民承租或購買。然而,族人居住在此地明顯早先於都市分區規劃。而原民會則指出,讓拉瓦克部落就地安置,成為市中心特色部落,納入亞洲新灣區的計畫也是可行方向。拉瓦克部落自救會強調,市府必須正視族人在此居住的事實,重新思考高雄都市規劃分區,讓族人就地安居,保存傳統文化,保存高雄唯一都市原住民部落。
經社文公約中指出,土地的使用權包羅萬象,即便如拉瓦克部落此種未擁有土地權的住戶,締約國仍應立即採取措施,與受影響的個人和團體進行真誠的磋商,以便給予其法律保護。此外,二月甫結束的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中也提到:在政府未提供合理的替代住宅之前,應該停止強制驅離住民,保障居民不會無家可歸。
陳菊市長曾經表示,高雄市做為人權城市,人權的努力與追尋永無止境。拉瓦克部落的妥善安置,是高雄市政府以實際行動展現保護基本人權的最佳方式。
新聞連絡人:給樂給勞 0987-420022 (拉瓦克部落自救會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