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推動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工程,在結束與現職公務人員協會及退休人員團體的座談溝通,以及在中央和地方舉辦33場次的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後,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修法工作。
針對各場次座談及說明會中,現職及已退休人員提出的意見,以及近日報載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相關問題,本部有以下幾點回應與說明:
一、改革作業並不是閉門造車,也不是倉促形成
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從84年7月1日改成儲金制後,為了保障全體公務人員退休權益,本部對於退撫基金的財務安全一直作嚴密監控。所以,當發現退撫基金因為長期的不足額提撥、高齡化延長給付年限,以及金融環境快速變化,導致嚴重收支失衡問題時,本部立即著手規劃改革措施,同時在100年1月1日完成第一階段改革工作。本次進行的改革方案,事實上就是延續先前的規劃,屬於第二階段的改革工程。
本部於去年4月間即奉考試院會議決議,成立「文官退撫制度及基金研究對策小組」,邀集學者專家及財主機關召開多次會議,進行深入研究;本次提出初步改革方案,就是來自於該小組研議的結果。目前在經過一連串的座談會與說明會後,已針對各界反對意見最多的方案,包括繳付退撫基金負擔比例、廢止月撫慰金制度、防止搶退措施,以及新進人員多層年金基本保障等部分,都已提出了調整方案(調整情形都納入相關修正草案內容並報請考試院核奪)。
據上,改革工作絶對不是倉促形成,更不是黑箱作業,同時也聽取多方意見;至於公務人員在各場次說明會表達的聲音,本部都已經忠實記錄,將併同修正草案,一起送陳考試院參酌。不過,所有改革方案仍必須經考試院審議通過,送立法院完成法制工作才能施行。
二、改革後的退休所得代率趨近現職待遇,更為簡單合理
目前改革方案中規劃退休所得替代率是以不超過現職待遇80%為原則(社會大眾多可以接受);未來計算退休所得替代率的公式,在分子部分是包含月退休金及優存利息(或保險年金),分母部分則僅以本(年功)俸及專業加給計算;公式如下:

換句話說,未來新的計算公式是以月所得為計算基礎,項目清楚簡單且已貼近真實現職待遇;尤其是不計入主管加給,即避免過去中低層同仁一再質疑的「肥高官、瘦小吏」問題。所以,未來退休所得不會有主管和非主管的差異。此外,依照改革方案計算的結果,低職等者所得代替率高,高職等者所得替代率低,也就是說「低所得者扣得少,高所得者扣得多」,也符合本次改革希望達到所得重分配的目的。
三、新進人員採多層次年金,財務自給自足,終結潛藏負債
為了根本解決退撫基金財務問題,本部早從90年間即著手研究建構全新一套的退休年金制度,迄至100年止,已經完成委託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進行的研究案,近20個專題;其中除了參考先進國家改革經驗並兼顧我國國情現況外,從制度設計、成本分析及管理機制等部分都有深入研究,各研究結果都提供了多項建議。
本次針對新進人員規劃的多層次年金制度,就是參考前述研究結果所規劃設計出來的全新制度;其中在提撥及收益率的訂定,都是經過財務專家精算分析,一方面保留6至7成的基本保障(確定給付部分規劃占45%~55%之間),一方面也規劃了3至4成的給付係建構自主投資機制,俾創造更高收益(確定提撥部分規劃占20%~30%之間)。藉此設計,維持部分新的活水持續注入現行退撫基金提高共同收益,保持其制度的延續,更重要的是,新進人員採行適足提撥,財務分戶設帳自給自足,未來長遠實施後,可以真正終結潛藏負債,參加者也不必擔心退休金破產的風險。
四、改革方案沒有獨厚政務人員
平情而論,過去政務人員的來源,多自常任文官培養而來,所以為了保障原有常任文官的退休權益,其退職制度的設計,大致都與常任 文官相同,除了准許常任文官及政務年資可以互相併計外,也從85年5月1日開始參加退撫基金。一直到93年1月1日以後,隨著政黨政治發達,政務人員不再多由常任文官轉,所以將其退職制度改為離職儲金制,只由政府及政務人員按月共同撥繳儲金費用並存入其融帳戶,供退 職時領取。
另外 ,政務人員依照93年1月1日前規定,支(兼)領月退職酬勞金且兼具退撫新制年資者,本部已規劃併同納入本次改革範圍並一體適用所有改革措施 改革措施,所以退職政務人員的退休所得及優惠存款利率未來也要隨著調降,沒有例外。至於 這一波改革中,外界質疑政務人員扣減金額可能有較部分中高階文官低的情況,事實上,政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可辦理優惠存款的額度,在100年1月1日起實施的調整方案中,已以200 萬為上限(每月利息大約大約 已減了24,000元);本次再配合常任文官調降,優惠存款利息將再減少一半;部份年資較長者(30年以上)者,扣減金額也都有2萬元以上,所以經過歷 經過歷次改革下來,政務人員的扣減金額實在不會低於常任文官。另外,基於繳付退撫金與領取給之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本次改革方案規劃調降退休金基數內涵,是以繳付是以繳付撫方案規劃調降退休金基 數內涵,是以繳付繳付撫基金年資的退休金為範圍,因此,政務人員在93年1月1日以後已經改為離職儲金制,不再繳付退撫基金並支領退職金故其扣減退撫基金退休的年資相較比常任文官短,自然扣減的金額會有較部分常任人員低情形,這絶非是在獨厚政務人員。
五、改革是為了讓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更為合理化
本次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所以會全面性,採取多項的調整(包含退休金計算基準、基數內涵及優惠存款利率),主要是考量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所得確實有不合理現象;其影響所及,不僅是政府與退撫基金的財務支出壓力加大,也造成現職公務人員不願意久留(因為退休所領的每月退休所得不低於在職每月的薪資),進而造成政府人力資源運用出了問題;相較各先進國家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設計,都屬不合理現象。因此,本次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再改革,雖然會大幅度(平均大約較目前的退休所得扣減25%~30%)降低公務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但調整後的每月退休所得仍維持在70%~80%之間的所得替代率(前述的所得替代率),其實是較為合理的調降結果。
六、本部的聲明
本次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的再調整,本部要真心對全體公務人員(包含已退休同仁)表示歉意;因為在面對人口嚴重高齡化現象及國家財政與退撫基金的財務安全出現警訊情況下,如果我們不立即處理,時間拖的越久,恐會讓問題更加惡化難解,政府不得不本於負責任的態度來推動本次改革,「希望能為全體公務人員(含已退人員)及未來的新進人員建構一套可以長久運作的退休制度,期使過去、現在、未來退休的公務人員,都可以長久安穩地領受退休金」;本部所念茲在茲者,無非就是希望公務人員奉獻一生心力給國家,能由國家來提供一份合理的退休金,好讓公務人員可以安穩地過退休生活,也讓全體公務人員免再受莫須有的批評。所以本部希望全體公務人員能體諒政府進行改革的初衷,也希望大家能理性面對本次退休制度改革,好讓國家走得更安穩,社會發展得更祥和,人民都能過得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