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訂於4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桃園縣勞工育樂中心101會議室召開記者會,本會並邀請桃園縣籍之立法委員屆時出席,請各記者撥冗出席採訪。
桃園縣總工會與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桃園縣職業總工會等3大總工會,於3月29日在桃職總會議室共同研商,針對近期政府所提出之勞保年金修法甲、乙二種方案,與會幹部皆聲明不同意,希望政府優先依照立法院之決議,分10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年金開辦前之潛在負債,來解決未來之勞保財務危機。
桃園縣總工會理事長曾榮祥表示,目前領取勞保年金者,根據統計平均只領得約新台幣14000元左右,而且勞工縱使投保30年以最高投保薪資計算,勞工也只能領取約2萬元之年金,政府如再修法減損原有權益,不論甲案或乙案,對所有勞工之老年生活需要,勢將產生重大影響。曾理事長也表示,勞保是勞工晚年生活之重要倚靠,雖然企業勞工尚有企業退休金,但因台灣勞動法治未被落實遵守,及因企業生存年限不成長,許多勞工是領不到企業退休金,縱使勞退新制於94年7月開始實施,企業應提撥6%之新制退休金,也因為雇主藉由壓低僱用勞工薪資的方式,轉嫁由勞工負擔,造成近10年來勞工實質薪資呈現「倒退嚕」的現象。其所能累積之6%勞工退休金,也屬十分有限。
桃產總莊理事長與桃職總楊理事長也表示,無法接受政府「漲費、減給」方式之年金改革政策,勞工退休所得替代率,與其他職業族群相較,算是比較低的族群,政府若再修法大幅壓縮勞保年金給付,與軍公教差距更加擴大的話,也容易引發社會階級族群不公的相對剝奪感。因此,勞保年金制度改革,政府實不宜再過度縮減勞工之晚年最後生活保障來源。另外,相對於政府以往每月對特定人民給予之老農福利津貼、敬老津貼,彼等生平從來無需繳納保費,即可享有政府之按月補助7000元~3500元。勞工卻是在努力工作一輩子,繳納「勞保費及所得稅」後,晚年卻只能領取勞保區區萬餘元的年金過生活,顯見政府長期以來,對廣大勞工之照顧責任,明顯卸責失衡。
因此,特擬定有關勞保年金說帖乙份,籲請立法委員應從監督政府編列預算挹注勞保年金著手,維持現有給付計算標準暫緩修法。同時為了捍衛原有勞保年金制度,桃園縣三大勞工總工會已共同聲明,將聯合動員基層勞工,於5月1日至台北進行勞保年金抗爭遊行,以使政府重視勞工之訴求主張。
新聞連絡人: 桃園縣總工會 理事長 曾榮祥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理事長 莊福凱 桃園縣職業總工會 理事長 楊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