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重視勞工權益,提出「關廠歇業經濟困難勞工紓困補貼實施要點」協助關廠歇業勞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今日召開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會中提出「關廠歇業經濟困難勞工紓困補貼實施要點(草案)」,經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審議通過,將於近日發布實施。該會將對未完全清償貸款且經濟困難的勞工提供紓困補貼,以圓滿妥善處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追償案」。
依勞委會提出的補貼要點草案內容,可依要點申請補貼之對象包含:因經濟困難致未完全清償貸款之貸款人、已死亡貸款人之繼承人,以及貸款人之連帶保證人。對於貸款人如符合經濟困難情形者,全額補貼利息及違約金;本金補貼標準則按照貸款人收入、工作能力等不同經濟狀況,給予不同額度的補貼,貸款人如符合已死亡、年滿65歲以上或符合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資格之經濟困難者,或社會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戶身分等情形,補貼比率為90%;如符合年滿45歲以上未滿65歲或符合中度身心障礙者資格之經濟困難者,或社會救助法所定中低收入戶身分等情形,補貼比率為70%;如符合未滿45歲或符合輕度身心障礙者資格之經濟困難者,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2.5倍,且其動產及不動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中低收入戶動產及申請人不動產限額者等情形,則補貼比率為50%。符合前述情形者,該會得考量貸款人為長期失業者或其他特殊情事,酌予提高補貼比率;但不得逾本金之百分之十。凡符合前述條件的關廠歇業勞工,於該補貼要點發布後,即可依規定提出補貼申請。
勞委會也提醒欲申請補貼的勞工,需先取得依公證法規定做成和解的公證書、依民事訴訟法成立的和解(調解)筆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或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以上其中一項,並由該會核定補貼比率後,始得申請補貼;而補貼的撥付方式係採一次清償、一次補貼,或分期清償、分期補貼的原則辦理,即申請人採一次清償貸款時,依據核定補貼額度依限完納自償部分,並取得繳款證明後,由勞委會將核定補貼款項直接撥付就業安定基金專戶,若申請人採分期清償貸款時,則由該會將核定補貼比率之款項總額,依據清償期數分期直接撥付就業安定基金專戶。
勞委會說明,為周全處理該案,該會已盡力在未損及國家債權並考量逾貸戶還款能力等前提下,提出補貼要點,希望關廠歇業勞工及勞工團體能體認勞委會之用心,在情理法兼顧下,使此案獲得妥善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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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委會重視勞工權益,提出
台灣是鬼島社會!
你們都還好,你們有遇到剛滿30歲就被雇主惡意栽員嗎?原因是雇主要30歲前的勞工,在那之後被列入不受歡迎的年齡族群,台灣是鬼島國家,會變成鬼島是馬無能的政策所造成的!
Re: 勞委會重視勞工權益,提出
求職小助手,果然好用,歷史紀錄最好紀錄下來,讓勞工都不要選擇血汗公司,血汗公司自然會倒閉!
勞委會網站每二個月公佈一次(單月底前)--公布了幹嘛還拿掉舊資料,是怕太多人看嗎?果然還是站在資方立場。版主的發明真的太優了,造福廣大勞工,太讚啦^^b
Re: 勞委會重視勞工權益,提出
求職小助手的功能!
勞委會網站每二個月公佈一次(單月底前)--公布了幹嘛還拿掉舊資料,是怕太多人看嗎?<<<勞委會只會隱藏私人公司的兩個月以前的違反勞基法紀錄,果然是包庇私人企業法=(勞委會=資委會),由此可見包庇的太明顯!
勞委會果然還是站在資方立場。版主的發明真的太優了,造福廣大勞工,太讚啦^^b
Re: 勞委會重視勞工權益,提出
請勞團針對這點要求修改法律條文!
請立法要求政務官說謊或政策跳票的,廢止當政務官的資格
Re: 勞委會重視勞工權益,提出
超時、無薪假全都露! 程式揪血汗公司
.TVBSTVBS – 2013年4月14日 下午1:30.. .
將來民眾求職多了1個免費程式可以檢視公司是不是血汗企業,因為有位王姓工程師發現,儘管勞工局定期公布剝削員工的血汗公司名單,但大部分企業卻是遭累罰也不在意,讓他設計出,可以外掛在Google瀏覽器的程式,只要在求職網站點進公司職缺,就會跳出過去曾經違反勞基法的記錄,讓民眾在求職時能夠更小心。
背後推手就是他,29歲的王向榮,29歲目前是網站產品開發副理,會免費開發軟體,除了是因為看到許多企業不怕罰錢,一再違反勞基法,更發現勞工局公布的名單,過了1-2個月就移除,許多新鮮人求職根本查不到相關資料。
王向榮:「人有前科要消除好像非常的困難,但是今天一個公司他有員工過勞死,或違反勞基法的前科,1個月後沒有人找得到,我覺得這有點勞資上的不對稱。」
<<<勞委會消除血汗公司的兩個月以前的前科紀錄,建議王向榮可以再增加查詢公司信用條件查詢,可查詢公司的金融信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