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契爾夫人死後…一個省思性平教育的開展

2013/04/18
「愛與和平與幹」成員、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學生

責任主編:王顥中

英國前首相柴契爾夫人的葬禮昨天(4/17)已舉行完畢,但她逝世後引發各界對於柴契爾主義的兩極評價,一時之間應該很難蓋棺論定。這位「鐵娘子」所堅持的新自由主義路線,對於英國經濟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同時也導致大批工人失業,引發極大的爭議。

但在柴契爾政權時期中,還有其它非經濟的法令,其實也充滿爭議,其中一個便是所謂的「地方政府法第28條」(Section 28 of the Local Government)。此法條於1988年生效,內容主要是禁止以下三個教育實踐:一、在校園「提倡」同性戀;二、出版任何「提倡」同性戀的教材;三、把同性戀當作一個「可被接受的假性家庭關係」(a pretended family relationship)。為了表示反對,當時英國同志遊說團體Stonewall因而成立,但此法條使得當時的教職人員在推動性別多元的課題上,受到許多侷限以及自我設限,性別多元的推廣也因此喪失教育資源的支持,一直到2003年此法條才全面廢除。

這件事不免讓人聯想到2011年在台灣發生的真愛聯盟事件,相信關心性別議題的人都還記憶猶新。當時真愛聯盟一再聲稱自己並非歧視同性戀,但卻反對性別平等教育課綱納入同志議題,並指控教育單位在學校「提倡」同性戀來「混淆」學生的價值觀與性向。雖然台灣沒有像英國那樣明文立法禁止,但真愛聯盟的反對,的確使得原本要推行的性平教育有所延宕,也成功煽動了某些家長的恐慌。由此可知,這股反動的力量,不見得是在法律層次上作用,而是在情感面上(恐同、恐性、擔心孩子的身心發展等等)成功的動員,就能把所有同志相關的教育資源,指控為「提倡」同性戀。

當然,性平教育的目的不該在於提倡、獨厚任何一種性傾向或性身分,而是要更全面地去討論性與性別在個人與整體社會當中的權利與權力。但問題是,何謂「提倡」?只要懷著恐同的心態,任何討論、介紹、敘述同性戀的內容,都有可能被惡意解讀為「提倡、偏袒」同志族群。然而,稍微了解性平教育內容的人都知道,同志議題只是整個教育課綱的一小部分,根本談不上提倡同性戀,更別提還有其它重要且複雜的性議題,都還未能夠在中小學教育體系中被完整的討論與處理。

因此,從英國的「地方政府法第28條」,以及台灣性平教育面臨到的阻擋,我們看到的是法令和情感動員藉由譴責「提倡同性戀」的假議題,確切打壓了性多元主體在教育資源的取得。柴契爾夫人逝世了,「地方政府法第28條」廢除了,台灣的真愛聯盟事件看似落幕了,但這個時刻,我們省思性平教育的開展不能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