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3
職業工人因工作性質特殊、工作收入不固定,檢附證明申報勞保投保薪資調整實有困難,因此訂有投保薪資1年內調整幅度未超過15%者得免檢證之事前查核機制。勞保局表示,目前職業工人投保薪資調整查核機制仍維持現行作法,並未改變,而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已規劃將年金給付所採計之投保薪資期間延長,因此職業工人投保薪資調整方案將俟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底定後再適時檢討。
職業工會被保險人係屬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具有受僱對象、工作地點轉換頻繁,工作來源、時間、收入零星不定等特質,且自營作業者僅有自營作業所得,並無薪資所得,即使確認其自營作業,所得金額如何扣除成本俾與薪資相當,均多疑義,故職業工人投保薪資之申報、查核及認定極為困難,致紛擾不斷、爭議頗多。為此,勞保局於92年依過去20年受僱者平均薪資成長率約15%建立查核標準,採行對1年內調整投保薪資幅度未超過15%者免檢證,超過15%者應檢證始得申報調整投保薪資之事前查核機制,期減緩職業工人請領老年前投保薪資成長速度,以防杜職業工人於將屆請領老年給付時,始大幅調高投保薪資之巧取現象,相較於未訂定查核標準前,已有明顯成效。
上述投保薪資申報調整及查核機制已施行10餘年,近年隨著經濟環境的變遷,受僱勞工薪資並未明顯提高,致職業工人投保薪資逐年調整15%的查核機制屢遭質疑,認為有重新檢討的必要。勞保局表示,目前請領老年給付的平均投保薪資,不管領取一次金或年金,職業工人仍較受僱勞工為低,並無職業工人提高薪資巧取給付之明據。且目前適逢勞保年金改革之際,年金給付所採計之平均投保薪資計算基準,亦需俟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底定始能確定,故職業工人投保薪資調整方案將俟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底定後再行檢討有無調整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