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高捷女孩的一封信

2013/04/25

責任主編:孫窮理

給親愛的女孩

新聞說妳一直哭,妳的學校說妳情緒不穩,所以他們通報教育局,把妳的情慾當成性侵案件處理。很多學者專家跳出來說妳很脆弱,說妳在兩個人的關係中是弱勢的一方,說妳「無法拒絕」。這麼多人都急著要說妳的故事,這麼多人都拿妳在滿足他們的想像,對妳來說,現在恐怕比起捷運車廂的那一刻更加慾望橫流。我想到整個社會對妳的身體擠眉弄眼的嘲笑、排山倒海而來的指責與抨擊,我想到妳可能會有的孤獨感,心疼到無法入睡。在失眠的夜裡我也如此設想,如果今天是發生在我身上呢?

我三十三歲,我的身體就像絕大多數那些嘲笑妳的人一樣,距離完美身材非常遙遠(而且我們甚至沒有妳的青春)。我會幫心愛或是沒那麼心愛的男人口交。我會在捷運車廂裡偷吃放在包包裡的麵包,我知道這大概違反了一些對於公共場所的公眾約定,但意義也僅只於此;有一天如果大家要約定「在捷運車廂裡不能挖鼻孔」,那麼也不代表挖鼻孔這件事情是一件羞恥的事,頂多,它就是在「一時一地使大部份人不適」而被公約排除的事,是社會生活與個人的協調,和道德、廉恥完全無關。

如果我在妳現在的處境上,我大概只會對所有指責我的人冷笑,但是我不是妳。已經沒有人、沒有權威會不斷地壓著我的頭(是要往下壓到他們的褲檔嗎?)說我錯了、說我應該感到受傷,所以我可以用我自己的腦、自己的心,來確認我自己的不受傷與不羞恥,更重要的,確認我自己的選擇與意願。不論最後答案是不是真的如他們所塞給妳的,如此得來的答案才會是一個貼近妳自己的答案,而不是任何人要妳習得的答案。而這才是我們每個人在年輕的時候犯錯與做這麼多蠢事的意義:我們藉此瞭解自己,選擇道路。

親愛的女孩,妳怎麼看待發生在年輕時的這件事,是錯誤、傷害還是好笑的回憶,是妳自己的決定。請不要讓任何人來告訴妳應該要怎麼想,怎麼看待自己的身體,應該要受傷、要無助、要崩潰,──妳知道那些大人們年輕時又做過哪些傻事嗎?私底下的生活又是多麼「正常」的樣貌呢?人們不會把歪斜的一面暴露在妳面前,他們只是把健康與正常的慾望投射到妳身上,來繼續訓練世界對這種事大驚小怪,訓練孩子繼續脆弱,訓練成人繼續偽善皺眉地說教育出了問題。

親愛的女孩,我要告訴妳的是,我們都走過被這些「健康正常」慾望強壓的過程。有一天妳可能會發現根本就沒什麼了不起,然後,妳會長成更加強壯的女子。妳的人生會繼續,而世界很大,大到不只存在著那些尖刻猥瑣的嘲笑。我衷心祝願妳勇敢地面對這一切,懷抱妳自己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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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其實我覺得 影片裡面的動作最多只能說讓人有無限的遐想空間 但不至於造成這麼大的事件吧@@ 因為又沒有露點 !

要是我是那女孩,我就會很大聲地跟大家說: 「老娘就是喜歡變態吸大老二,你們一群人在那裏可憐甚麼?! 神經病!!! 哈哈哈!!! 」

這女孩很明顯沒有判斷價值的能力,這時候大人該教的是"何謂價值"。
見沒幾次面就要妳在大庭廣眾幫他口交,這什麼爛咖。
「妳何必幫這種爛咖做這種事?」就是這事件凸顯出來的問題。
現代女性不是最愛講女權了嗎,現在怎麼不見了?所以我無法認同這篇文章。

或許你我都曾當過文字批判的劊子手,有些言語的攻擊的確傷害到女孩,正所謂因果關係,做違法的事情就是會結惡果,這個果需要女孩自己去面對它,解決它,最後放下它,女孩妳自己要堅強,學校老師、家人只能在旁邊輔導妳,這是一個教訓,它只是提早讓妳看到社會的醜陋,記住人生沒有過不去的關卡,只有過不去的自己。
還有原po者昨天已刪除影片,是非對錯都有人說,不能否認的是她只是一個外國人把來台灣看到的景象拍下來,今天換成是我們去國外拍到po出來,或許、也許、肯定人家只會一笑置之,多少也跟文化,風俗民情有所差異。

我無法認同妳說的
妳喜歡口交性愛等等 甚至sm都是妳們的事情
那些事情 妳們在房間怎麼搞不會有人管
但是 捷運車廂這麼多人
妳們在喜歡也要顧慮別人吧
如果這樣都可以完全無事,那以後捷運禁止吸菸做什麼
禁止飲食做什麼
人是群居的動物
本來就是互相配合
尤其是捷運女孩男孩的事情....
沒有道理要極大多數人去遷就極少數人吧

讀完這封信 我感覺太美好了

看來

能夠在捷運上看著女孩子打手槍的夢想已經不遠了

當然 我也會遮塊布

年輕嘛!!

這年頭當犯錯的人真好,總有人會替他們想出百般裡由怪罪社會,
替他們喊冤喊屈。
那幹嘛不倒退回去跟隨動物本能生活呢,
隨時隨地想吃就吃想拉就拉想睡就睡想打人就打人想殺人就殺人看到漂亮女人就擄回去生小孩看到漂亮男人就痛打一頓以免他跟你競爭繁衍後代的權利想幹嘛就幹嘛
多完美呀,
最正常健康最符合「社會生活與個人的協調,和道德、廉恥完全無關」,
對啊超級無關的欸,
當然誰都不需要感到羞恥呀。

我不相信一個碰得到電腦交得到網友的人,
會不知道或不拒絕只要有看電視就知道絕對不允許的行為。
不要為任何人的錯誤找藉口,那不會使你成為聖人,
只會使你成為失敗的人。
失敗的人就是太愛找藉口,才會失敗,懂嗎?

女權 是女性掌握自己身體的自主權。
她"自主"想做的,並不等於"你"想要她做什麼,
更不等於這個社會的價值觀。
-
價值在時間的洪流中不斷改變,曾經"三從四德"等就是婦德,而女權與之天差地遠。
-
女權不是綁上貞操帶,而是想做愛就做愛,不想做愛就不做愛。

嘖嘖,眾人瘋轉本篇的時候,我不禁覺得洪凌寫的〈「恐怖的對不起」 ──為何《小雨的病》是一篇以抱歉為名的反挫效應文章〉真是潑冷水的醒腦好文,專治心靈雞湯式的熱病。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6970

喜聞樂見,又有人在刷存在感了

在高捷上跟別人口交/在網路上被不認識的人罵,比較起來我還寧願被路人罵。
老樣子,價值觀的差別,當了破麻就不要裝處女了唷,親。

我覺得在公共場所做這樣的事情之前 早該想到被注意且不被接受的可能 畢竟這是個保守的社會。
既然決定做了 就不要害怕別人的眼光 也不需理會社會的輿論。

人性本色,這整件事情沒有對與錯,只是建立在不同的文化上,台灣是個文化保守的社會,這種事情發生在本島當然一般大眾無法接受,但如果發生在某些國家,就會覺得大驚小怪;傻孩子,我想你只是想要嘗試一些不同的新奇的事情,但沒想到會有人錄影存證並且上傳,在這個人手一隻智慧型手機的社會裡,還是乖乖的當個好學生,好好打拼,我相信時間會沖淡一切的,這整件事情對你一定很受傷,就像信裡寫的你要堅強,你只是在不對的場合做了一件''健康''的事情而已。

(一)要說對此文有那麼點保留之處,那便是,我以為與其指著女孩,退回去談「妳怎麼看待...是妳自己的決定」,不如去看見那個她「已經」做出的決定,然後,我們能不能講明了,我們就是支持妳這個決定,蓋起外套,對這個偽善與反動的社會,早已經是仁至義盡,極其厚道之舉。

(二)其實,我還有更多的話,想對男孩說。那個、或那些,莫名被當成加害者與兇手,只是因著性與慾望的緣故,太過輕率就披上了父權的罪袍的男孩們。

所以想在捷運上口交就在捷運上口交嗎??

"女孩,妳怎麼看待發生在年輕時的這件事,是錯誤、傷害還是好笑的回憶,是妳自己的決定。請不要讓任何人來告訴妳應該要怎麼想,怎麼看待自己的身體,應該要受傷、要無助、要崩潰"

作者你在告訴女孩"不要讓任何人來告訴妳應該要怎麼怎麼"的同時, 不也正在指導女孩她應該怎樣做了嗎?
這個女孩難道沒有選擇感到錯誤、受傷、後悔, 或感到無助、崩潰的權力了嗎?
你何以判斷她此刻的反應不是出自於個人的選擇?
一昧強以自己的觀念試圖說服她的你, 和你所指控的那些"大人"有何差別?

如果人有選擇獨立自強的自由, 那同時他也有選擇繼續軟弱依賴的自由, 即便你個人認同人都應該選擇獨立自強, 也不代表你有權干涉選擇繼續軟弱依賴的人的自由

言論是自由的 .. 行為也是自由的

撇開不論人身攻擊的部分

我真的覺得真正可笑的倒不是這些行為而是社會的偽善言論
專家學者的那套理論 往往都只是做給別人看
如果真的想安慰她 何不寫封信給她?
一篇給她的公開信不就是再次揭開她的傷疤?

一堆人說著妳沒有錯 錯不在妳 這是青春 享有犯錯的權利 等等 ...
所以殺了人就是罪 殺了社會的道德感就不是罪了嗎?
也許的確程度上來說是不同的
但身處在一個較為保守的社會當中 本來就該保有一份道德感
明知道會引起話題 還是做了 那麼不就是個人價值的判斷問題嗎?

我只能說 "錯不在妳一個人 只是剛好妳被拿來當箭靶"
錯的是現在偽善的社會、偷拍的人還有那位似乎沒有任何遭受言論的男生 但不管如何

給高捷的女孩 : 仍然請妳好好反省吧! 不是一句情緒崩潰 就能不對自己曾做過的決定負責任

我只想問:做錯事承認、改正,有這麼難嗎?
牽扯一堆乍看似乎很有道理的女權、身體自主等等大帽子就能夠大聲的說:「我一點錯也沒有,因為在捷運上幫人口交是正當的生理行為!?」
還有,這不是所謂違反什麼公共約定,是違法。起訴的罪名是妨礙風化,需要幫您說明二者差異嗎?
誰都會做錯事,但如何面對錯誤,才是真正的重點所在。

真是缺乏將心比心..
公領域可以做的事,私領域可以做的事,分不開與無法思考的動物何異?但事情做了就該自己擔責任,法律上、道德上...

如果不能尊重自己,要怎尊重別人,我不能同意本篇安慰文。

頭腦真清晰

我對女孩沒什麼意見
只覺得這個社會好偽善喔
這邊這麼多憤怒的大人 有哪個看完影片直接情緒反應憤怒
而不是先嘲笑完才跳出來講些義正嚴詞的屁話的
你真心覺得這件事有礙社會觀感嗎 那為何你還笑 為何你還跟朋友分享轉貼?
都給你笑那麼爽了 還有臉跳出來批評女孩假裝口交這件事多可恥
活生生消費了人家兩次 你好不好意思 要不要臉阿

作者不也在拿女孩的故事滿足自己的想像?
如果"權力不對等的受害者"是想像, 那"自主的情慾探險家"也同樣是想像
你和你指控的人[都只是在擅自想像], 真正的事實只有當事人比較可能知道, 何以你不認同的人的想像就是消費? 而你的想像就正氣凜然?
你也同樣在消費女孩, 只是在藉女孩的故事和安慰的名義來抨擊你所不認同的"保守正常人"

怎麼可以笑那女孩呢?
大家看到類似事情,應該手牽手擋住當事人
避免有心人的錄影
或者低俗人士的訕笑
我是那女孩就會對著笑我的人冷笑
捷運守則上面有寫不能口交嗎?
有寫不能打手槍嗎?
有寫不能摸摸和親親嗎 !
只有寫不能吃東西喝飲料而已!
雖然差一點喝到飲料了但是沒有喝到所以沒有犯法!!

女孩,我想告訴你的是,勇敢面對這一切,這種事情沒有什麼,讓他們醜惡的嘴臉笑吧!要知道:他們會笑我們,但是上天不會笑我們!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年輕時候難免會做些或遇到些所謂的錯事,但看你怎麼處理心情情緒、渡過這些;我想作者的意思是希望女孩不要過大有壓力好好調適心情渡過這時期~我希望女孩能以此為借鏡,日後三思而後行不要再犯就好了。

天啊這篇文章竟然有近三萬的點閱率

>捷運守則上面有寫不能口交嗎?
有寫不能打手槍嗎?
有寫不能摸摸和親親嗎 !
只有寫不能吃東西喝飲料而已!
雖然差一點喝到飲料了但是沒有喝到所以沒有犯法!!

您真的是這樣想的嗎?
要是是真的也太......

搞錯重點了吧

性行為要在私領域進行?
那為什麼我在私領域進行性行為警察照闖不誤?

期待作者在公共場所為所愛或不那麼愛的人口交.....

這篇文章應該是希望大家回頭檢視自己道德準則形成的過程吧

說穿了這個女孩到底傷害了誰

要被大眾以自己的道德準則強放在她身上

而且你難道能夠百分之百確認外套底下的確是口交

而不是自己想像慾望的投射而已嗎?

這種窺視慾望合理化,結合對於性的獵奇眼光讓社會一而再的強暴這個女孩

我不覺得她可憐,可憐的是自以為是不懂自省還大肆攻擊的大眾。

學著對自己負責吧
妳該長大了!

我也才剛脫離高中生活
我懂青少年對性的好奇
但是地點和場合適當與否是不是該好好想清楚

如果因為這件事而受傷
那麼請好好想想
食色性也沒錯
年少輕狂也沒錯
但是有些痕跡不是用這些話就可以掩蓋埋沒的
它們有可能會留在妳心中一輩子
這社會是現實的
雖然很多事不符合道德期望就是錯的
但是有很多事不需要使用道德標準也能判斷其恰當與否

長大吧孩子!
社會輿論或許會壓著妳
但是請不要從這件事裡妳只學會虛偽和官腔
收藏那些妳可以放在心版上的處事態度吧

這社會有好多扭曲的價值觀
真的是令人寒毛直豎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小心害了你自己!

不對
這報導是過度放大了沒錯,我厭惡媒體報這則新聞像聞到血腥味狂喜般大似渲染著。
但不論現在是21世紀也好還是22世紀也好,在捷運車廂這樣的公共場合辦事就是不對,自己做愛做的事也要顧慮其他人感觀,更何況還有小孩在車廂裡,
也因為現在是人手一機的年代了,不能再有僥倖的心態去做這種偷偷摸摸的事,明明有旅館這樣的場所可以解放自我的
女生的年齡將近成年,在什麼樣的情形和想法下做出這樣的行為並不知道,現在能做的是讓這樣的新聞慢慢隨著時間淡忘,給女孩子從新回歸社會或學校的機會
或許有的人會覺得這沒什麼好羞辱的,但在台灣,只會遺臭幾萬年。

是沒有規定不能在捷運/公共場所打手槍、口交!
但是小孩子們的身心就活該這樣被汙染?
那這樣的行為跟飛禽走獸有什麼分別?
這個社會病了,喪失倫理、公民道德!
家庭教育的失敗造成社會的亂象,
不要再不負責任的為自己、別人的錯誤找藉口了!
腳步踏差誰人無?重點是知過知錯

『比較起來我還寧願被路人罵』是在為你自己被罵鋪路嗎?
因為就是有看不下去的路人如我很想罵你,那你是否準備開心歡喜接受?

自以為自己加了親口吻幽默我看了就覺得噁心。
是有人在說自己是處女喔?是不是處女搞不好她根本也不在意,只要跟她做愛的對象都是她願意的喜歡的,你管他是不是處女?
是不是破麻也不用你管,這種難聽的字眼到底代表什麼迂腐的父權思維,你在講之前到底有沒有思考過啊?

說的是不錯,但是這種充斥憐憫甚至也些自以為的文章一直出現不也是對當事人的傷害?

我能了解的文意就是作者认为人不该被人设定的框框限制欲望,作者认为欲望没有对错,好象单纯的动物一样,认识动物是怎样放逐欲望就了解人如果要过得像动物,就可以不从道德规范,人在夏天不穿衣物也没什么大不了,那么那些核电厂啊,钱啊,也是欲望,欲望没有对错,干嘛要反啊,哦,反也是欲望,所以想反就反咯。
道德呢,想遵从道德规范的人也是有欲望要大家好好以道德节制个人行为。。。
人活得像不穿衣物的动物就对了。。。。。。!
我想动物有随身带的厚衣物,人类没有喔,那么人就得穿衣服咯,既然得穿衣服,很显然地就是跟动物不同了。。。万物之灵啊万物之灵。。。

错了就改,没错,敢好玩儿,就得负起被骂的责任,凭什么想任意作的可以做,看不爽想骂的又不可以骂呢?

你們真的是蠢還是有病啊?

有錯,跟傾整個社會之力來告訴她你錯了,

會受傷、會感到羞辱,跟傾整個社會之力來告訴她:你不會好、你應該感到羞辱 

難道是一樣的事嗎?

你們到底是在日常生活中被壓抑踐踏到什麼程度 
才會有這種要人知對錯的強烈慾望?

如果今天沒有人偷拍,請問會有人知道他們在口交嗎?那為何當場沒有人願意制止他們?車上的人不都道德感強烈,樓上一堆人事後諸葛很厲害,怎沒看到影片中的人出面展現正義?倘若根本就沒人發現,僅是因為偷拍者專注將他們兩畫面拍下又po網,會有人知道他們在做什麼?還不就是透過別人給予的片面資訊大作文章的偽善人士?
我想車上的人連他們是不是在口交也不確定吧,只是因為事後看了偷拍者強調性的拍攝才會篤定自己的推測,才肯大聲放話,這種心態不就是搭便車心態?(懶的自己查證,別人查證完了,自己補個意見),今天如果是樓上這些偽善人士,你們會正氣凜然,馬上偷拍以為自己的正義言論做證?我想車上絕大多數人都是事後才知道他們似乎在為口交行為,既然這些道德魔人當時連口交都看不出來,那其行為真的有公然的性質存在嗎?既不敢親自制止,又懶得為自己的正義多作一些行動(沒看到車上有人搜證,除了這位偷拍者),事後只會靠著別人提供的訊息說三道四,可見偽善懶惰的人心,那些看到影片就直呼誇張,那個人怎麼這樣之類的人,這社會的亂象,你添了不少功阿〜

希望作者聯繫我,幫我口交一下

我的身材也像女主角般,年輕時的自卑感也讓我想從親密關係中確認自己的存在感,甚至認為這就是愛情,但女孩,其實不需要操之過急的,雖然想愛,也該知道什麼行為是不該在大庭廣眾下進行的,更該學會拒絕,今天的事情勢必帶給妳很大的傷害,評論妳身材的甚至比評論該事件的多,這些都不重要了,這就是社會的黑暗面,妳只是提早成長看清了,未來妳要更愛自己,充實自己,妳會知道妳要的是什麼,對於青春時的傻事就隨風而去吧!

照這樣看來,以後在公共場所露鳥露奶,或像大陸人在香港在捷運垃圾桶便便,也沒影響到別人,覺得不舒服的人別看就好!!

老實說,你寫這樣,教育程度不高的她應該也是有看沒有懂
挖鼻孔跟口交還是差太多了,怎麼會和道德、廉恥完全無關?不知者無罪嗎?

現在所有的漫罵指責,我們只希望她夠勇敢去承擔
並且譴責媒體用詞不當、關於影社女孩身材的部分

1. 我並不非常在意有人說這是心靈雞湯(只有一點點在意),我覺得有時候承認人有喝雞湯的需要,還有燉煮一碗雞湯給人補身的需要,都不是什麼羞恥的事。所以我還會繼續燉下去,看不習慣你可以去做別的事,也有很多其他論述空白有待填補。

2. 我在青春期對很多事情感到羞恥和痛苦,甚至到了現在都還在練習,不斷地重新想像自己與世界的關係與距離,我要不斷地告訴我自己,那些我做過的事,不管我後不後悔,驕不驕傲,都是我之為我,「而且都沒有那麼重要」,有些更巨大的惡,在他們面前我個人的羞恥算什麼呢,世界不是因為批判這種個人性就可以得到進步的。而且沒有什麼不會好的事,傾一社會之力來告訴她,你該受傷,你該受很嚴重的傷,這才是孤獨感的來源,我覺得這種孤獨感才是最可怕的東西,它使你不相信你離得開這個混亂破碎的當下,可是「真的可以」沒有什麼大不了,脆弱和孤獨是不應該的,更何況是被指派的脆弱和孤獨。有沒有誰大聲地說出來他媽的做過一兩件丟臉到家的事沒什麼大不了?分享的當下人就不孤獨了,真的就是這樣罷了。

3. 完全不談行為如何被評價,我覺得那是遠離現實的,但是重點不是對錯,也不是要強調沒有對錯。坦白一點吧,要談道德是不是?要談公共空間的道德是不是?你在捷運挖鼻孔和偷吃麵包,會有人傾社會之力來告訴你妳應該羞恥到不會痊癒嗎?明明就不會,所以明明就不是在談什麼公共空間的道德。

4. 必須要說,不然好孤獨。對我,對其他像我的人,對她,都是這樣。寫什麼都不過是這樣:敲敲窗戶,或是敲不到窗戶就放一隻信鴿,給自我懷疑的人,給身陷泥沼的人,帶去一個不一樣的消息。「世界真的他媽的不只是這樣」。

正義魔人真好當
不只網上當酸民,現在連幫錯的人乎秀秀,罵社會偽善也可以
今天你想當哪方?

我倒想請問,
替一個初次見面或是沒見兩次面的人口交,
究竟有什麼錯?
愛幫不熟的人口交你也要管? 你住海邊?
你不喜歡和不熟的人發生性關係,
那是你家的事。
這不代表你有權力去強迫別人遵從與你一樣的價值觀。

我只想強調"唯一"的一點:
在這整件事的脈絡中

以所謂的"情慾自主"的論述來訴說此例很不妥!

1.首先,她確實很可能有在"非自願"的被迫狀態下為男人口交,
至少她是說"凹不過"那男的,表情也不像自願的,
我認為所謂非自願也包含軟性誘迫,只要你不是百分之百想做,並不是非要拿刀出來或直接硬上才叫強迫!
當然會有人說她面對條子和假道德的社會能怎樣講云云...
但至少台鐵小雨不管怎樣都是說她"沒有被迫",所以這兩個例子沒有可比性。

2.這案例中是女性"單方面"為男性口交,不是兩人互相愛撫,也不是男的幫女口交,
雖然我是男性,但我認為兩性性衝動、性愉悅的機制很不同,如只是女性單方面為男性服務,這種情欲關係是對等的嗎?
當然又會有人說你又不是她,不是女性,怎麼知道為男性口交的女性的性愉悅情況。
但台鐵小雨至少是很直接的男女性交,而不是她在火車上為所有男人"服務"。
再一次的,這兩個例子依舊沒有可比性。

這篇文章若是說台鐵的案例我覺得很OK,但高捷則很不妥!

這有關公共場所「去性化」的問題。

 為什麼公共場合不得表現/露出與「性」有關的事物?如果是因為影響大眾觀感,進而侵害了其他人「享受舒適環境的自由」,所以基於「自由須建立在不妨害他人自由之前提」而必須加以限制的話,那麼該釐清的是,所謂的「大眾觀感」指的是「誰的觀感」?性器官的裸露在台灣也許幾乎九成九的人會認為不得宜,對女性乳房的「公然」裸露感到不舒服的人應該也占多數,那麼對男性的打赤膊呢?有些人覺得不舒服,有些人覺得沒什麼。又,男性在游泳池打赤膊、和在書局裡、咖啡廳裡打赤膊,同樣是打赤膊、同樣是公共場合,卻因為場所的不同又會有不同的道德文化審判標準。這標準的認定也是每個人心裡一把尺,忍耐限度不一。在喝得正瘋狂的熱舞夜店打赤膊呢?有的酒客覺得不雅,有的酒客覺得喝開了,嗨一下又何妨。

 感到不舒適的認定標準(包括肌膚露出面積、可露出的器官、場合、地點、時間等等因素),每個人多少會有些微不同。那麼所謂的「妨害風化」定義何在?究竟妨害了「誰認定的」風化?你的?我的?還是他的?OK你要說妨害「大多數人認定的善良風俗」,那麼請問所謂的「大多數人」具體來說指的是誰和誰還有誰誰誰?又或者這只是一個根本沒有人打算去查證確定的某種抽象集合體概念?好,就算做個問卷把全台灣每個人的認定標準都歸納出來,然後找出最多數人能認同的一套「善良風俗之定義」好了,那請問沒成為「大多數」的,剩下的那些人的價值和權利要何去何從?於此,所謂的「尊重多元價值觀」根本就成了個天大的幻想、口號、笑話。所謂的「違反善良風俗秩序」之罪名,根本就是人類社會的某種多數暴力罷了。如果一條法律只是為了維護「多數人」的權益(有些情況下還不見得是大多數喔,搞不好是五五波或四六波),而必須犧牲剩下的人的權益,我不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法律。法律裡的任何概念都必須往客觀的方向去努力,在我看來「妨害風化」這個概念目前無法被提出一套客觀的解釋。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觀標準。既然這法律標準不夠客觀,又憑什麼拿這套「你說了算」的標準去審判別人的行為合不合法?

「性」何罪之有?

 再來,為什麼滿18歲之前的「性」是罪,而一個人在滿18歲生日到的那一秒就可以瞬間獲得「做愛的權利」?OK我們可能會說因為未成年者心智不成熟,還無法判斷性及其副產物(嬰兒和相關費用、對性快感的沉迷等等)所衍生的問題,所以為了怕他們變成辛苦的年輕小爸小媽,進而阻礙到他們人生的發展,所以我們限制未成年者的性權。那麼請問18歲為何會是界線?說得好像18歲生日當天午夜12點秒針一跳過那一格的瞬間,人就突然中了魔法,都懂得思考都很成熟都很理性都長智慧了一樣。更令人不解的是,現在法定可以結婚的年齡定在18歲以下,那是不是18歲之前結婚的夫妻,還必須先守貞個兩年,等到雙方都滿18歲的那一天才終於可以履行夫妻之創造生命的權利義務?

 再來,「性」為什麼必須是「羞恥的」、「隱諱的」、「不可告人的」甚至有人還認為它是「汙穢」的東西?說得好像讓小孩子看見「性」的發生就汙染了他純潔的心靈一樣。每個人都是因為「性」才誕生在世界上的不是嗎?要主張「性」是汙穢的,OK請便,但請先拿出具體的說明,說明「性」這件東西到底是如何的汙穢,又,它「為什麼」汙穢。雖然最終,當我們實在找不到一套自圓其說的解釋時,我們將會領悟到,「性」的汙穢形象不過是某種再主觀不過的偏執價值觀而已。

要談女權?先談談女權運動人士不自覺地所踐踏著的「女權」吧!

 你們主張女性在兩性關係/性關係中不該受到凌辱、欺壓、強迫的同時,都踩在一個前提上,即是,「女性相對於男性是脆弱的、易受欺侮的、須被保護的」。OK要替受到欺負的女生伸張正義,我贊成,而且是非常贊成。但是你們不需要把那些,「根本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好委屈的女生」都硬是劃進你們所謂「受害者」的圈圈裡面並加以「保護」(讀音:雞婆)。女生有拒絕男生性邀約的權利,女生有掌控自己的身體何時想做愛、何時不想的權利,相對地,當然女生也有權利打開電腦上網,約個「完全不認識的男子」或「不怎麼熟的男子」,和他雲雨一番(享用他一番)之後拍拍屁股走人謝謝再連絡的權利。你們不要搞得好像所有女人和男人搞了一發,一定都是女生「受強迫」、「受威脅」、「被花言巧語迷惑失去判斷力」一樣。這根本就像在拿橡皮擦,把女人「有時候其實也會想要來一下」的慾望給擦得一乾二淨。你們一直把女人塑造成這種受害者的形象,人家要是發聲說「我是自願的」,就被你們冠以「蕩婦」、「破麻」之名加以嘲笑歧視,這樣子搞下去,還有哪個女人願意公然表示自己的慾望?最後在這種高壓輿論之下,會選擇改口說「不對不對其實我是被強迫的,我不是蕩婦!」,也只是剛好而已。你們這種集團暴力,才是在二次踐踏女權!

 要指責別人的行為是「非道德的」、「錯誤的」之前,請先問問自己是否真的有辦法從頭到尾論述自己的「道德」和「正義」的定義及理論。如果你們自己都沒有能力好好解釋這些東西去說服別人來相信你,而只是以「常識」兩字蓋過去,這才叫做蠻荒和不文明。甚至是一種宗教。

這和高鐵的例子當然有可比性。

你怎麼知道幫男孩口交的女孩後來說的「凹不過他」,
是不是學校和家長和輔導人員「循循善誘」,
讓他相信自己是被男生「連拐帶騙」自己才「上當」?
這裡也看得出整個社會都在催眠女生去覺得自己是受害者。

再者所謂的服務,也是有很享受服務過程的人。
你不能因為你自己覺得「互相」服務才算「對等」,
就要求別人也必須遵守這套模式。
只要所有的行為者在過程中各自都充分感受到滿足,
不管他們的行為是去吸還是被吸,
那都是對等。
這跟你「覺得」怎樣才是滿足無關,
這是只要他本人「覺得」滿足就可以的東西。

成功的人總是以為自己的成功是自己掙來的,殊不知自己的成功也是有環境給你優勢,你可能是踩在別人的失敗上而來的,你可能是踩在對於他人而言相對困頓的環境而來的。

所以我們不是為他找藉口,而是告訴自以為正義的人你們的正義沒那麼正義(沒那麼正義≠不是正義),告訴那些內心過於罪咎的人你們不需要太自責(不需要太自責≠不用反省)。

為什麼只公幹那女孩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