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勞動節,也是勞動三法修正實施二週年的日子,二年來,政府大肆宣傳台灣勞動保障與國際接軌,今年甚至大張旗鼓進行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彷彿台灣勞動人權取得顯著進展一樣。
實質上,教師工會迄今仍然面對勞動三法的惡意歧視、教育主管機關的打壓、甚至是校長不承認自己為雇主的荒謬困境。繼此前部分縣市政府打壓教師工會後,最新的不當勞動行為案例是桃園縣政府教育局限縮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會務假。
桃園縣教育局日前將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會務假由原本每星期上四堂課,其他時間則處理會務,縮減為幹部每星期只能請二次公假,每次四小時為限,理由是「工會幹部是無給職,類似志工,既然要付出就應該利用課餘、下班或寒暑假時間去做工會事務,尤其教育工作是神聖的,學生的受教權要擺在第一順位。」再次印證,官方對教師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不曾間斷。
官員前揭說法並不讓人陌生,事實上,過往經驗顯示,教育主管機關正是侵害學生受教權的元兇,教師工會反而積極提出專業法案、反對錯誤政策、捍衛學生適性教育。
全教總以為,基於教職之特殊性,教師工會之會務假不能以附加無課務時段為前提,限制一個縣市層級教師工會會務幹部每周只能有8小時會務假,實質上等同於否准會務假,等同於瓦解工會,桃園縣政府在五一勞動節前夕公然踐踏工會尊嚴,足證官方宣稱的保障勞動人權根本就只是一句口號。
依現行工會法規定,規模再小的企業工會皆有法定基本會務假之保障,然而,規模遠大於多數企業工會之教師產(職)業工會,要求合理運作空間卻飽受刁難,至此,勞動三權殘缺不全的教師工會,不僅難以有效維護教師勞動尊嚴,更已成為官方用以象徵勞動人權進步的樣板。
全教總要求:官方應正視教師工會運作困境,停止對教師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若無善意回應,全教總將重啟工會法修法,以保障各業工會實質平等之合理運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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