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反對私人財團霸佔國土,
行政機關莫繼續包庇違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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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3

英華威目前在苑裡所欲興設的大型風機中,有八支座落於林務局所管轄的國土保安林地,五支選址於未登錄用地,另外一支屬於縣府特定事業目的土地。

根據國有財產法,屬於「公用財產」的國土保安林地是不能出租與私人;英華威若要依森林法,以其民營電業者身分申請租用保安林地,應先依國有財產法辦理變更保安林地為「非公用」。

英華威違法施工累犯、嚴重破壞環境,相關政府單位應立即撤銷其使用國土之許可。

居民與立委林淑芬於5/21親來現勘後,發現風機工地有諸多非屬過失的違法事情,且情節重大。立委於現勘時,除了現場要求第二河川局立即針對英華威填塞排水設施、毀損海堤以及使用超出申請範圍部分,應予撤銷申請使用之許可,並立即裁罰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之外;另也立即發文林務局,要求清查英華威使用之保安林地,有無依法辦理租用,且在法律未釐清前,應停止任何作業、禁止不肖業者違法使用台灣海岸敏感國土。

自救會表示:保安林地為全民所共享共有的國土,為預防水害風害、防止飛砂,國家所應積極保護的林地;倘遭不肖開發業者破壞,是對沿海居民權益及重大公益之損害。英華威因違法使用防汛道路和破壞海堤,致使其於5/20由警察護航進入、停放在26號工區的大型機具不能動工,所以搶工的英華威於5/21上午開始,在25號工地附近進行整地。

圖為25號工區怪手挖去大片防風林,殘存植物的根部也裸露而出。另外,居民也發現林地清除後,在光禿禿的泥地上,出現大量鳥類足跡;25、26號工區附近屬鷺鳥保護區,英華威無論有否依法變更租用國土或申請增加臨時施工範圍,皆不能再傷害當地生物與生態。自救會強烈要求英華威立即停止其破壞海岸生態之行為,並呼籲林務局積極作為,在確認業者有做到環境保護之前,應終止其與英華威的租用臨時施工用地之契約。

英華威不要搞爛台灣綠能發展,停止傷害土地的違法行為。

私人財團英華威以「綠能」之名,遂行破壞環境之實,且屢屢違法在先,反控居民侵害其施工「權利」,叫警察來保護財團違法行為、打壓居民言論自由以及阻止居民舉發英華威不法事情。自救會呼籲心虛的英華威,莫作賊喊抓賊,欺負老百姓。

新聞聯絡人:陳薈茗 0920-77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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