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鬧劇背後的制度性因素──探討黨團協商的存與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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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7

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深夜11點半由立法院朝野四黨黨團幹部揭開了會計法修法鬧劇的序幕,隨之而來的輿論撻伐鋪天蓋地,迫使總統馬英九於6月7日召開記者會向公眾道歉,行政院隨即於6月10日召開臨時院會宣布提出覆議試圖為荒謬的修法過程止血。

在所有人都在關注會計法修正案通過後造成的貪污除罪亂象,不要忘了這荒謬的法條能在深夜突襲成功有其背後的制度性因素─黨團協商。

黨團協商制度原希望藉由政黨組織的力量整合不同意見推動議事順利進行,以提升效率,民國88年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正式明文化,同時為了避免個別委員拖延議事,賦予了黨團協商結論極大的效力。

黨團協商法制化後至今歷經共四屆又三個會期的實踐,原先應居於輔助角色的黨團協商已經實質主導法案審查程序及內容,出現諸如少數決定、密室政治、削弱委員會等弊端,致使廢除黨團協商聲音日漸壯大。

然而黨團協商是否真一無是處?原先標榜的提升議事效率成效又如何?在歷經會計法震撼教育後,公督盟邀請各方專家學者與立委一同檢視黨團協商的影響與成效,也邀請民眾共同來思考黨團協商制度的存與廢。

主題: 
活動日期: 
20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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