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民刑事全面伺候,工人集體自首
要求政府勿以司法手段打壓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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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行動訴求: 一、要求地檢署以公正客觀的態度,審酌關廠工人整起事件的前因後果和處境,做出公平正義的處分。 二、勞委會正以民事濫訴為手段,逼迫工人接受權利打折的補貼方案;勞退舊制希望檢察官能呼籲政府勿以司法為工具來解決問題,勞委會應立刻提出修法版本,為整起事件負最大責任。

16年前惡性關廠風潮席捲全台,因勞委會監督不週、立法怠惰,中高齡失業工人無法領得資遣費和退休金,分別發動激烈的軟禁老闆、臥軌自殺、絕食抗議、阻擋聯考考生等行動,要求勞委會「代位求償」,由國家先發給工人資遣費及退休金,再向老闆求償;勞委會為平息紛擾,於1997年推出「關廠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以貸款形式變通發給等於「代位求償」之金額,並多次口頭承諾不會追討。15年後,超過五百戶關廠工人家庭接到上千張法院支付命令,並且開始進入漫長的法院訴訟程序。

無路可走的關廠工人,從去年6月起至今用盡各種陳情管道,並且拜訪各層級之政府機關:如總統府、監察院、立法院、行政院、勞委會,以及執政黨黨部,但勞委會毫無協商誠意,關廠工人於102年2月5日下午召開全國關廠工人會員大會,展現抗爭決心。會後更因勞委會官員持續對本案不聞不問的情況下,於晚間八點二十分在北車第三月台跳下鐵軌,希望以此喚起政府對於勞工權益長期遭受漠視的情況。關廠工人絕非試圖惡意傷害社會大眾,反倒是期望透過這樣的抗爭方式,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勞退新舊制的嚴重缺失、勞基法第28條修法的重要性!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沉痛地呼籲,任何的刑事法律行動都無助於事件的根本解決,關廠工人2月5日的三百人集體自願臥軌行動,也絕非將12名協助者動輒以「煽惑犯罪」、「妨礙公務」起訴甚至判刑就能夠畫下句點。為了表達這樣的訴求,上百名關廠工人將以「臥軌行動劇」,表達集體「自首」的意願,展現關廠工人面對司法訴訟的決心。

新聞聯絡人: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研究員 吳永毅 0919-273747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秘書 王 浩 0919-25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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