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反媒體壟斷立法」的最後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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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3

繼2011年年底的「反媒體巨獸運動」以及去年二月學界發起之「拒絕中時運動」,反對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抗議蔡衍明先生喪失媒體經營者資格,旺中媒體集團嗣後不斷抹黑NCC委員與知識份子的做法,引發全台灣人民的厭惡與反彈,進而產生長達一年多的反媒體壟斷運動,就在立法院積極回應人民訴求,於今年五月三十日初審通過「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之際,旺中集團再度發狂似的重蹈覆轍,利用所屬媒體集團掌握之媒體資源,大篇幅、多時段地持續攻擊反對者,再度將媒體公器做為批鬥異己之工具,此種嚴重違反新聞專業與媒體失格的做法,讓傳播學界忍無可忍,由前教育部長、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鄭瑞城、台大文學院院長陳弱水、中研院社會所暨台大社會系退休教授瞿海源、中研院社會所所長蕭新煌、台大社會科學院院長林惠玲、師大副校長林東泰、香港城市大學媒體與傳播系教授李金銓、台灣大學終身職特聘教授王榮德、政大新聞系教授陳世敏、 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台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等人,於近日發起學界連署,力促立法院於臨時會,信守承諾,三讀通過「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呼籲朝野政黨與全國人民看清,旺中媒體集團至今不知悔改的表現,就是我國必須盡速訂立專法的最大明證。

時間:2013年6月24日,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2

記者會出席者: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中研院社會所暨台大社會系退休教授瞿海源、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中研院人社中心施俊吉、台大地政系徐世榮、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中正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黃國昌、中研院法研所助研究員蘇彥圖、媒體改造學社執委邱家宜、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

新聞聯絡人:陳曉宜 093790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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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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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體壟斷立法」的最後一哩路

唐吉軻德的風車─愚蠢的反媒體壟斷法
2017-07-19 風傳媒 呂紹煒專欄

NCC擬定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一般稱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在7月初正式公告。這是一個愚蠢的法令,它只是劍指一個不存在的情況──媒體壟斷;甚至這個法令可能讓處境已不佳的國內媒體,未來情況與發展更惡劣。
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共七章四十二條,草案中有「紅線」也有「黃線」;紅線就是「絕對禁止整併」,至於「黃線」則是有待NCC審查批准者,但不論是紅線黃線的標準都相當嚴厲。包括:無線電視產業禁止彼此整合、有線廣電事業與衛星廣電事業整合後市占率超過三分之一不得整併、整合後持有新聞和財經頻道總數不得超過五個、以及市占率二成以上的大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得合併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經營新聞及財經頻道及全國性日報等項目。其它還有如:同一媒體不得整合有線廣播電視、多媒體內容平台、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及頻道代理商超過三項;確立「媒金分離」原則,金融機構及其負責人、相關的財團法人,對媒體持股不能超過10%、不能以直接與間接方式控制媒體。
整個草案看下來就是讓人吃驚的嚴厲,幾乎把所有媒體都切割細碎、五花大綁。媒體併購的路,即時不是全然被封閉,但也只剩下一個小小的縫;而且,NCC是扮演「上帝」角色,准駁全在其一念之間。至於其嚴厲程度,只要看看其對媒金分離訂的規定即知。草案中規定不得持有超過10%媒體股權的所謂金融機構「負責人」,不是一般人腦袋中想到那些腦滿腸肥的金融機構「老闆們」,而是一麻袋裝進所有人──草案17條規定:「本條所稱負責人,指金融控股公司、銀行、保險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
大型金融機構裡面的經理堪稱「滿街走」,雖然稱不上「當小弟」,但絕對是連「高管」都稱不上。而今NCC在法令中,一舉把各位經理全部提升到「金融機構負責人」的層級,經理們是都該對NCC感激涕零,未來可昂首闊步了,從此大家都是NCC認證的「金融機構負責人」。而由此,大概就知道NCC訂法時「寧可錯殺1千,絕不錯放1人」的心態。
反媒體壟斷的來源是8年前,一群學者專家與媒體,針對旺中集團買中嘉案發動的「反媒體壟斷」運動,理由是:旺中手上既有報紙、雜誌,又有電視台(新聞頻道);如果再加上買下有線電視系統,將對其它頻道造成壓力而形成媒體壟斷勢力。當時反旺中者說:如果旺中買下中嘉就會讓台灣失去言論自由,失去言論自由就會讓台灣民主制度崩壞。依此推衍,儼然台灣的民主制度脆弱到旺中買下中嘉就要崩壞。這種說法類似戒嚴時期國民黨的馬屁精說的:世界的重心在亞洲,亞洲的重心在中國,中國的重心在台灣──所以推行出的結論就是「世界的重心在台灣」一樣荒謬可笑。
實際上在當時,紙媒勢力早已式微。百家爭鳴的新聞頻道,每個新聞頻道分得到的收視率低到只要有幾個百分點,就已是不得了的高。各媒體集團各有其擁抱的價值(或是說立場),誰也說服(或是說壓制、收編)不了誰。更何況當時已崛起的網路勢力、自媒體更是不受任何勢力節制,實在看不出誰能壟斷言論市場。但事實上,當時參與者部份是基於政治立場,部份則基於媒體本身利益,結果是大家一起對著一個不存在的巨人奮勇作戰。
而在8年後再談媒體壟斷、訂反媒體壟斷法,其荒謬又更甚過去。這8年來,因為科技、網路因素,媒體「典範」移轉,不僅是台灣而已,全球所謂「傳統媒體」快速式微,這些媒體的消息多是裁員、縮編、放棄紙本只留網路、有線電視訂戶流失不斷等。倒是新媒體、社群、直播、串流等漸成主流。
台灣媒體可能有非常多問題,但沒有一個問題是:規模太大、資金過於雄厚、有壟斷勢力。倒是大部份媒體經營都陷困境、市占率與影響力也下降,只能儘量cost down的「節約辦媒體」(如蘋果日報的「新聞外包」)。不過,NCC幻想中的媒體壟斷「巨靈」仍存在,所以要祭出反媒體壟斷法;結果是把所有媒體五花大綁,全部限死了。
事實上,只要台灣保持自由、開放、民主,並不需要擔心媒體壟斷問題,因為永遠有新媒體出現,在媒體與言論市場作競爭;最後這些媒體的成敗興亡就由社會(而不是政府)決定。
假設今天某大財團富豪爽擲數千億,把台灣所有媒體都買下了,所有言論、新聞全部倒向富人、企業、中國的利益;他真的就壟斷控制台灣的言論了嗎?對一個相信市場經濟者而言:絕對不會,他手中的媒體大概很快就會被社會唾棄、流失閱聽者、收益與影響力全部下滑;相反的是,網路上持與其「不同見解」的言論、自媒體將興起,其它新媒體也必然出現(國內有成立網路媒體能力者眾多)。
如果真要談媒體壟斷,倒有一個讓人擔心的現象:臉書、谷歌已成真正的壟斷性媒體。他們不僅獲取越來越高比例的媒體廣告──幾年前谷歌就能取走全美國過半的媒體廣告金額,廣告主每年花近800億美元在數位廣告,其中7成由谷歌與臉書拿走;而他們更也同時掌控民眾「能看到什麼」。
根據美國皮尤研究中心的調查,約有66%的臉書用戶使用該網站獲取新聞,而在所有通過社交媒體獲取新聞的人中;有64%表示他們只通過一個網站獲取新聞──多數就是臉書。難怪美國大選的「假新聞」主要就是靠臉書散布,多數媒體淪為臉書、谷歌等「大神」的打工仔。但是:「兩大網路巨頭沒有雇用記者,沒有從檔案中挖出貪腐醜聞,沒有派記者到戰地採訪或到體育場館捕捉比賽高潮畫面,只是坐等荷包吃緊的新聞業為他們做所有這些代價高昂的工作。」
上周美國報業組成的「新聞媒體聯盟」就警告,網路新聞已被Google和臉書壟斷;為此他們呼籲修法放寬「反托辣斯」法規,要讓使報業能聯合起來跟兩巨頭談判,爭取權益。Google和臉書則回應說,「已盡力用補貼等方式協助媒體」。NCC及那些高喊反媒體壟斷者,看清楚點:到底誰才是有媒體壟斷能力者,不會是那些要接受臉書、谷歌等大神「補貼」的媒體吧?

反媒體壟斷學者 突然「不專業」
2018-01-22 中國時報 王思慧/台北報導

公視、華視公廣集團總經理、副總被拔官,前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除非節目做很差,才會影響民眾;現在應是公司內部人事問題,外界不必多做聯想。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則指出,文化部應該要求公廣集團說明,為大眾釋疑。
上周華視總經理郭建宏突遭公廣集團解職,這兩天公視副總也被拔官,民視董事長郭倍宏想把華視變成「小民視」。黨政軍將手伸進媒體;當初曾高舉反媒體壟斷大旗的學者,這次卻都噤聲。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長林元輝以未深入研究為由,表示無法回應;輔仁大學影像傳播系主任陳春富說,非專業領域不表示意見;中研院研究員蕭新煌也對此議題不願意回應。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鄭秀玲至截稿前都未接電話,聯繫不上。
陳正倉指出,由於華視、公視的市場占有率不高,對收視戶幾乎無影響,只要播出節目無假新聞、不傷害兒少健康等,符合相關法規,對全民有利就沒問題,展現公廣集團的經營理念,不認為有政治介入;若覺得人事決議不公平,當事人可循正當管道申訴。
胡元輝則持不同意見,他說,公共電視的經費都是納稅人交的錢,雖然民眾對於公廣集團內部人事異動感受不到,但若把時間拉長來看,節目內容會變動,變得更好還是更壞不得而知;若真有政治角力介入,這是在傷害公廣集團的公信力;目前公廣集團的說法都不能讓民眾滿意,建議高層向大眾公開說明,文化部也應要求公廣集團出面給個交代。
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教授蘇蘅指出,公視和華視人事紛擾已是政治鬥爭,已丟棄公共本質。她認為,公視明顯隨政府起舞,早在2016年在節目上找老師和學生幫教育部說話,公視和華視也製作新南向政策專題正面報導等。蘇蘅強調,公共信任是公視的靈魂,不應丟棄其本質。

雙重標準學者 挨批政黨走狗
2018-02-01 中國時報 朱真楷/台北報導

公廣集團爭議爆發迄今,過去高喊反對黨政軍介入媒體的學者張錦華、林元輝、陳正倉等人全部噤聲。對此,政治評論員謝寒冰抨擊,這些學者過去用千百個理由反對黨政軍介入媒體,如今卻有不同標準,令人質疑根本就是政黨的走狗、打手;呼籲這些人拿出學術良知,證明自己不是這樣的人,若做不到,就別在學校繼續誤人子弟。
謝寒冰在中天《大政治大爆掛》節目表示,當年義憤填膺反媒體壟斷的政大傳播學院院長林元輝,要如何對媒體提出監督的看法,即使有誰不同意,都必須予以尊重;只是,做為學者,不應在過去喊反媒體壟斷,但當執政者變成民進黨就突然說不熟悉這個領域,「請問,那你專門的領域是什麼,難道是監督國民黨?」他強調,有多少學生相信林元輝說過的話,結果現在卻赤裸裸的表現出是政黨的打手,「如果不是的話,就跳出來證明不是!」
謝寒冰說,林元輝當年曾對學生說過一段話,就是希望自己教出來的學生,不要外表像人,可是實際上卻是畜生;現在,請問林元輝,有用同樣標準要求自己嗎?有把當初監督國民黨的標準拿來監督民進黨嗎?「我要語重心長地說,希望林元輝你不是個畜生」;如果做不到,就不夠格當學者,快點滾回家去。
對於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國會助理鄭照新則痛批,身為台灣最高學府的新聞系教授,對於公廣集團出問題,卻說這不是她的專長,「當年你不是說作為知識分子,要對台灣的政策發揮影響力?不是說不能只有在家寫論文嗎?怎麼現在就都推說這些不是你的專長?」
鄭照新在同一節目裡說,公廣集團屬於國家公共財,結果張錦華卻是一遇到綠色就說不是自己的專長,「你的課不就是媒體研究嗎?如果連公廣問題都無法回答,憑什麼當教授?難道你的專長是逢藍必反、逢綠必軟?如果是,請跟大家講,連我都想去上這種課。」
鄭照新強調,張錦華號稱學者,卻有兩套標準,面對黨政軍介入公廣集團操縱報導客觀性,卻毫無所悉、毫無所感,作為知識分子的責任到底在哪?過去講出來的話難道都不用被檢驗?張錦華晚上照鏡子的時候,若真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學術良心,就請公開向教過的學生道歉,不然會讓學生很失望。

綠媒雙保險
2017年10月06日~10月12日 時報周刊第2068期第5頁 時周觀點

「黨政軍退出媒體」是一句笑話,只有國民黨這個笨蛋才遵守;如今民進黨執政了當然要退場,以免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而且還要買雙保險,另外再搞一個「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防堵不是自己的人買到媒體。綠營幫閒學者則從黨政軍抽身,另闢反龔斷新戰場,再裝一副法相莊嚴樣,繼續拿學術當外衣為民進黨護航抹粉。
交通部長賀陳旦對放棄「黨政軍條款」說得理直氣壯。他說,迎向數位匯流,政府應該放寬限制;因為有法規的限制,有人就不願投資,窄化了投資與創新。他還說,「不能因為一個黨過去的主張,就不讓好的政府基金去買績優廠商」。說白了,還是政治考量。「黨政軍條款」在過去數年間,大致已刨清了藍營在媒體的影響力;現在留著它反而綁手綁腳,甚至對綠營進入媒體造成障礙。譬如前陣子沒收中廣的頻道拿來成立客家電台,還要花一番工夫辯稱不涉「黨政軍條款」。
當然,對媒體產業而言,「黨政軍條款」再不開放,明擺著即將摧毀媒體產業的生存。很有趣吧!喧鬧了那麼多年,逞威了那麼多年的「黨政軍條款」,就輕易給拿掉了!理由並不是政治邏輯,而是現實的商業邏輯。畢竟今天媒體產業的慘狀,誰都心知肚明。如果最需要資金挹注的媒體產業,還每每卡著「黨政軍條款」的嚴格規定,阻擋上市櫃公司資金進入媒體市場,媒體也不能進行股票上市計畫,甚至還進一步卡住頻道業者的正常換照;那麼所謂的「黨政軍條款」,就該更名為「困死媒體條款」,還更符合現實一點。
從這個角度看來,「黨政軍條款」突然不再神聖,突然被拉下神壇,就完全可以理解了!要知道,NCC主委與交通部長不約而同釋出這個訊息,應該早有一些內部討論與共識了。這背後不論是政治考量、還是產業考量,從相關條款中逐步移除「黨政軍條款」,各界的反應至少都還是正面的。那麼,既然「黨政軍條款」能夠與時俱進廢棄,是不是應回歸基本面,從全面的制度配套來思考媒體產業的經營環境問題?
首先該誠實面對的議題是:如果解除「黨政軍條款」枷鎖的用意是為了替媒體產業打開資金活水,那麼為何左手解除了「黨政軍條款」的枷鎖、右手又祭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呢?這頭打開活水,那頭又栓緊水龍頭,這是什麼道理?「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套在媒體上的枷鎖,恐怕還會勝過「黨政軍條款」;等於逼著業者好不容易從「黨政軍條款」的制約中回復些許生機,又馬上掉進「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的管制中再度陷入窒息!
「黨政軍條款」妨礙投資與創新,應該拋棄;用同樣的邏輯,「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也會妨礙投資與創新,也應該放棄才對。如果民進黨政府堅持己見,就是獨厚官媒與友善媒體;當一個政府對「非友善媒體」採取歧視待遇,這個國家還配稱新聞自由國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