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因陸軍下士洪仲丘遭不當處份致死而發起包圍國防部行動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在上周六(7/20)燭光晚會結束後,在聯盟臉書上放了一張圖說為「萬人上街後不留垃圾!這就是我們的公民素質!」的街景照片(見下圖)。照片底下,兩則留言得到最多按讚:(1)我相信大家都是自覺的來參加這活動,都是希望台灣能更好。 乾淨不意外。(2) 理性、和平、愛臺灣。
這張照片讓我想起早上去聯盟主辦的「公民教召運動」,現場有很高比例的男性,整個活動除了「為仲丘討公道」,似乎也有一種義務役男性公民對於國防部的反撲。眾多白衣人齊喊「討公道、查真相」,最後國防部副部長出來說道歉,並且說「『如果』地檢署介入,國防部應全力配合」,大家就趕著拍手說好─長官果然通情達理。
活動結束後,我回家看新聞並仔細讀了副部長代表國防部簽署的三點訴求,發現竟完全沒有承諾讓公正第三方介入監督調查。當日中午,馬總統在拼黨主席選舉之際,也抽空去拜訪洪家,然後當面回絕第三方介入監督調查。晚間,國防部更明確發佈聲明拒絕讓地檢署介入。連聯盟的紀念晚會都還沒結束,就急著打臉。然而,另一邊聯盟卻急著慶祝自己是如此良善、理性、愛臺灣也愛乾淨的好公民!
在街頭喊討公道很容易,然而「討公道的條件」是什麼?聯盟雖然在活動間也有喊口號要求第三方介入調查,但實際行動上卻處處充滿妥協,或者根本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在聯盟臉書上也完全不提國防部與總統府聯手封殺第三方監督調查。
鄉民的正義很好,鍵盤柯南也很厲害,但在這個案子上,如果沒有好的審查機制,最後會不會只讓少數低階軍士官揹整個黑鍋?或者國防部為了挽救國軍形象,並安撫憤怒民意,做出過份過當的判決?又或者,更有可能發生的是軍隊資料造假、證據保全不足、避重就輕審理?(你能相信軍醫院的錄影畫面?或者所有監視器都是剛好壞掉嗎?)如果所有的案件審理依然在國防部手上,到底還能期待什麼正義?討回什麼公道?
此外,固然我們該高興有許多公民第一次站出來為正義向國家抗議,但在這個短暫而有禮貌、守秩序的抗爭裡,我也看到兵役對於這群男性公民的影響,那是一種異性戀男性好公民的姿態。這樣的發言位置與姿態可以從聯盟的發言稿看出端倪:「現場三萬人,更是遠遠超過我們的預估,導致原本的遊行必須取消,因為現場有很多女性以及長輩在酷暑下吃不消了。」
幫洪仲丘討公道很好,正義也當然值得追求。然而,我認為目前主要的「討公道」的語言傾向一種異性戀兄弟道義(heterosexual brotherhood)式的對抗:因為義務役的兄弟被志願役的軍人欺負,所以幫義務役兄弟向國防部出口氣。
在這些「討公道」的語言裡,女性、年長者只能被看做是善心的支持者,用以支持這些陽剛勇猛的男性公民對抗邪惡的國防部,而他們(女性、年長者)也被認定為弱勢者、無力者,同時也是前述男性所保護的對象。換句話說,目前主流的「討公道」論述並不涉及性別批評,更不反對軍隊與強迫徵兵制的暴力性。似乎整個活動只是為了證明這些站出來討公道的男性公民是具有兄弟道義情操,他們不但善良、理性,而且英勇仗義直言並保護弱者(女性、長者、洪仲丘)。
然而,戰爭、軍隊、徵兵制、性/別階序、愛國主義其實是一整套彼此扣連交織的結構暴力,所以在「為仲丘討公道」的時候,這種heterosexual brotherhood的性別修辭卻又弔詭地複製、深化了這組暴力系統,也就是那個殺死洪仲丘的暴力結構。
我認為「公道」並不會因為幾萬名好公民上街抗議就理所當然地出現,1985行動聯盟和關心洪案的公民需要更關注審查的機制,讓公道有發生的可能。此外,除了關心洪案的加害者,並且繼續暴露軍隊黑幕,我們還需要更加關注並批判那個虐死洪仲丘的結構性暴力,也就是戰爭、軍隊、徵兵制、性/別階序、愛國主義所堆疊交織的暴力系統。
回應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這篇也只是把原因歸咎成異性戀男性的惡意
完全未考量實際上真的有很多體力不支的是很多女性以及長輩
未考量太多單純的實際發言
這類未經邏輯判斷而妄加揣測 和未跟聯盟溝通就擅加批評
只是節外生枝多此一舉罷了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將任何多元聲音視為節外生枝,我想並非社會運動樂見的態度。
請問聯盟的行動或支持者的發言有先跟國防部溝通才批判嗎?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我怎麼樣都還是無法把本案和異性戀同性戀之類聯想在一塊
至少我認為「討公道」一詞還蠻中性的
無論是生理男或是生理女或是誰誰誰說出這種話,都不會特別令人感到奇怪吧
也許本案確實如原PO所述,是「保護弱者」之舉
但這從這聯想到性/別階序也太跳痛了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實際上
即使現場真的有女性及長輩真的吃不消
也不應該作為取消遊行的理由
把"保護弱者"當成取消遊行的理由
才是節外生枝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我是女性,也有其他身為女性的朋友當天參加完運動回家後,看到發言稿上那句:「現場三萬人,更是遠遠超過我們的預估,導致原本的遊行必須取消,因為現場有很多女性以及長輩在酷暑下吃不消了。」之後非常、非常生氣,即便有部分女性或長輩可能身體不適,但大家都是大人了,他們可以斟酌自己的狀況先行離開,主辦單位不應該擅自把女性或長輩當成需要保護的弱勢、並且作為取消遊行的藉口,難道聯盟又有先跟在場的女性與長輩溝通過嗎?有徵得同意嗎?反核大遊行當天那麼多的女性和長輩參與,甚至還有小孩,大家還不是都走完全程!甚至還可以留下來繼續參與晚上的反核晚會!以為這件事跟性別無關的人,是因為你們不是被刺傷的群體,你們當然可以質疑作者刻意在性/別上作文章,但是現實上這個部分主辦單位就是處理不當,明明很有體力卻莫名被冠上弱勢的女性就是很不爽!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我並不是說把"聲稱保護弱者當成取消遊行的理由 "當成一件正確的事
可是直接揣測"女性、年長者只能被看做是善心的支持者,用以支持這些陽剛勇猛的男性公民對抗邪惡的國防部"這樣製造對立又有何正確性?
指出他行為的錯誤 或是有更好的方式是一回事
直接幻想聯盟充斥可惡的沙文主義也是一回事
而且說穿了 這類喘測毫無證據 也無科學理由 或是閣下們若有哪個心理學理論可以不用諮商直接心電感應出對方思想 我也非常想知道
如果處理不當就可以直接歸類成 作者不妨先從自己父母著手起,肯定讓你文思泉湧
國防部 不爽只能在外面罵 聯盟是人民組成 不聯絡不溝通 在關心勞工為主的網站寫篇文章挑三揀四,前面用問句來貶聯盟不懂法律也隱藏自己不懂這點
後面就開始跳針
如果真心覺得他們需要何不真正參加,
已便真正走離專任助理的研究小世界
http://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374495101.A.833.html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強調男性與女性的保護,就是性別歧視。法律不對針對性別有所區分,法律是針對母性的保護,並不是針對性別,照護子女的男性也同受母性條款的保護。在兩性平權概念已逐漸成形的現代,有關婦女保障名額的立法也已不符潮流趨勢。
「自發性、缺乏組織的自主性」是1895行動與紅衫軍行動的相同之處,但也使「惹事生非者」易於混入,製造模糊主題焦點的事端。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其實很多人的心機不是那麼的深,只是單純想為了洪仲邱討公道,而且這種情形不改善下一個洪仲邱也許就是自已的親朋友好友,有時做太多的聯想反而抹殺了眾人的心。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現場有幾個狀況個人覺得......很瞎..
1.活動開始沒多久.主辦單位就說現場有國防部情報人員穿著跟他們一樣的活動衣服..伺機製造動亂!!!我想說的是..主辦單位的活動衣服.不是只有他們自己有嗎?
2.活動現場還是發生了一些衝突..比如說有參加的民眾準備拿冥紙丟國防部.被其他參加活動的民眾制止.結果去制止的民眾被丟冥紙的民眾說是國防部的特務人員..另外在活動結束前...在國防部大門也就是主辦單位宣傳車附近..有人丟擲玻璃陶瓷製品.差點丟到警察...此時主辦單位又透過宣傳車廣播說是[國防部情報人員開始製造動亂]...
3.主辦單位宣稱[萬人上街後不留垃圾!這就是我們的公民素質!]..但事實是...愛國西路旁的分隔島草皮..人行道旁的樹及草皮幾乎全毀.樹枝被人拔下來..草皮被踩平.分隔島上大大小小的寶特瓶空罐...附近周遭都有隨意丟棄的貼紙.還有人將貼紙貼在路邊的車上..而博愛路上國防部旁的人行道上都是垃圾..在採購中心門口附近..還有地院正對面(有個小門)地上被灑了一堆冥紙..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樓上所說的,不就是「國防部情報人員」在做的?
萬人上街頭不要怕留垃圾,國防部就是個大垃圾,垃圾就要留給國防部這個大垃圾場的情報人員去處理。
台灣之春要借鏡紅衫軍,每一個參與者都是出資百元的主辦單位,每一個參與者都發揮創意表達,每一個參與者都追打混入群眾的情報人員,「場面失控」是情報人員挑釁所應負的責任,何必為牠們扛?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下週上街頭。
Re: 討公道的條件──談參與「公民教召運動」
台灣從70,80年代的亞洲四小龍現已被排除在外,因跟本時間已過,
執政國黨私黨營私,紅仲丘只是戴罪膏羊,國黨深知台灣人骨子裡怕事,
凡事以法制來戴帽子,看看疆獨份子的血腥爆動,中共也沒有能奈壓住其
氣息,台灣人要更強,你走回頭路只有死路一條!
紅仲邱RIP!台灣人要有更多典範!衝撞議事堂只是小case想想美麗島事件,
現在都怕事了嗎!?國黨就是殘餘兵部而已,台灣下一步該怎麼走?!
多想想!!!
別淪為下一個克理米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