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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2
2010年6月,苗栗縣政府為土地徵收,不顧即將收成之稻米,連夜以怪手鏟除農地、強行徵收毀田的行為,引起社會譁然,並使大埔反徵收運動成為全國關注焦點。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於輿論壓力下,邀集苗栗縣長劉政鴻等相關官員、大埔自救會及台灣農村陣線,展開協商,最終並作成「原屋保留、農地集中」之宣示,但大埔自救會內仍有四戶居民住家未獲保留。2013年6月,苗栗縣政府向該四戶發出擬予強拆公文,嗣於7月18日居民及自救會北上陳情之際,突襲拆屋。
大埔事件直指突顯台灣現行土地徵收制度之諸多不公問題,故於此刻邀請長期關注大埔事件之專家學者,藉由座談會之形式,一同從大埔徵地事件之發展,回顧現行土地徵收制度之種種問題,以使與會者更為了解系爭問題,並期待提出更為公平且可行之制度修正建議,為維護土地正義共同努力。
時間:7月27日(六)上午 9:15-12:0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主辦:永社、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法學會 協辦:台灣環境法學會
主持人: 劉志鵬(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永社監事) 與談人:(依姓氏筆畫排序) 吳明敏(開南大學行銷系榮譽講座教授、台灣農業產學聯盟理事長) 徐世榮(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農村陣線理事長) 詹順貴(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備註:本座談會提供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在職進修時數2小時 報名:http://ppt.cc/s7fd
主題:
活動日期:
2013/07/27
回應
Re: 「 從大埔事件談土地徵收制度改革」座談會
劉志鵬沒接過強拆案賺強拆錢就是拉
Re: 「 從大埔事件談土地徵收制度改革」座談會
樓上在擔心什麼?春風吹動大埔事件的野火?
土地徵收必須完全符合公共利益為由,不得為其它目的徵收民地。
政府所徵收的民地為國土,產權當然屬於國民全體所有,政府無權變更、移轉產權。
政府徵收民地、拆除地上物,應以相對等級土地及地上物換取;並對強制人民居住權、遷徙自由權,予以補償;如果徵收土地導致人民遭受損害,政府應負賠償的義務。
土地徵收業務應歸屬中央國有財產管理部門,管理部門負徵收無損、無獲利、維持國有財產平衡的責任,地方政府無權自行徵收民地、民產。
廢除都市更新條例中以公權力協助民間實施者對抗產權所有人的條文,以確保自由市場機制。
Re: 「 從大埔事件談土地徵收制度改革」座談會
拆除大埔四戶,是拆除了台灣的人權、政府的誠信,以及民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