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3
楊宗灝/桃園報導
「集村農舍是為真正想要接近大自然生活民眾量身打造的優質產品!」桃園縣集村農舍首位起造人陳瑞相說。目前縣內中壢、平鎮、龍潭、大溪等地都有集村建案,是未來農地利用主流趨勢。
過去農地農舍受相關法令限制,不但土地取得兩年後才能動工,開發坪數也必須達到756坪標準。民國93年政府重新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後,「集村農舍」為農地利用解套帶來新利多。
依據相關辦法規定,集村農舍必須「集合」至少20位起造人,申請建造許可後,五年內才能過戶買賣。桃園縣首位集村農舍起造人陳瑞相說,由於集村住戶都有相同共識,不但能過濾投機客哄抬行為,對住戶來說,也能維持一定生活品質。
目前縣內集村農舍主要集中在中壢、平鎮、龍潭、大溪地區。陳瑞相說,以桃園縣農地休耕普遍情況為例,集村農舍政策推行不但能替農地帶來「重生」機會,對農民來說,土地買賣利潤較領取休耕補助也相對提高。此外鄉間景觀藉由集村農舍建案重新規畫,也能達到繁榮農村效果。
不過由於集村農舍建築、使用執照申請核准流程過慢,對政策推動而言無疑帶來負面效應。陳瑞相說,集村農舍都是「志同道合」住戶集合興建,未來政府應在法令面大力協助,才能具體落實新法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