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機敏感 第三波強拆前進行偵辦
華光社區聲援者籲地檢署勿淪打手

2013/08/20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因參與華光社區擋拆而遭「妨礙公務」移送的聲援者,呼籲地檢署勿淪為行政機關的打手。(攝影:陳韋綸)327華光強拆當天,聲援者用鐵鍊將自己的身體與拆遷戶房屋栓在一起,後遭警方拉扯而受傷,並被恫嚇留下資料,以便日後的起訴。(攝影:孫窮理)

8月27日至29日,法務部預計再度執行華光社區的拆除,在此前夕,台北地檢署今天(8/20)針對參與過去前兩波擋拆抗爭的聲援者召開偵查庭,居民、律師與被移送者於開庭前召開記者會,質疑檢調在此時此刻的作為有的濃厚「恫嚇」意味。他們呼籲司法不應淪為行政機關的打手,阻止人民參與公共事務與表達言論的權利。

日前《工商時報》報導,財政部明年(2014)編列超過450億預算執行「國有土地活化」政策,當中指出政府「高層」再度宣示9月前清除地上物、明年8月開始招商,並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廠商開發觀光旅館與複合型商場;官員夸夸其詞,至今卻仍未見任何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而在這樣的狀況下,法務部已在3月27日(相關報導)、4月24日(相關報導)兩度強拆華光社區現住戶。強拆前,法務部以土地管理機關名義,透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居民追討動輒百萬元的不當得利,迫使居民在司法與經濟壓力下搬遷,而期間也未提出妥善安置計畫,任居民流離失所。

兩波擋拆行動當中,分別有30位、15位聲援者遭依「妨礙公務」當日移送或事後函送地檢署。參與了兩波抗爭的聲援者徐亦甫說,政府為了「台北六本木」騰空華光社區,法務部又用「違建」之名對居民提告,居民無一勝訴,最後面臨法院強制執行拆除作業,強調政府未妥善與居民協商並提出合理安置,已經違反兩公約對居住權的保障,聲援者只好以不合作方式表達抗議。首波擋拆當天,聲援者在拆遷戶屋外靜坐,或以鐵鍊將自己與建物綁在一起,徐亦甫強調,這樣的行動方式是「非暴力抗爭」,沒有傷害任何人,更沒有對執行勤務的警方進行肢體或言語攻擊,質疑「妨礙公務」的成立要件何在?

「3月27日前,警方就威脅學生,如果參與抗爭,未來將無法出國,就業也會受影響」,徐亦甫認為,擋拆前警察以恐嚇方式,現在地檢署則在第三波強拆前夕召開偵查庭,這些都是國家企圖恫嚇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手段。關廠工人義務律師團成員曾威凱則直指,國家以訴訟對付抗爭者,已經不是司法或刑事案件,「而是政治事件」,目的是讓抗爭者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迫使他們停止聲援行動。參與華光第二波擋拆行動的聲援者林靖豪直言,政府為炒作土地利益,以興訟壓迫居民,強拆前晚警方更以圍籬包圍街區,設置「禁制區」(事後遭立委與律師質疑濫用《警察職權行使法》),「違法的根本是政府,卻還宣稱這樣不當的拆除是『公務』!」

聲援者何友倫表示,過去兩波擋拆行動前,居民與政府機關歷經多次協調會,但法務部與台北市政府在合理安置上卻相互推卸責任,用行動擋拆已是最後手段,他要求地檢署勿淪為行政機關的打手,壓縮人民監督批判政策的空間。為華光社區義務辯護的律師高志榮也呼籲檢察官考量司法平等原則,應先去了解事件始末;他舉近日民眾聲援大埔的行動為例,當體制內沒有空間讓人民參與表達聲音時,人民最後唯一的選擇就是走上街頭,「這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這樣的權利,應該免於國家機器蠻橫的對待。

事件分類: 

回應

他媽的國民黨,重新執政後,無能至極!換了位置,換了腦袋,執政權在手,就一個鳥樣子,什麽依法行政,狗屁!

藍綠一家親,賴清德、陳菊也都加入「活化土地大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