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第三季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召開在即,然而七月初媒體卻已經報導:勞委會官員透露,因經濟成長不如預期,及4月份才剛將基本月薪調至19,047元,明年基本工資傾向不漲。事實上,回歸到基本工資的本質來看,一國的基本工資水準必須能夠保障勞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之所需,所以,經濟成長不足並不能成為拒絕調高基本工資的理由。
依據我國已簽署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揭示:「所有締約國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尤須確保所有工作者之報酬使其最低限度均能(1)獲得公允的工資…;(2)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公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
今年2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主辦的兩公約初次報告國際審查會議,10位受邀國際專家共同聯名發表「結論性觀察建議」中也提及:「現階段的工資若要讓勞動者和其家庭維持適當的生活水準是不足夠的…,建議台灣政府提供勞動者和其家庭符合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水平的工資。」
但是近幾次基本工資的調整,在官方一手主導之下,屈服於資方的壓力,幾乎都只考慮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的單一因素,作為微幅調整基本工資的依據,而無視於基本工資的定義,對照物價、房價的節節攀升,工作貧窮問題不斷惡化,以目前嚴重偏低的基本工資水準實難以維繫一個勞工家庭過有尊嚴的基本生活。只以CPI上漲的幅度調整基本工資來維持邊際勞工的購買力,忽略了物價指數的內涵,CPI的查價項目共有424種,雖然青菜、水果、或是油、電等基本民生必須用品價格不斷上漲,但卻被價格持續下跌的消費性電子產品等抵消掉,使物價指數表面上看起來似乎相當平穩,卻與民眾主觀感受差距極大。
因此,全產總依據兩公約之原則,檢視目前基本工資的調整,認為基本工資調整應考量勞工基本生活所需與扶養人數,以101年內政部所公布的台灣省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10,244元為基礎,每戶人口數3.23人,每戶就業人數是1.46人,故每位勞工的薪資需要扶養2.21人(含勞工本人)。以此原則計算(10,244元×2.21)得出基本工資至少應達新台幣22,639元,換算時薪為133元,才能讓勞工及其家屬維持合理的基本生活。
此外,全產總並重申反對月薪與時薪脫鉤以及反對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的立場。時薪過低的問題是因為基本工資長期以來無法達到勞工最低生活所需的標準,而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違背「國民待遇」原則,將嚴重影響勞動人權與國際形象,更何況若將薪資脫鉤計算,也會導致月薪與時薪勞工之間、本勞與外勞之間產生同工不同酬的後果。
基本工資保障及定期審議是馬總統的競選承諾,但去年的基本工資審議結果卻被行政院單方面變更,對勞資政三方組成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不尊重,形同行政團隊自打嘴巴,審議機制也被質疑為虛晃一招。因此,我們要求:1.強化審議程序,回歸馬英九總統提出的勞工政見,將現有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位階提高到行政院,由院長擔任主席,勞資政三方共同審議,讓審議制度更加透明化。2.制訂基本工資調整公式,建立勞工家庭基本生活所需的估算模式,讓未來調整基本工資有所依循。
發稿單位:全國產業總工會 理事長莊爵安 新聞聯絡人:祕書長戴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