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社區827苦行抗爭即時報導

2013/08/27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華光殘骸現凱道 索歷史公道
華光社區今天面臨最後一波強拆,聲援者於社區一角布置「超渡居住正義」靈堂、掛上「反迫遷」娃娃。(攝影:陳韋綸)

今天(8/27)至本周四(8/29),華光社區繼3/274/24後,面臨第3波、也是最後一次的強制拆除,預計拆除金華街後方等共21戶,以實現「9月前清除地上物、明年(2014)8月開始招商」的開發計畫。一早,超過300名聲援者與居民於愛國東路及杭州南路口設置「超渡居住正義」靈堂,並將自社區內蒐集而來的家具、門板等,以苦行方式一路遊行至行政院和凱達格蘭大道,隨後轉往法務部,展開突擊式的靜坐行動;對於自始至終未承諾妥善安置、向居民追討巨額不當得利的法務部,居民與華光反迫遷小組也提出「法務部承認迫遷謬政,向人民道歉」、「協商減免不當得利」、以及「強制驅離只會引起人民反撲,政府應妥善、對等協商,創造雙贏」3點訴求,不過未獲法務部正面回應。華光反迫遷小組表示,明日將再赴財政部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檢討《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

根據《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第四點,政府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如被占用,應依民法不當得利規定,向占用人請求給付占用期間的補償金,最多往前追溯5年、往後收取至騰空遷讓日為止。華光反迫遷小組指出,該原則允許國家以民事訴訟方式排除居民,卻也逃避政府對歷史違建聚落的政治責任,以及國際兩公約對於居住權的保障。

小組成員董昱表示,該原則是華光社區居民目前面臨問題的根源,即讓法務部作為土地管理機關,得以民事訴訟與追討不當得利方式排除居民,未來除要求修改此原則外,他並強調,居民與聲援者能理解法務部需「依法行政」,但作為此案「債權人」,「法務部還是有空間,去和居民協商」;以台大與紹興社區去年(2012)11月簽訂的協議備忘錄為例,最後台大減免99%的不當得利,董昱認為「法務部應酌減金額,例如象徵性收取百分之一,而非將所有歷史錯誤怪罪於居民。」

法務部再三表示9月前完成「清理」地上物,華光社區的聲援者背負社區內斷垣才殘壁中蒐集而來的家具、門板,一路苦行至凱達格蘭大道,並重新搭建臨時的違建小屋;苦行組也在出發前發表宣言,指出華光社區的形成有其歷史脈絡,從民國38年隨國民黨政府遷台而至、因政府未立即提出住宅政策,而被默許於城市中搭建違建的居民,到了1970年代,則有為城市提供勞動力的城鄉移民,華光社區成為這些人的棲身之所,然而,至今在住宅比例低於其他先進國家、房價卻居高不下的台灣,這樣的痛苦,卻是讓居民承擔。苦行組成員林沁表示,對於法務部而言,華光社區只是待清理的「地上物」,但對居民來說,家是活生生的空間,「將殘骸於凱道重現,目的是讓政府正視自己政策的錯誤。」

華光居民侯惠芳表示,至今法務部仍無協商的誠意,僅著眼於盡速清理現住戶,使居民承受心理壓力。在法務部未提出安置計畫的情況下,目前台北市政府提出為期至多3年的中繼住宅,日前雖然有近50戶申請,但是對於背負不當得利的居民而言,每月費用約13,000元仍是沉重的負擔,因此雖然有32戶通過資格初審,至今實際入住戶數僅8戶,平價住宅的申請標準則過於嚴苛,27至29日將被拆除的21戶,在今天過後,大多只能選擇暫住親戚家。

聲援者扛著社區已被拆毀的門窗或家具展開苦行。(攝影:陳韋綸) 「華光是家,你拆我扛」苦行經過中正紀念堂。(攝影:陳韋綸) 行政院前,象徵居民流離失所的血人。(攝影:陳韋綸) 聲援者將「死人錢」貼在未來將在社區上聳立的購物商場,諷刺政府迫遷居民打造六本木是「死要錢」。(攝影:陳韋綸) 頂著35度高溫,扛著沉重家具,進入凱道。(攝影:孫窮理) 凱道上,聲援者將華光殘骸重新搭建成違建小屋。(攝影:陳韋綸)

【以下報導時序由新到舊】

pm16:30 華光抗爭三人被捕,拆除進行中

居民、學生代表與律師進入法務部人權兩公約結論性檢討會議後,現場警方再度強制驅離現場聲援者,並將聲援者拖上警備車,目前已知有3名聲援者被送往仁愛分局,警方亦未明確表示逮捕理由,只要求留下資料後,讓被捕者離開。

面對第三波的強拆,華光社區今天以「出擊」做為抗爭的方式,抗爭同時,法院也在社區中進行拆除的動作,居民及聲援者並沒有阻擋。

在華光社區抗爭,華光第三波強拆也同時在進行。(攝影:孫窮理)

pm14:30 代表進入兩公約會議,群眾解散,明日再戰

法務部秘書處處長楊合進出面接受陳情。(攝影:陳韋綸)

法務部秘書處處長楊合進出面接受陳情,楊合進表示民求償的「不當得利」是依照《各機關經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的規定,這並不是法務部負責,只能向行政院轉達居民的訴求;楊合進強調,在這段期間,法務部已盡量照顧居民,包括轉介到中繼住宅、平宅、提供免費搬家等。

但楊合進的這個說法,立即遭到現場學生的反駁,他們說,提供中繼住宅及平價住宅的是台北市政府不是法務部。不過楊合進沒有再作回應,就直接回到法務部。

華光反迫遷小組董昱強調,法務部所謂的「處理」,就只是把問題丟給台北市政府,但現在台北市也只處理「弱勢」的問題,董昱認為,居住權不應有貴賤之分;學生明天早上將再到財政部上演要求修改《各機關經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2點半,「兩公約結論落實的第二次會議」即將召開,華光社區委託台灣人權促進會在會議開始前提案,依照國際審查兩公約書面意見,優先處理華光社區問題。

最後,經過協商,華光社區居民、反迫遷小組成員及律師三名代表進入法務部,到兩公約落實會議上陳述,群眾宣佈解散,準備繼續明天的抗爭。

pm14:00 法務部前持續對峙

目前聲援者與居民被驅離,仍於警察人牆外靜坐,中正一分局已在現場第二次舉牌,並揚言將法辦居民與聲援者,社區居民林雅琪表示,希望現場警察能體諒華光突襲法務部的行動;她表示,許多居民在此居住超過50年,法務部從未拿出誠意與居民協商安置,相反地,卻以《各機關經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為藉口,向居民提起民事訴訟,使居民背負巨額不當得利。以林雅琪一家為例,一家7口因此負債750萬。她說,突襲行動是希望法務部秘書處處長楊合進出面,與居民進行對等協商免除不當得利與安置。

聲援者提出三點訴求:法務部應承認迫遷謬政,並為過程中造成人民權益損害道歉、第二,協商減免或攤還不當得利,而非全數由居民苦苦吞下,以及第三,要求行政院建立妥善、對等的協商機制。目前法務部中正召開「兩公約結論落實的第二次會議」,總統府人權委員正進入法務部開會,目前法務部方面還沒有人出來面對群眾。

pm13:40 群眾突襲法務部

華光社區即將面臨第三波強拆,今天(8/27)上午起,社區居民及聲援者1百多人主動出擊,帶著過去幾次被強拆的殘破家具,展開經由行政院、凱達格蘭大道的「苦行」行動,就在下午一點鐘,結束預定的,將苦行組扛過來的家具,在凱道上蓋回來的行動之後,群眾途經法務部,突然發動突襲,集體翻牆進入法務部,這個動作,立即引來警方的強直驅離,他們把人抬離法務部,不過現場並沒有安排警備車將群眾載走,所以目前群眾還在法務部前與警方對峙中。

聲援群眾結束在凱道的「苦行」返回華光社區途中突襲法務部。(攝影:陳韋綸) 群眾翻牆進入法務部。(攝影:陳韋綸) 目前群眾還集結在法務部前。(攝影:陳韋綸)
華光社區大事記
  • 1990 台北市政府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
  • 2007 行政院頒佈「四大金磚」都市更新計劃,以「華爾街」為定位,預計打造金融、商務與資訊中心,並且推出高品質住宅。
  • 2008 法務部向居民提起「不當得利」民事訴訟。
  • 2009 通過愛台十二項建設總體計劃,其中包括「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劃」,是為六大都更指標案。
  • 2010 財務部「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會議結論,要求應以「現金補償、異地安置或其它方式」處理現住戶;並指出無論眷舍住戶或是違建戶,如果無意領取現金補償,「政府應於本地區或鄰近地區興建每戶30坪住宅安置,並發給房租津貼每戶36萬元」,但是這之後,所謂「安置方案」就再無下文。
  • 2011.01 法務部台北看守所發文要求眷舍住戶限期騰空。
  • 2011.02 華光社區發生火災。
  • 2012.10 行政院秘書長陳世揆向媒體表示華光社區採BOT方式招商。
  • 2012.12 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進入華光社區丈量,並要求同意2013年2月前自行拆除完畢,否則將執行強制拆除。
  • 2013.01.10 杭州南路上盛園豆漿店自行拆遷,負責人許竹菊期間休克身亡,當日法務部承諾緩拆至農曆年後。
  • 2013.02.23 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強制執行處展開第一波拆除動作。
  • 2013.03.27 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對華光社區兩戶現住戶展開強拆動作,數百名聲援者與警方激烈衝突,多人受傷。
  • 2013.04.16 立委邀請法務部、北市府與居民召開三方協調會,惟法務對安置方案與不當得利無具體承諾,僅表示居民如有意願、且符合進住中繼住宅資格,願向法院申請暫緩拆除作業。
  • 2013.04.24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針對金華街住戶與商家進行第二次拆除。
  • 2013.08.15台北市文化局召開第51次文化資產審查委員會,將社區內部分官舍指定為歷史建築,刑務所南面圍牆指定為古蹟,杭州南路2段59巷內16戶口字型配置建築物需完成測繪。
  • 2013.08.27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針對社區內最後剩餘的21戶,進行第三波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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