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六日新北市文化局進行新北市新莊派出所,也就是郡役所文化資產價值會勘,由文化局曾繼田科長召集,出席委員有周宗賢、黃富三、李乾朝、賴志彰及張震鐘,新莊老街永續觀光產業發展聯盟成員到場說明。委員到齊後,聯盟召集人陳健一先發言,提醒:郡役所為新莊歷史重要節點,表彰新莊日治時期行政管理的文化,建物牆身及空間紋理都保存,宜認定為古蹟;場外聯盟也邀民眾進行郡役所及老街參訪活動,告知新莊郡役所目前的處境,不希望因為公辦都更興建豪宅,毀掉新莊唯一僅存的日治公共空間及建物-新莊郡役所。
經聯盟伙伴陪伴委員逐一會勘建物,已確定新莊郡役所二樓增建、派出所上方日治具桁架屋頂已失,一樓日治時期建材、窗戶、型式、風格、迴廊、庭園仍保留原有,但立面外牆的磚牆因整修「拉皮」,包覆在屋身裡;聯盟伙伴還建議踏查派出所旁邊二樓建築,文化局一度認為不在此次派出所文資認定範圍,聯盟召集人陳健一認為此空間也是郡役所空間延伸,經委員實勘,發現屋身除了隔間及拚貼瓷磚外,日治的建物基礎及屋頂桁架保存完整,一如附近已被認定歷史建物的郡役所。
此次現勘,委員明確找出建物仍然留存部份,將在一週左右做成是否認定古蹟的書面意見,若確定具文資審定價值,將進行接下來的文資程序。
此次委員會勘,明確釐清郡役所日治建物部份,被增建及毀損部份。在此同時,聯盟最關心的是,這樣的建物狀況是否被認定為具文化資產價值建物,被列為古蹟。
聯盟呼籲,類此部份建築毀損,卻具歷史價值的建物,應被認定為古蹟;這種例子在台灣很多,舉凡:北港大復戲院、台北市原辰馬商會本町店舖、延平北路二段45號店屋,都完成文資認定,為文資法保障的「歷史建物」。
另外,聯盟希望新莊市民多關心此事,這個郡役所古蹟認定很重要,一旦被認定古蹟,該基地將保有古蹟,阻攔「公辦都更」破壞古蹟作為,並使新莊街保有特色及古蹟建物,增益新莊街特色,造就新莊街文化創意產業,帶動人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