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逸婷
「進去公視前,我曾經賣過牛肉麵,薪水比現在好,但一直嚮往傳播相關產業,所以做了半年多,我去公視應徵,通過面試後,以實習生的身分擔任助理,拿的是青輔會(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的22K」,73年次的H,回憶起當年的工作內容:早上7點半進辦公室,先替主管剪報,之後跑記者會、辦活動、聯繫來賓;忙起來的時候,時常得加班到半夜,甚至曾夜宿辦公室。雖然名義上是「實習生」,H說實際上工作內容早已與正職無異。一年後,H轉任節目行銷,同樣的工作做了3年;3年來,H未曾調薪、沒有員工旅遊、有薪病假、停車位等等其他同事享有的福利,甚至4年的工作年資,也根本不被公視所承認──H是在公視工作的派遣勞工。
工作無二異 派遣、編制同工不同酬
目前在公廣集團──公視、華視、原視、客家電視台與宏觀電視──底下工作的員工數約1千人,其中派遣勞工即佔2百多人,比例高達5分之1,其中不乏年資5年以上、最高8年的派遣勞工;雖然工時、工作場域或工作內容,皆與編制內員工並無二異,但是無論薪資或各種福利,卻都不受公廣人事制度所保障,造成公廣集團內派遣勞工與正職員工「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像我一樣工作許多年,月領不過三萬的派遣員工非常多;向主管或是派遣公司請求,最後總是不了了之。」H表示。在公廣薪資制度的保障下,編制內員工的薪資,可以隨著年資逐年增加。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製作人吳東牧解釋,公視編制內員工,每年接受主管考績,考績由特優向下分為五等第,其中「特優」、「優」、「佳」、「可」分別給予7、5、3、1點,累積至14或16點(依職等所需點數不同)即可升等,每升一職等級加薪4千元,每年年終亦按考績發放;這樣的「考績─升等─加薪」制度,對於正職員工而言,「這起碼給予他們一個期待,就是相對穩定的薪資制度」;但是,對於派遣勞工而言,主管的考績,「打再高也沒用,因為不會反映在薪水上」,完全沒有鼓勵性質,唯一的作用,就是主管可以利用考績,作為隔年不與該派遣勞工簽約的依據。吳東牧認為,公視人事制度,正職與派遣勞工非一體適用,顯然違反平等原則。
平時不見人影 派遣傭金驚人
在勞動派遣「勞工─派遣公司─要派單位」的三方關係中,勞工的直接雇主是派遣公司,並在要派單位的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對於內部有既定升遷、調薪與福利制度的要派單位而言,可以藉由使用派遣勞工,規避上述的人事成本。對於人力派遣公司而言,過去經常透過「一年一簽」等定期契約等方式,規避支付資遣費的責任。對於派遣勞工而言,卻得承受薪資低落、同工不同酬、未能享有與正職同等福利,甚至拿不到法定資遣費等種種惡果。勞動派遣與業務外包、勞務承攬等非典型雇傭,都是為滿足企業非常態性工作(臨時性、季節性、非連續性、短期性業務)的需求,以及節省管理及與人事成本這兩個目的
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1111人力銀行」是這200名派遣勞工的雇主,承攬公廣業務外包迄今已5年。不過,這些派遣勞工,從應徵、面試,乃至於薪資,皆由公廣決定,在平時的工作現場,受公廣主管的指揮、監督,不只一位派遣勞工表示,從未或是極少見過1111的人。在原視工作1年多、擔任網路企劃的A回憶面試時的情況,「直到面試結束、簽約的當天,主管才跟我說這份工作是派遣性質;那時我還想說:『派遣是甚麼?我應徵的不是正職嗎?』」,A表示,從面試主管到場地,全部都在公廣,1111的人員根本不在現場;「平常辦公室也不會看到派遣公司的人;頂多在每半年簽約的時候,才會看到經理,但也只是『嗨』打個招呼就走了。」
平時不見1111人影,但是1111從承攬公廣業務外包中所能抽取的費用,卻高得驚人。公視工會理事長王燕杰直指,在幾乎沒有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1111卻能從中抽取超過20%的管理費,「例如派遣勞工每月薪資3萬元,派遣公司就能抽6千」,他批評這樣的行徑,「簡直吸血!」
除了高額傭金,1111更以預扣薪資的方式,回應勞工爭取年終獎金的訴求。年資超過5年、於原視擔任新聞編輯的R直指,5年前1111承攬公廣勞務外包的同時,在派遣勞工爭取年終獎金後,竟以預扣每月薪資1/12做為年終獎金發放的方式回應,並未告知後續錄取的派遣勞工。「例如你薪水原本是3萬元,但是它會直接扣1/12,然後告訴你薪水是2萬8千元,也不會告訴你。」R表示,「1111當時還告訴我們:就是預設我們沒有年終,所以薪資才會比較高。」
1111主動解約 年資、資遣費成爭議
1111人力銀行自明年(2014)起,將不再承攬公廣的勞務外包,公廣集團派遣勞工勞動條件問題隨之浮上檯面。由於原視明年將轉移至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下經營,原文會目前已針對原視員工進行面試,而對於原視目前37名派遣勞工的資遣費與年終獎金,目前負責公廣派遣勞工的1111經理鄧新穎表示,將以「年終獎金按全年在職比例、資遣費按派遣年資」方式處理,而年資也將自到職日起開始計算。不過,對於原視以外的公視派遣勞工,鄧新穎則表示,「未來勢必將有新的派遣公司承接,那這些人就是在公視繼續工作,因此也不會有資遣費的產生。」
據了解,日前公廣曾2度招標,欲藉此找到新的人力派遣公司承接勞務外包,不過最終結果都是流標,因此「勢必有新的派遣公司承接」,起碼就目前看來,仍是未定之數;再者,這樣的說法,是將1111做為派遣勞工「雇主」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
「派遣公司就是雇主」,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王厚偉表示,在公視派遣勞工此個案中,如果1111與公視間的契約結束,就應召回勞工,另外安置適當工作,否則就應依勞基法資遣,不這樣做,「就是違法」,勞工可向主管機關檢舉,或者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過去1111與派遣勞工以「半年1約」方式簽約,由於2009年勞委會已做出函釋(勞資2字第0980125424號):「人力派遣業者,僱用勞工從事經常性工作,不得配合客戶需求,與所僱勞工簽訂定期契約」,王厚偉也提醒,除非雇主能舉證,勞工之工作內容符合「短期、季節性、非連續性、臨時性」4要件,否則一律為不定期勞動契約。換句話說,日後資遣費也應自員工到職日起開始計算年資。
假派遣 真雇用
眼前,公廣派遣勞工,面臨1111解除勞動契約後的資遣費、年資計算等勞資爭議問題,更大的爭議,恐怕是後續工作權的問題──2百多名派遣勞工,分布在公廣集團各電視台,從製作部的技術人員、節目企劃、行銷部門,乃至於被認為是新聞部核心業務的文字與攝影記者,無所不在。他們與正職人員在同一工作場域,做著相同的工作,3年、5年、8年的年資,凸顯公視對於這些人,實際上有長期的勞務需求,卻一直以來,以「假派遣、真雇用」方式任用這批人,造成派遣勞工與編制內員工勞動條件上各種差別待遇的現象。
「像我的工作,電視台節目在銷售版權提供之影帶轉拷與出貨,是一個持續在運作的流程,不會是短期性、或臨時工作」,H在同一工作岡位已任職3年,顯示公廣對於該業務有長期的人力需求,卻不願將H納入公廣人事組織的正式編制。
公廣集團濫用派遣勞工的情況,原視不僅比例最高,甚至在被認為是新聞製播核心業務的職位:記者,12位中就有10位是派遣勞工;此外,原視在節目剪接人員更是長期使用勞務承攬,規避勞、健保的支付責任。從最前線的記者到後台製作的技術人員,原視內大量的非典型勞動者的情況,也反過來影響了節目製程;「像是以勞務承攬聘用剪接師,一個禮拜最多上班4天,但其實每天晨、午、晚間新聞,需要的人力其實很大,就經常發生剪接師不足的情況。」R表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管中祥批評,記者是媒體長期需要的人力,「派遣造成勞動狀態不穩定,但記者需要長期經營路線與關係,當勞動狀況不穩定,記者無法好好工作,節目當然也會出問題!」
人力盤點前 先解決同工不同酬
王燕杰指出,公廣使用派遣勞工的濫觴,始於2006年《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頒布,其中第14條第3項規定:「政府編列預算招標採購或設置之客家電視、原住民電視、台灣宏觀電視等頻道節目之製播,應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後之次年度起,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承接了原、客、宏三台業務,「業務加進來,但是公廣的人事預算面臨政府、立法院以及外界壓力,會盯著他的編制員額不能增加」,他以自己任職的節目製作部為例,「那時開始出現『臨時性補充人力』」,演變至今,「派遣當正職用」的情況則越發氾濫...,此外,這些使用派遣勞工的成本,因為是勞務外包,所以被隱藏在業務費下,從人事成本上,根本無法檢討實際人力,如今派遣勞工與1111、公廣之間爆發勞資爭議,王燕杰認為不失為一次機會,讓新上任的董事會與社會看到、討論公廣被賦予多少任務?這些任務又有多少實際上的人力需求?而站在工會的立場,「如果確實有人力需求,就應將派遣勞工納編;如果短時間有困難,起碼應該循序漸進,將派遣的勞動條件拉到與正職一樣。」
為了捍衛勞動權益,今年4月,公視派遣勞工也成立「全球華人(1111派遣公司)企業工會」,並於日前向新上任的董事長邵玉銘提出同工同酬、逐步納編等訴求;目前擔任工會顧問的吳東牧轉述邵玉銘與工會會面時的回應:「邵玉銘第一次知道公視派遣勞工的問題,個人非常不能認同,並承諾將逐步解決,不過需要其他董事的支持;因此,他將對公視進行『人力盤點』,有需求的人力,會進行納編,不過,他也說這些不是他說了算,納編需要錢,預算需要跟文化部提案...」
「我們的感覺是:(董事長)表面釋放善意,但到底吃得到、吃不到?還是很大問題」吳東牧表示派遣工會將持續緊盯董事會討論納編進程。H則認為,如果董事長需要時間爭取預算才能納編,那麼短期內,應該先行調薪,解決派遣與編制員工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以前我賣牛肉麵,如果加獎金,一個月薪水4萬多,那時候看了《痞子英雄》,真的是對公視有憧憬,實習生的時候,我還獲得節目提案、報告的機會,那時候真的覺得公視有希望...」進入公視工作的第4年,北上台北的H,每月支付小套房的5千元房租、寄回家裡5千元,「扣一扣真的沒多少錢,人家不是說每月4萬元才能在台北生存嗎?我有時候會想:那我到底是怎麼活下來的,哈哈!」這份做了3年,卻沒有年資累積、也沒有調薪的派遣工作,H說,自己對於公視的認同已經越來越破碎,「公共電視還欠我們派遣員一份、對正式職員來說看似理所當然的職涯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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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被承認的公廣派遣工
是誰讓勞動派遣合法化的?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