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電 准投資璨圓

2013/08/30

刊登日期:2013/8/30 |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 點閱次數:395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昨(29)日通過大陸三安光電入股台灣璨圓光電投資案,延宕數月的首宗陸資參股台灣LED投資案終獲拍版定案。針對各界疑慮,經濟部並提出「四不」要求三安光電予以承諾。

經濟部工業局昨日於網站發布公告稱,已要求大陸最大的LED磊晶廠三安光電「不得要求轉移相關專利、不得進行人才挖角、不得要求介入取得經營權及不得要求技術移轉」,以維護台灣產業環境健全發展並保障業界技術優勢。

三安已將相關限制內容列於投資承諾書中。

由於此案為陸資來台投資七大關鍵技術產業首例,產業敏感,加上今年4月三安爆發財務疑雲,包括半數利潤來自政府、隱瞞關聯交易、涉嫌虛增投資等醜聞,致投審會將該案發回工業局重審。

工業局特此成立關鍵技術小組調查,前後共召開兩次專案審查會議,就產業帶動、產業影響、市場開拓、公司發展、經營權及人才技術保護等議題加以審核。委員並特別針對雙方專利是否有交互授權、合作後是否侵蝕璨圓營業額及出貨量等項目提出疑問。

工業局首先要求璨圓說明,如何確保未來仍可實質掌握公司經營權、技術不外流等經營重點,再由三安光電就財務能力及獲大陸政府補助情形等事項提出說明,兩公司也多次向工業局、投審會補正相關文件資料,方獲批准。

投審會通過,璨圓預定以每股19.6元,總金額上限不超過23.52億元的價格,發行1.2億股的私募股份,引進廈門三安光電集團資金。

未來三安將持股璨圓達19.9%,超過日本三井公司成為璨圓最大的法人股東。

據了解,目前LED仍列為台灣七大關鍵技術產業之一,依規定陸資的持股上限不得超過20%。

工業局電子資訊組副組長呂正欽指出,日後三安光電仍須定期要提報資料給投審會評估,若有違法事宜,投審會將會進行處置。

工業局認為,台灣LED產業具備完整產業鏈、技術研發、專利布局、及人才供應優勢,但缺少資金及市場需求;而大陸LED產業擁有政策支持、龐大內需通路市場及全世界照明燈具最大代工基地等優勢,雙方具優勢互補,可提升台灣LED照明產業在全球主導性。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