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開放電子廢棄物進口
政府不應幫財團數鈔票 讓人民吃綠牡蠣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13/10/29
資料來源: 

環保署將修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把十二項於處理/輸出入階段被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混合五金廢料(廢五金),如廢電線電纜、廢變壓器/電容器、廢電腦等改列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讓它們可以合法進口,擴大國內再生業者料源(註:目前我國禁止有害事業廢棄物的進口)。看守台灣協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陣線協會與立法委員田秋堇等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開放,憂心這些廢棄物的進口將加劇國內環境負荷。

廢棄物污染土地、河川、海洋與空氣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指出,國內事業廢棄物一年有1,800萬噸左右,儘管有號稱高達82%的再利用率,但大多都是需要耗費土地(甚至汙染土地)進行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如爐渣、焚化爐底渣等。光是這些事業廢棄物,就已對我國的環境帶來嚴重負擔。且我國掩埋空間日益減少,環保署甚至把目光投向海洋,打算把本來要在陸地掩埋或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拿來填海造陸,不惜破壞海洋生態,令民間大表憂心。在廢棄物已經快要淹腳目的情形下,環保署還打算進口混合五金廢料,是嫌我國廢棄物還不夠多嗎?

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黃煥彰理事長說明,1970年代初期,在二仁溪下游的灣里地區,因一名牛姓商人的因緣際會,展開了長達二十幾年的廢五金回收。居民露天燃燒廢五金,以回收貴重金屬,但伴隨而來的是濃密的煙霧與刺鼻的臭味。1983年,加拿大的勞長春博士檢測發現當地的空氣中戴奧辛含量高達0.2ppm,為垃圾焚化爐周界空氣中戴奧辛濃度的數億倍以上,遠超過適合人居的安全標準,而二仁溪的水質與河畔土壤也受到重金屬的嚴重污染。這種不當處理方式,已複製到中國的貴嶼,如果我們不記取歷史教訓,未來在高速公路上,在農田裡,可能會看到車水馬龍的大卡車來回的穿梭,運來世界各國的電子垃圾,由引進的外勞或個體戶不停的拆解,只為了那環保署所稱的高科技煉金術。環保署可不可以先告訴我們,這些進口的廢料要放那裡?衍生的廢棄物倒那裡?提煉一條黃金條塊需要處理多少部電腦?需用多少強酸來酸洗?會污染多少土地?會污染多少河川?

台灣將成為世界級廢五金、PVC垃圾場

綠色陣線協會理事林長茂回應說,這種非法處理行為,隨著混合五金廢料的禁止進口以及國內四合一資源回收制度的建立,已大幅減少,但仍未絕跡於台灣。數年前,在桃園大漢溪畔,曾親眼目睹此違法行為。如果讓處理與輸出入階段的廢五金也成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而廢五金又因為自然資源枯竭而水漲船高,這種不當行為可能再度猖獗起來,不可不慎。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廢五金即使以合法方式處理,仍會對環境帶來負擔。包括貴重金屬需要用酸去溶解或採電解精煉,所產生的廢酸廢水需要處理,處理過程會有汙泥,處理過的廢水也會有重金屬;如果存心不良的業者甚至會偷排未處理好的廢水。另外這些廢五金通常會先分離為金屬與非金屬,非金屬部份有許多是PVC等塑膠,雖然有的會被回收,但沒有回收價值的會被拿去掩埋或焚化,而這些廢塑膠可能添加許多溴化阻燃劑,PVC塑膠的焚化更是世紀之毒戴奧辛的重大來源之一。這些衍生的廢棄物都會加重我國環境的負擔。環保署不思從源頭解決我國事業廢棄物過多的問題,還要開放廢五金進口來增加問題,同時填海造陸來製造更大問題,乾脆改名環境不保護署算了。 環保署應進行廢棄物總量管制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說明,環保署口口聲聲說要回歸《巴賽爾公約》管制精神,所以要將這十二項混合五金廢料改列為一般事業廢棄物;但事實上,《巴賽爾公約》並未要求締約國對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認定要完全比照其清單,而是允許締約國有額外的(也就是更嚴格的)認定方式。該公約第1條第一項B款即言:「雖未涵蓋於A款,但經輸出入或過境締約國的國內法律認定或視為有害廢棄物者」 ,亦被該公約視為有害廢棄物。因此把這十二項混合五金廢料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並不違反該公約精神,何況混合五金廢料的處理階段,確實會產生許多污染,因此將處理階段的混合五金廢料視為有害,並不為過。環保署應該把這種認定方式推到國際,而非妄自菲薄,甚至自欺欺人。

立法委員田秋堇總結,考量我國國土面積小,且既有國內事業廢棄物已經帶來極大環境負擔,環保署署甚至因此想要用廢棄物來填海造陸,加上廢五金的處理確實對環境有重大威脅,需要嚴加控管,故反對開放混合五金廢料進口,反對將處於輸出入階段的混合五金廢料改列一般事業廢棄物。並要求環保署應先從源頭(包括產業結構)降低事業廢棄物產生量,並進行事業廢棄物總量管制。她說,政府不要只會幫財團數鈔票,而讓人民吃綠牡蠣;若要善盡國際責任,可以輔導其他國家建置回收處理設施與技術,而非無視自己的環境負擔,忘了歷史教訓,為了錢甚麼都不顧。

新聞小字典:廢五金中的有害物質列舉

開關、電池可能會含有汞。汞是一種神經毒素,尤其是甲基汞,毒性更烈,可對大腦和神經系統造成極大損害。

六價鉻

金屬附腐蝕塗層、色料中的著色劑可能會含有六價鉻。六價鉻具基因毒性,長期吸入會導致肺癌,皮膚接觸則會導致過敏。

塑膠、色料、電池、發光電子組件可能會含有鎘。鎘會傷腎、嚴重者造成骨骼軟化而痠痛(痛痛病),且為致癌物。

焊錫、色料、保險絲、電池可能會含有鉛。急、慢性鉛中毒會引發腹痛、貧血、急性腎衰竭及神經腦部病變,會降低智商,且可能致癌。

溴化阻燃劑

塑膠外殼、纜線、連接器、印刷電路板等可能會添加溴化阻燃劑。 溴化阻燃劑是環境荷爾蒙,會影響腦部發育,且燃燒會產生溴化戴奧辛。

聚氯乙烯(PVC

電線電纜外包覆、產品包裝、電子零件可能會用到PVC塑膠。PVC會添加塑化劑、含重金屬(如鉛、鎘等)安定劑等,且燃燒會產生世紀之毒戴奧辛。

主題: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

回應

環保團體於今天早上舉行記者會,質疑環保署幫財團引進廢五金等電子廢棄物,將污染環境。針對環保團體的意見,有部分非屬正確的說法,環保署特提出以下的說明與釐清。
環保署近年來確有在兼顧環境保護及國內稀有戰略物質之取得這兩個面向周全思考下,謹慎研議修正三項相關管制法規,包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禁止輸入之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種類」、「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其中「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目前尚在進行公聽會之意見整理,「禁止輸入之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種類」則尚在研議中,「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雖於今年9月修正公告,但修法內容主要在於增加更嚴謹的廢棄物輸出入管制,並無增訂允許電子廢棄物輸入之規定。相關法規修正作業環保署均會審慎評估,並辦理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本次環保團體的意見,僅先釐清如次:
一、部分種類電子廢棄物研議許可進口,環保署已進行評估並注意配套
環保署於3年多前即進行「混合五金廢料戰略物質儲備研析」,並於101年底提出研析報告,獲得初步建議為:
(一)考量臺灣為資源短缺國家,並以電子產品出口導向為主,為顧及國內製造、消費及再利用產業鏈結,建議適度開放混合五金廢料進口,以扶植資源再生產業發展,期未來能供應國內製造業所需金屬物資。
(二)顧及國內稽核認證回收體系運作、再利用處理技術及二次污染問題,建議以分階段方式開放混合五金廢料進口。第一階段包括以產業迫切需求、較無二次污染且種類明確為主,包括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光電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之廢IC、廢電阻、廢電容、廢電感、廢石英震盪器等項目。第二階段以產業需求、衍生廢棄物有去處且種類明確者。至廢電腦、廢家電,因進口廢棄物與國內稽核認證回收體系易生混淆,且其二次污染及殘渣最終處置問題有待確認克服,則建議暫不宜開放許可其輸入。
二、我國廢棄物之輸出入均遵守巴塞爾公約之管制精神
巴塞爾公約之精神,在於對環境無害化管理,倡議世界各國對於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須嚴加管控,並非禁止廢棄物越境轉移處理。環保署遵依巴塞爾公約之管制規定,對於輸入者之資格,僅限合格之處理機構及再利用機構,主管機關於審查時必須針對廢棄物種類及處理技術嚴格把關,較巴塞爾公約管理更加嚴謹。
環保署研議許可輸入之混合五金廢料,非屬巴塞爾公約管制之有害廢棄物,並無違反公約精神,非外界所指「進口公害」。且國際間多視混合五金廢料為資源物,不管制其進出口。我國目前對混合五金廢料之進出口仍採許可制,並比公約更加嚴格管制,不致有外界所稱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
「就地處理」雖是最好的,但是若是當地的處理技術不佳,或處理過程對環境產生較大危害,公約亦同意將廢棄物送往技術先進的國家進行處理。目前我國回收處理業已具有先進之處理技術。
三、電子廢棄物回收利用後衍生廢棄物的妥善處理
國內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多已公告為應回收項目,並由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建立完善且運作健全的回收處理體系,101年廢電子電器物品類的回收率已達80.41%,其中80%以上均已轉為再生料循環利用。
應回收處理業應依法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環保單位審查核准,且應即時依規定上網申報其衍生廢棄物的清理流向,亦即其衍生廢棄物應送往合格的處理機構妥善處理。
環保團體質疑環保署積極推動填海造島計畫,未來將成為世界各國龐大的電子垃圾掩埋場,環保署必須嚴正聲明,這是非常不符事實的說法。「填埋料的種類、性質及管制標準」一直是未來如要實施填海造島(陸)最重要的議題,在目前評析中的廢棄物種類,並沒有將進口的「電子廢棄物」未回收利用及處理即准予填埋這樣的項目。政策規劃涉及層面廣泛,蒐集各方意見本是政策規劃重要的一環。環保署樂見民間團體共同關心環保,周延決策。環保署會加強與關心本議題的團體溝通,務使達到嚴謹管理電子廢棄物輸出入,共同守護台灣環境的目的。

環保署如果要讓電子廢五金進口,必需提出全資源化方案,也就是說所有之廢五金完全資源化,處理過程不得有廢水、廢氣、廢棄物產生,當然不可有焚化或掩埋之處理,如能提出此技術方案,經全民檢驗通過,誰曰不可;畢竟目前擧世資源缺乏,如能因此而提昇環保技術,我們應該正面看待它;反之,如不能先提出完全資源化技術,貿然開放進口,汚染美麗寶島,則將為台灣千古罪人!

台灣有多少公共建設是
先做了在說,出問題在想辦法解決,甚至丟給別人擦屁股
又有幾項政策,是規劃完成之後,連相關配套都規劃再好做的
應該沒看過幾樣吧
雖說這篇也是看其他討論之後,才連結過來的
但光是看到標題
我很訝異,虧這還是環保署推出的意見
最應該幫台灣人民保護環境的公家單位
竟然自己推出,要破壞環境的政策
那豈不是佔著茅坑不拉屎一樣
毫無建樹可言

人其實都很簡單,看到好的,會因為你有領這公家飯錢
而不太會鼓勵,要你維持,要繼續做好
但看到不好的,卻會罵很兇,這幾乎是鬼島文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