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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5
時間:102年11月26日上午十點 地點:呂宏仁議員服務處(蘆竹鄉新南路一段124號) 聯絡人: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 林佳瑋 蘆竹鄉公所工會理事長莊志鴻
10月31日聯合報、自由時報及中國時報的桃園地方版,都刊載呂宏仁議員在議會的質詢內容,表示「蘆竹鄉公所清潔隊工會爭取勞工權利,卻造成假日無人收垃圾」,這三篇報導中,呂宏仁議員的言論已對蘆竹鄉公所工會造成困擾,因此蘆竹鄉公所工會及桃園縣產業總工會預定於11月26日上午十點,前往呂宏仁議員服務處,進行澄清與說明。
本會認為,呂議員恐怕遭到錯誤訊息誤導。因為目前仍有清潔隊員於假日出勤,而工會爭取的是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註1)。」,鄉公所違法不給予清潔隊員休假一事,並於今年7月份遭到桃園縣政府勞動檢查罰鍰在案。
蘆竹鄉公所工會於今年度成立工會,係因前任清潔隊長片面取消輪休制度、短少國定假日工資,針對各項勞動問題,已與鄉公所調解多次,目前還在協商階段。呂議員對於工會之誤會,勢必需要面對面釐清,還給辛苦的清潔隊員一個清白。清潔隊員並非機器,也有家庭要顧,況且連續工作不休假容易發生意外事故,恐怕並非大家所樂意見到。
現場本會將邀請台北市環保局工會、新北市環保局工會蒞臨聲援,並且準備桃園縣政府勞動檢查之罰鍰公文看板,懇請各位媒體先進,蒞臨採訪。
註1、以台北市環保局為例,清潔隊員固定於週三、週日休假;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則於週日、週三下午休假;休假日數均為本會多。蘆竹鄉公所工會僅是要求鄉公所遵守勞基法所訂之勞工權利。
主題:
活動日期:
201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