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假並沒有過多,而是根本太少
台南產總對台南教育產業工會會務假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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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針對蔡育輝議員連同家長團體召開座談會,認為不應給教育產業工會幹部會務假一事,台南產總認為,蔡育輝議員及家長協會團體,完全誤解工會法關於會務假的規定。台南產總並指出,教育產業工會幹部的會務假,並沒有過多,而是根本太少,如果加以限縮,將會對教育產業工會的組織或活動產生不當影響、妨礙及限制,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台南產總表示,目前工會法僅規定「企業工會」理事長得半日或全日駐會,理監事每月得50小時以內請會務假處理會務,但「產業工會」幹部則要透過勞資協商。然而,並不是沒有法律強制規定,產業工會幹部就沒有會務假。教育部曾經於101年5月21日及6月26日兩次函轉地方政府「教師工會會務假核給原則」,目前臺南市政府及學校均按此原則與教育產業工會約定公假,並無不法之處。當然,為了明確會務假及減課時數,應於團體協約內明文訂定,而這也是教育產業工會近兩年來不斷努力的目標,與教育局及相關學校已召開過數次團體協約協商會議,但目前尚未定案。

產業工會、企業工會的組織,是為了保障受僱者的權利。有了工會,工會必須有幹部和會務人員一起處理會務,教育產業工會也聘有會務人員。而工會團體的組織當然是期待工人藉由自我組織,以自身的力量保障工人的權益。由受僱者擔任工會幹部處理工人自己的事務,自我培力、增進組織專業能力,所以工會法有幹部會務假的規定。教育產業工會有將近1萬名會員,其例行會議、教師權益、福利服務、組織發展、教育訓練、勞資爭議、團體協約、參與教育局主辦各項會議等業務,難道不需要多一點的幹部投入心力?教育產業工會也關注各項教育議題,提出政策建議,也出錢出力出點子、主動改進教學現場品質,譬如關注十二年國教、辦理台南市國際兒童電影節、提倡學習共同體。根據工會法的規定,跨企業跨學校的產業工會會務假雖要經由勞資協商,但對照企業工會會務假規定來看,教育產業工會有32名理監事換算,其每週60小時的減課時數,遠低於企業工會的每週400小時會務假(32人*50小時÷4週=400小時),就算參加各項會議、研習,所請的會務假也遠低於這個時數。教育產業工會幹部如果真的有臨時不授課、罔顧學生權益的情事,難道臺南市政府會不糾正懲處?

台南產總認為,教育產業工會為辦理會務提出幹部減課及辦理公假,並沒有過多,而是根本太少。兩年半來,理監事總共召開了19次會議,常務理事召開了21次會議。為了組織發展,全台南市有320間以上的中小學,18間大專校院。光是中小學就有16000名教師,教育產業工會成立之初不到6000名會員。為了擴展組織,教育產業工會不是等教師上門入會,而是一個一個學校宣導拉會員。300多間學校,假使每日1間,也要1年才只走1次,連寒暑假。目前教育產業工會的會員人數超過9000人,這就是幹部勤於奔走的成果。

對內,為培養基層會員自我組織的能力,教育產業工會將全市分成九區分會,每一間學校都有支會,並藉由每週固定的教師研習、不定期的全市教師研習,提升基層會員的勞動意識及專業知能,這些會務工作都要付出時間及心力,也是不分工作時間及假日;對外,為了維護教師權益及提供教育建言,教師組織也要推派代表參與教育局主辦的各項委員會議,難道教育主管機關的會議,要在下班時間召開嗎。

試問:工會沒有作為,會員怎會入會,怎麼凝聚向心力?所以教育產業工會針對私校、高中職、幼教各領域教師均成立了委員會,研議推展其相關的權益。在福利服務、各項重大教師權益議題、私校教師權益付出許多時間心力。譬如最近爆發的崑山中學減薪爭議,教育產業工會不僅從組織發展(成立崑中教師會)、協助勞資爭議調解、協商團體協約、與政府機關協調、協助法律訴訟,這些難道都不需要有充分的時間來處理嗎?不僅工作日連假日,教育產業工會的幹部都在處理這些權益事務。

台南產總指出,工會組織是受僱者、是工人自己的組織,工會幹部如果沒有充分的時間處理工會會務,怎麼藉由工會保障受僱者權益?教育產業工會的幹部,是不分工作時間及假日都在處理工會事務的。蔡育輝議員和家長團體藉口學生受教權而限縮教育產業工會的會務假,這根本是無的放矢,跟事實完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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