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和人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等障礙者團體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舉行記者會,並演出行動劇,控訴政府單位未正視聽障者的資訊與文化權,電視新聞沒有手語與及字幕,使他們無法獲得有關食品安全、災害、疫情等即時資訊。今年2013年11月30日,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將與各個不同障別的障礙者發起「文化與資訊平權」大遊行,希望透過遊行讓政府正視身心障礙者的文化參與權利及資訊權長期被忽視的現實;同時提醒年長者有同樣的需求。
11月30日的資訊與文化平權障礙者大遊行,將於下午1點半點在台北火車站東三門集合,2點出發經南陽街到文化部,最後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前抗議政府長久漠視障礙者的需要。遊行隊伍的聽障朋友將會攜帶自製的發聲道具代替喊口號。
千障權益行動聯盟總召集人黃淑芬指出:障礙者長久以來無法參與文化生活,聽障與視障者不能看電視新聞,沒有連續劇和電影;無法閱讀書籍、不能取得或看不懂文字與圖像資訊,無法使用網路、臉書;輪椅使用者進不去博物館、劇場、音樂廳、美術館,障礙者有許多資訊與文化的落差,生活沒有品質。對於功能逐漸退化的年長者,無障礙的文化參與環境,亦是維持老年生活品質重要的要素。
千障權益行動聯盟表示,馬政府雖然簽署加入《公民與政治》與《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立法院也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使兩公約在我國「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在經社文公約第15條確認人人有權參與文化生活;《聯合國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30條更是明白的揭示,國家應該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讓身心障礙者有權利跟其他人一樣在平等基礎上參與文化生活。在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52條亦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政府完全漠視障礙者的需要,沒有依法行政。
11月30日資訊與文化平權的訴求如下:
1..聽障者與視障者要求電視近用排除困難,聽障者要求電視要有手語、字幕,視障者要求電視、電影要有中文配音,口述影像,真正落實資訊近用。 2.銀行網路,聽障者要求排除語音的溝通障礙及視障者要求銀行要有無障礙網頁。 3.輪椅使用者要求藝文單位及展覽環境和古蹟等達到無障礙設施; 電影院設置5%至10%適當的無障礙觀眾席,並規畫陪伴者的座位須靠近該席位。 4.由身心障礙者參與各項文化活動的規劃、設計與安排。除了語音的導覽外,要有手語的視訊影像導覽,簡易版的簡介。 5. 法律條文、官方及媒體去除“瘖啞”用語,正名為聾人、聽障者及語障者。 6. 聾人要求全國統一報案簡訊系統,以“330”作聾人或聽障者的報案專線《說明:33代表兩隻耳朵,0代表無聲》 7. 修改相關法規,建置出版商同步提供出版物電子檔的機制,以保障視障者及特殊需求者閱讀權利。 8. 政府文宣要有手語版 電子檔 圖示簡要版,滿足不同障礙的需求。
已經連署11月30日資訊與文化平權遊行的訴求的立法委員有鄭麗君、段宜康、陳學聖、李桐豪、黃文玲、管碧玲、尤美女、林岱樺、陳文明、王育敏、陳節如以及楊玉欣等、蔣乃辛、呂學樟(繼續連署中)
參與連署的團體: 千障權益行動聯盟、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中華民國聾人協會、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中華民國啟聰協會、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中華民國唐氏症關愛者協會、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台北市心生活協會、社團法人臺灣向日葵全人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嘉義康扶之友協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中華民國視障者家長協會、基隆市聾啞福利協進會、台中市聾人協會、南投縣聾啞福利協進會、彰化縣聾人協會、高雄市聾人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跨性別倡議站、雲林縣聽語障福利協進會、桃園縣聾啞福利協進會、臺北市市立啟聰學校校友會、基隆市聾啞福利協進會、台北市聽障者聲暉協會、台北市自閉症家長協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台北市心生活協會、台灣向日葵全人關懷協會、嘉義縣康扶之友協會、台北市聾啞福利協進會以及新北市聾啞福利協進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台南市國立台南啟聰學校校友會、台灣聽障者攝影協會、新竹市聾人協會以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重聽福利協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八福無障礙生活發展協會……(陸續連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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