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罰金懲逃跑外勞
勞團籲越南政府喊停

2013/12/09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與台灣移工聯盟抗議越南政府頒布政令,對海外工作的逃跑勞工,返國後處以高額罰款。(攝影:陳逸婷)

國際人權日(12/10)前夕,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與台灣移工聯盟今天(12/9)赴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抗議越南政府近日頒布的政令,對於海外逃跑外勞,返國後將處以高額罰款。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僅由一位不願意公佈職位的辦事人員出面接收陳情,對於現場提問,僅表示「未被授權發言」後便急忙離開。

今年(2013)8月22日,越南政府頒布「95/2013/ND-CP號命令」,對於海外逃跑外勞,返國後將處以8千萬至1億越盾的罰款,折合台幣約11萬5千元至15萬元。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成員張裕焯指出,越勞來台前,須先支付13萬5千元至24萬元的高額仲介費,在台工作其間,須給仲介一筆「防止逃跑」的質押金,折合台幣約2萬4千元至3萬元,來台之後,甚至還須「補償」雇主支付的仲介費,折合台幣約2萬4千元至4萬5千元。合計金額最高可達75萬元。

越勞來台前抵押房產、農地,向銀行貸款支付仲介費,來台工作後開始償還。每月薪資扣除貸款與台灣仲介費,已所剩無幾,如今逃離工作地點,更須面對越南政府祭出高額罰款,張裕焯痛批,來台其間越勞已被扒3層皮,「回到越南骨頭還要被拿來熬湯!」

由於外勞不得任意轉換雇主,如遇勞資糾紛、雇主性騷擾,「逃跑」是不得不的選擇。逃跑外勞的結構性問題尚未解決,越南政府卻又以高額罰款限制越勞「不得逃跑」,台灣移工聯盟發言人吳靜如批評台灣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他認為引進外勞前,台灣政府應透過各地辦事處了解勞工的仲介方式與經濟處境,針對仲介過程中,勞工是否有被剝削的狀況進行徹查後,才可引進。此外,針對越南政府的罰金條款,台灣政府尚無透過任何外交行為進行介入,吳靜如批評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態度是「助紂為虐」。

仲介金、押金與罰金,吳靜如說這些都是為了迫使外勞「乖順」,吸引雇主上門消費,輸入國雇主獲得廉價勞動力,兩國仲介雙雙從仲介金中獲利,銀行則透過勞工還款時收取的高額利息中獲利,形成了一層一層的剝削系統。

勞團在現場提出3項訴求:越南政府廢除逃跑越勞返國後的處分、提供在台越勞援助,以排除迫使其必須逃跑的原因,以及降低越南仲介收取的費用金額。對於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不做任何回應,張裕焯表示將函文至辦事處,持續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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