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民事兩把刀 逼原民還地
台大山地農場槓上賽德克族人

2013/12/10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因紀錄片《看見台灣》引起清境農場的紛紛擾擾未歇,再上去一點的台大山地農場本部「梅峰農場」卻出現「賽德克‧巴萊」的怒吼。事情是由國府接收日產的這塊土地上頭,有賽德克族人主張的世耕地,希望劃設「原住民保留地」,作為管理機關的台大,不但拒絕出具同意書,而且倒打一耙,控告申請保留地的王雅各一家,要求「不當得利」、「拆屋還地」,取得勝訴確定後,12月8日法院前往強制執行,在族人與聲援者的抗議聲中,南投縣仁愛鄉鄉長張子孝出面協調,台大方面同意暫緩執行,但要求王雅各在明年(2014)3月1日前自行拆除完成,否則將再度提出執行的聲請。

12月9日,法院對王雅各家強制執行,賽德克族人與聲援者前往台大梅峰農場抗議。(攝影:孫窮理)抗議之後,族人圍成一圈禱告。(攝影:孫窮理)仁愛鄉長張子孝(右)出面協調,他和台大山地實驗農場場長葉德銘及王雅各在切結書上簽字,同意今天不拆,但王雅各必須在明年3月1號前自行拆除。(攝影:孫窮理)暫時逃過被鏟除命運的田園。(攝影:孫窮理)長眠於霧社的莫那魯道,被漢人的政府怪異地詮釋為抗日的忠烈,卻眼看著台14線上,自己族人的土地不斷遭到侵奪。(攝影:孫窮理)

「我是民國60年(1971)次的,從我有記憶開始,我的父親就在這一片土地上耕作」,喧鬧過後,王雅各指著身後的9分大的田地說著。2千公尺的高山,濃霧飄來,9分地,也讓人有一種看不到邊的感覺,在那上面,結球累累的高冷高麗菜已近收成,「我們夏天的時候種花卉,和蔬菜輪作」王雅各說,自己一家人和父母就住在這一片賴以為生的田邊,「民國96年(2007)我們想,只是在這裡耕作,沒有權利的保障,所以提出了『保留地』的申請」。

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1988(民77)年2月1號之前,只要是原住民祖先遺留,還在耕作中的耕地,就可以申請「增劃編」為保留地,土地所有權不變,還是國家所有,只是原住民取得耕種的權利,多了一層保障,然而,就像我們在Makutaai(相關報導[1][2]、 )或者其他地方看到的那樣,國家看似開了這扇門,但是卻被管理機關的「同意權」給牢牢地守住。

「像我們家這樣的,在這附近,還有十幾戶,不過,只有我們被告」,為什麼呢?「因為只有我們提出了『保留地』的申請」王雅各說,他向天邊一指,說道,「你看,『梅峰農場』離這裡還好遠好遠,可是台大說整座山都是他的,他們也沒有想要怎麼用這塊地,但是,你要主張權利,就是不行」。

「裡面跟鄉長、代表會主席在開會、協調,你們外面在舉牌抗議,我們怎麼溝通?」即便是已經同意了暫緩執行,警察一批批撤出王雅各的田地,台大山地實驗農場場長、園藝系教授葉德銘還是碎著嘴,彷彿演示了王雅各口中「你要主張權利,就是不行」的態度,一見到記者要問問題,馬上回答「我沒有被授權回答任何問題」。

而有發言權的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在接受電訪時,也只是強調台大做為土地管理機關,依法執行政府所委託的任務,8號王雅各希望把田裡的高麗菜收成之後,自行拆屋,考慮到法理情,所以同意了,但是被問到依據《增劃編》同意保留地的劃定,也是依法接受委託的事務,為什麼不願同意?林達德則表示他不大清楚。

法律上的問題是這樣的,台大用民事訴訟告「拆屋還地」、「不當得利」,而王雅各是不是「無權占有」,則要看這塊地是不是能成功劃定保留地,而最關鍵的「同意權」則還是握在台大手上,也就是說,台大手上同時握有私法、公法的兩樣武器,只要畫保留地的事情不鬆口,民事上,它也可以穩操必勝。

面對這種情形,王雅各也只能很無奈地說,將會按照協議,在明年3月1號之前自行拆除。

回應

原住民的問題很複雜,我們一方面欽慕他們在土地與人文的靈性合諧,整個社會發展的狀態卻令他們無法倚賴山林的資源維生,無法再依賴過去傳統的狩獵與編織智慧養活家人,在這樣的狀態下,社會沒有適當的輔助策略,只聽到“還我土地”這樣聽似伸張正義的宿願,最後最後,土地的用途仍開墾種了菜,那個“沒有怎麼用這塊地”的臺大的抱負,難道不是揹負各方覬覦的壓力,抱著把土地還給山林的願望,為全民代管這片台灣的森林。不管怎麼爭奪,如果人可以好好生活、土地可以被妥善照顧就好了。

請先試著理性且平靜下來聽聽不同、對立的聲音,多比對各方資料說法,再來做判斷和選擇。在這篇文章中很令人失望的只有單方面的立場和聲音,以及擷取另一方薄弱的說法,或加以曲解,是讓我對這個撰稿人及苦勞網很失望的地方。所謂弱勢就恆弱?盃請取勝?強恆強?是非對錯是你說了對,還是我說了對?那個基準在哪?價值在哪?世代正義在哪?是站在全民利益的立場,還是個人短期利益的立場?在發洩情緒之餘,或者回歸理性,才能真的開始對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