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孫窮理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12/11)審議《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但由於目前多達16案在委員會中討論,委員間意見分歧尚難達成共識,要到最終定案恐怕還有得等。而台灣移工聯盟則趕在會議開始前,聚集在立法院前抗議,批評政院版草案內容形同具文,涵蓋範圍太少、只是殘補,並預告本週日(12/15)的第六屆移工遊行將從前五屆以移工休假為主軸,上升到對長期照顧政策提出主張,讓今年的移工遊行不再「炒冷飯」。
衛福部統計,目前全台失能人口約為70萬人,而根據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的計算,其中有大約45萬5千人是由家人自行照顧(65%)、由移工照顧者約20萬人(28%)、在照顧機構中照顧者約2萬8千人(4%);而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僅佔了其餘剩下的3%。
然而,目前政院版的《長照法》草案內容主要僅針對現有長照機構的認定、設置管理與盤點,也就是針對目前負擔的那3%的範圍做進一步規範,至於家戶各別聘雇照顧人力的,無論是家庭照顧者或者外籍移工的人力,皆未被納入。除此之外,草案當中甚至明定「個人看護者」除接受指定訓練者外,通通不在法規適用範圍內,等於變向替制度開了後門。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理事長吳靜如表示,現在實際承擔照顧工作的照顧工作者及移工,普遍面臨24小時在家中待命、超時工作、缺乏喘息服務的處境,而移工更是不受勞基法保障,根本無法休假。她強調,當制度讓家庭照顧者或者移工來承擔,就是國家把自己提供照顧的責任往家戶推,讓家戶自己來處理,無論是家人間的無償照顧、或者去購買血汗移工人力,「政院版的草案維持『個人看護者』,就是讓現行不正當的血汗照顧實況給就地合法化」。
本月中,TIWA曾舉辦針對長照制度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系列研討,出席的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陳正芬在會中表示,我國從1992年起引進家務移工時主要是作為「短期策略」的政策思考,移工是被當成主要照顧人力之外的補充作用;但是目前照顧實況的發展,從移工的需求與人數逐年升高,顯示移工已經對長照服務產生替代效果。
簡言之,真要建立長照服務,就必須面對現實上照顧的配置是有93%都是在家戶內自行處理(家人或外籍移工照顧),然後設法將這些需求移轉到使用制度化的長照服務。然而,假使在「長照服務」以外,總是有更便宜、更廉價的選擇,例如政府仍然開放各別家戶聘僱血汗移工、允許這樣的聘僱模式跟管道,各別家戶基於經濟上的誘因,就會去購買外籍移工的勞力作為照顧人力。
目前,由家總、婦女新知、TIWA等團體所組成的長期照護監督聯盟(長督盟),也透過立法委員林淑芬提出民間版的《長照法》草案,與政院版之重大差異就在於將法案的各項規定皆「不得排除外籍長照人員」。並且明定了個別家戶聘雇的九年落日條款,未來逐步將外籍移工等個別看護者,整合進長照服務機構統一聘雇。
長照整合移工 民間有「異」見
相較於長督盟,由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殘障聯盟等社福團體所組成的長期照顧推動聯盟(長推盟)目前則透過立委陳節如提出了《長照法》的另一套草案版本,在這個版本中有關移工的部分,較偏重著墨在照顧品質方面。老盟秘書長吳玉琴舉例,勞力輸出國必須在把人送來之前就做好語言檢定,「否則語言都不通,對被照顧的老人很不公平」;另外,草案當中規定所有照顧人力(包含外籍移工)都必須每年接受20小時的在職訓練,以確保照顧品質。
至於取消個別家戶聘雇,整合由機構聘雇的主張,吳玉琴說,長推盟目前還是建議採雙軌制(亦即維持現有家護聘雇,再同時推動長照服務);她說移工團體的主張只是把問題給外部化,丟給機構處理,「如果移工由機構聘雇,就有勞基法規範,現在的居家服務機構根本無法負擔這個成本,況且,外勞逃跑的話怎麼辦?」
吳玉琴說,保障外籍移工勞動權利的方式,應該由兩個方面著手:第一、是推動《長照保險法》,只要有買長照保險,政府可以提供勞務,白天由政府的長照人力來照顧,晚上再交給移工,這樣移工就可以有休息的時間,她批評「政府推動長照保險太過消極,直到現在都還沒有正式版本送出來」;第二、則是《家事服務法》納入移工。
然而,吳靜如認為,現在許多老人照顧機構都已經是營利機構,況且長照通過後還有政府補助,「如果要建立長期的社福就該在制度上解決,怎麼會有機構無法負擔的問題?」她認為,長推盟的草案就跟政院版一樣,都保留了家戶各別聘雇的個人看護者,「只要保留這個選項,現狀就是大家都去買最廉價的血汗移工,根本沒有誘因去使用長照,移工還是無法喘息」。
此外她也批評,過去當移工團體要求將《家事服務法》納入移工,就遭社福團體抵制,認為納入移工會妨礙長照的建立;現在當移工團體要推長照時,社福團體又改口《家事服務法》才能保障移工,「這樣根本是不願意面對問題。」
2005、2006年《家事服務法》之討論
- 2005/11/10 苦勞報導〈弱弱相殘為家事服務法的阻力?〉
- 2006/10/08 苦勞評論〈弱弱相殘何時了? 〉
- 2006/11/25 苦勞報導〈家事外勞納入勞動法令保障 殘障團體抵制〉
- 2006/12/14 苦勞報導〈推動家事服務法?別傻了,連公聽會都辦不成!〉
- 2003/12/30 苦勞報導〈史上第一次 1228外勞遊行 熱情燃燒凱達格蘭大道〉
- 2005/12/13 苦勞報導〈不畏寒雨 外勞走上街頭「反奴役、爭人權」
- 2007/12/10 苦勞報導〈千餘移工上街頭 呼喊「我要休假」〉
- 2009/12/13 苦勞報導〈沒休假、沒勞基法 移工上街 爭取休假權〉
- 2011/12/11 苦勞報導〈WHERE IS MY DAY OFF!? 家務移工東區「血拼」休假權〉
歷年移工遊行
回應
Re: 要長照才有休假 2013移工遊行 訴求照顧體制
為何這項法案 不乾脆使它變成 強制性的全民保險
每個月對 全中華民國國民 徵收(300~500)
成立 長期照護局 聘請 社工 或是 護理 相關人員 給予考核 並開立 薪資條件
多一份力量幫忙支援 眼下即將快破產的的全民健保險 和 社工局(團體)
不管你我總有一天都會用的到,當你的孩子在外面辛苦打拼加班到深夜
這時..誰又能在你身邊陪著你呢?
Re: 要長照才有休假 2013移工遊行 訴求照顧體制
接續....
做個假設:為何不限制40歲以上失業人口(或是單親婦女)
這些人尚需工作至65歲才能退休,這段時間!倘若找不到工作?
不也是浪費國民人力資源嘛?
倘若這部分的空閒人力,可以大量運用在這塊
65歲以上至85歲等需要受到照護老年人,更可以得到合理的幫助,
時薪200*22天*8小時
把外勞福利與國內就業率提高一舉兩得。
Re: 要長照才有休假 2013移工遊行 訴求照顧體制
上面訪客的回應要全民買單,並且要支援眼下即將快破產的的全民健保險和社工局。
這個論點是來自於那裡,怎麼都看不懂?
第二段的假設就更搞笑了,要40歲以上的人口去長照,真的是網路上要怎麼發言都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