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產權要保留 普安堂讓步遭拒
私產爭議官袖手 三日後執行拆除

2013/12/16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今天(12/16)上午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普安堂拆除,由於昨天文化部緊急發文,希望暫緩執行,現場法院執行官柯志龍要求新莊慈祐宮與普安堂進行最後協商,在警力環伺下,普安堂願意退讓承租土地、承認判決結果,但不為慈祐宮所接受,以至談判破裂,柯志龍宣佈依照強制執行命令執行,但給予普安堂三天搬移物品的時間。就在一切談妥之後,慈祐宮欲拆山門外的牌碑,引發聲援者不滿,爬上牌碑與警方發生衝突,後遭警方抬離。

普安堂就山門外的封鎖線,新北市土城分局早在執行拆除前兩天就對整個媽祖田封山,阻擋聲援者進入,這幾天,不知擋掉了多少人。(攝影:孫窮理)由於文化部的函文,法院推遲了執行時間,不過一早普安堂、居民與聲援者還是在內山門前召開記者會,等待法院的到來。(攝影:孫窮理)執行官柯志龍(左一戴眼鏡者)主持雙方的談判,慈祐宮方面,由前新莊市長、新北市議員黃林玲玲(左二,托腮者)親自壓陣,普安堂李榮台(右二)、李長俊(右三)試圖提出願意承租等退讓的條件,但是遭到拒絕。(攝影:孫窮理)

昨天文化部發出的公文,主要是呼籲法院暫緩強制執行,給予主管機關介入協調的時間,一早新北市文化局長林寬裕與新聞局長林介佑也趕到現場,表達希望發院緩拆、讓雙方協調的態度,不過柯志龍認為,這個案子的強制執行已經延展過兩次,依法沒有再暫緩的空間,因此要求今天一定要有結果,於是主持雙方再度展開協商。在警方的包圍下,經過緊急討論,普安堂方面願意讓步,提出「願意與慈祐宮簽訂租約、尊重法院判決」,也就是放棄在土地所有權上的爭執,不過希望「市政府文化局介入協調租約、使古蹟得以永續保存」的訴求。

慈祐宮方面由現年72歲的新莊市前市長黃林玲玲親自壓陣,慈祐宮主委陳圓光與律師劉志忠及多名管理委員會委員戴著黃色安全帽、身著背心參與協調,對於普安堂提出的條件,劉志忠表示「慈祐宮不願意跟普安堂簽租約,我們根本沒有帶租約來」,他批評普安堂掛布條、在媒體上中傷慈祐宮,而對普安堂「使古蹟永續保存」的訴求,他說「哪有什麼是永續的?這種條款,都是妨礙所有權人行使權利」,慈祐宮不同意普安堂提出的退讓條件,認為普安堂沒有善意、雙方已無信任基礎,談判破局,柯志龍見協調未成,於是宣佈依令執行,只是給普安堂三天搬遷物品的時間。

一開始就不打算簽租約,慈祐宮今天帶著大批管理委員,另外還有一百多名群眾在山下等候,大軍壓境,慈佑宮分批控告媽祖田居民,纏訟7、8年,普安堂敗訴確定、進入執行程序也已經3年多,陳圓光說,普安堂拿去打官司光保證金就可以跟慈祐宮租地租二十幾年,但就是不肯簽租約,他說,在媽祖田,總共73戶,已經有72戶與慈祐宮簽了租約,就是普安堂不肯簽,現在要簽為時已晚。

新北市文化局局長林寬裕則始終強調,這個案件是「私人產權糾紛」,文化單位只是希望雙方協調,就租約達成共識,強調不便介入,不但如此,文化局對其職權內,普安堂文化資產的指定,也是以加上「需所有權人慈祐宮同意」這樣的條件處理,等於將指定文資的權力放手給慈佑宮,在今天的協調會裡,慈祐宮連租約都不肯跟普安堂簽了,更何況是同意文資的指定,在這種情形下,普安堂無法完成文資的指定,並不是因為沒有保存價值,而完全是因為「慈祐宮同意」這個不可能實現的條件,普安堂對於文化局介入保存的期待也完全落空。

柯志龍裁示,依照昨天文化部指出「有文資價值可能性」的幾個部分:外山門、石砌階梯、舊堂磚牆正身壁體、山壁石刻仍舊暫緩執行,但其他部分,包括普安堂現供奉地藏王菩薩、觀音...的新堂,以及倉庫、禪修房等則將予以拆除。普安堂要求給予幾天搬遷物品的時間,經過協調之後,最晚的時間到本週四(12/19)中午。議定之後,雙方簽約,普安堂李榮台將矛頭指向新北市長朱立倫,她說,在朱立倫任內,任憑兩間廟爭執,最後讓慈佑宮來把普安堂拆掉,她指出這段時間普安堂在文資審議與寺廟登記上所受到的委屈,由於官方的不積極,才導致今天的結果,不過,李榮台表現出不放棄的態度,她強調「我一定會再回來」。

這時,支持群眾已經悲憤不已,不過慈祐宮方面對於沒有辦法在今天實際拆除也覺得不滿,被文化部點名的地方不能拆、有人住、有放東西的地方,3天後才能拆,陳圓光於是協調到外山門外去拆刻有普安堂捐款者的碑牌,施工拆除的人頭戴工作安全帽、身穿「新莊慈祐宮」的背心,拿起電動鎚鑽動起手來,這一幅「慈祐宮拆普安堂」的畫面,對外界立威、對慈祐宮內部交代的象徵意味十足。

就在拆除到一半的時候,部份普安堂聲援者繞過山坡,爬到碑牌的上面,與警方發聲拉扯,由於碑牌的立柱已被破壞,拉扯之際險象環生,不過最後群眾都被架上警備車,送往捷運永寧站「野放」,曾經由於文化部函文而燃起一絲暫緩拆除希望的普安堂,終究在慈祐宮的強勢與官方的袖手之下,走入了歷史。

普安堂保留失敗,但又沒有實際上「擋拆」的衝突,聲援群眾仍手勾手在台階前坐下。(攝影:孫窮理)聲援群眾輪流發表談話,說到激動處,忍不住痛哭。(攝影:孫窮理)大勢底定,慈祐宮人員立即進入,進行測量、劃定界址等工作。(攝影:孫窮理)身穿「新莊慈祐宮(媽祖宮)」背心,刻意留下這一幅「慈祐宮拆普安堂」的畫面。(攝影:孫窮理)聲援者爬上碑牌,企圖阻止慈祐宮拆除的動作,要求「今天不要拆」。(攝影:孫窮理)聲援者遭抬離。(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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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如果他們懂得尊重,就不會有如此卑劣行徑了,不是嗎?

所有權人講話,其他人滾蛋。

斷裂歷史下的普安堂

徐世榮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土城普安堂與新莊慈佑宮的廟產爭議近日白熱化,在法院判決確定慈佑宮擁有普安堂土地所有權下,慈佑宮決議拆除普安堂,其所給予的最後期限今日到期,拆除人員及大批警力恐會再度進入,將普安堂拆除殆盡,消滅臺灣難得一見、超過二百多年的土地珍貴歷史。相對地,支持普安堂人士則是連夜於文化部前絕食抗議,表現護衛的決心。筆者以為普安堂留或不留,其實緊密聯結著過往二、三百年的土地制度史,盼政府及社會各界能夠由此角度再予審視。

難以想像的,普安堂土地爭議竟然可以回溯自清乾隆43年(1778年),當時為臺灣開發的興盛時期。惟清領初期,為避免民番爭地引發社會衝突,康熙年間「戶部則例」規定:「臺灣奸民私瞨熟番埔地者,依盜耕本律問擬;於生番界內私墾者,依越度關塞問擬,田仍歸番。」朝廷嚴格禁止民番進行土地租佃及買賣,惟私下交易卻是甚為盛行,禁不盛禁。一直到了雍正2年(1724年)才准許民番進行租佃,朝廷覆准「福建臺灣各番鹿場閒曠地方可以墾種者令地方官曉諭聽各番租與民人耕種。」因此,漢人取得土地的方法時常是以租佃方式進行,即表面上是番產,但實際上土地卻是由漢佃掌控。

當時許多開墾模式是由地方有力人士成立墾號,進行武力開墾;但實際上卻也有許多土地已經為漢人冒險開墾完成,開墾者欲取得實際土地權利,卻又缺乏管道與人際關係,因此才託請那些與地方官熟悉的墾號(包含宮廟)代為陳報,以墾號為業主,實際開墾及掌控者則為田主,業主僅是代為繳稅,表面上似擁有土地產權,但實際上卻非如此。因此,清領時期最重要的土地制度乃是「番產漢佃」及「一田二主」,番及墾號表面上雖為業主(或稱大租戶),其實漢佃及田主(或稱小租戶)才是真正的土地所有者。

由於許多業主空有頭銜,卻無力繳稅,劉銘傳因此提出清賦政策,欲改變這樣的權利關係,把田主轉變為真正的業主,直接由他們來繳稅。在他所提清賦奏章內云:「…如某處有田若干可墾,先由墾首遞稟包墾,然後分給墾戶,墾首不費一錢,僅遞一稟,墾熟之後,每年抽租一成,名曰大租。」此係當年北部招佃開墾的一般情形,劉銘傳以此為理由,主張佃戶應該才是真正的業主。惟後來面臨了許多的阻力,才不得不妥協為「減四留六」政策。大租權的廢除則是要等到日治時期(1904年)才得以完成,惟對於祭祀公業、廟宇或神明會等仍然局部保留,沒有完全消滅,司法相關判決仍會尊重舊有慣習。

國民政府遷臺之後,土地登記制度改變,採絕對登記主義,土地法第43條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民國36年政府進行土地總登記,以登記簿上名義人為土地所有權人,這使得大租權得以復活,並成為實質百分之百的土地所有權人,原先的小租戶及田主的權益至此是完全地被忽視。

由於歷史的斷裂,各朝實施不一樣的土地制度,這恐是造成普安堂土地產權陷入困局的主要原因,而這種困境是現代法律所無法予以解決的。為今之道,除了由歷史古蹟文物保存來看待普安堂之外,這一段跨越四個世紀的土地制度史也非常值得予以重新審視。盼請政府能夠慎重,重啟這段土地歷史的探索,讓普安堂能夠與過往聯結,由此來做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