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月光遭停工乙事 資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不得轉嫁給正職勞工或派遣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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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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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高雄K7廠排放強酸含鎳污水案,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經過十多天的稽查,12月20日下午終於決定要求日月光K7廠將產生污水的晶圓製程局部停工,對此,我們提出以下聲明:

第一、員工薪資照領且不得變相減薪

日月光高雄K7廠局部停工約影響1,906名製造晶圓的勞工,依照勞委會的看法,至少在停工原因可歸責於雇主的情形下,雇主應照給停工期間的薪資(勞委(83)勞動(2)35290號函釋第1項第1款參照)。這次停工起因於日月光偷排廢水、違反環保法規以致遭行政機關處罰,當然可歸責日月光資方,因此應照給薪資。據報導,日月光資方表示停工期間「薪資照發」,這本是資方應盡的義務,不值得特別稱許。勞工反而要追問:資方說的「薪資照發」會不會扣掉各種名目款項(如津貼、獎金)後只給底薪呢?事實上,不論何種名目,「薪資」就是勞工在正常生產情形下所能領取的一切報酬總額。受停工影響的勞工應要求資方照發過去正常生產情形下的薪資,若有絲毫減少,就是變相減薪,而有違「薪資照發」的承諾。

第二、全體勞工共同捍衛派遣勞工權益

再者,目前仍未聞日月光派遣勞工涵蓋於「薪資照發」的承諾之下,似乎只有正職勞工才關日月光的事,而派遣勞工只是用完即丟的免洗餐具!但我們認為,日月光的正職勞工除了爭取自己的權益外,也應挺身捍衛派遣勞工的權益,不讓派遣勞工在停工期間的薪資權益受到任何侵害。

個別勞工面對雇主時總是居於弱勢,團結才是勞工最強大、最有效的武器,而資方運用同工不同酬的手段分化勞工,不僅違反同工同酬的普世人權價值,更使勞工陷於惡性競爭、互相敵視、不能團結:正職勞工擔憂派遣勞工搶走自己的飯碗,容易滋生對派遣勞工的敵意,為了免於失業也更容易屈從資方的壓榨;派遣勞工做同樣工作、付出同樣努力卻不能被公平對待,容易滋生對正職勞工的反感,為了晉升正職也更容易配合資方的需索。資方光憑勞勞比賤就可發財致富,它何必多花錢讓勞工享有更好的待遇?工資水平怎麼可能提升?勞工生活如何能夠改善?說穿了,資方在勞工之間操弄分化才是造成勞動條件「沒有最差,只有更差」的元凶。正職勞工和派遣勞工都是勞工,不但不應互相敵視,反而應該聯合打擊共同敵人—-雇主!正職勞工和派遣勞工是命運共同體,正職勞工必須介入保護並改善派遣勞工的勞動條件,自己的薪資和福利水平才不至於向下沈淪,才有希望向上提升。勞工應不分性別、不分本勞外勞、不分正職派遣或工讀,為了全體勞工的權益,團結共抗資方的分化與剝削,阻止資方以同工不同酬的手段宰割勞工

日月光工會在這次停工事件中順從資方的分化,將派遣勞工歸為「非我族類」,聲稱「派遣工屬於公司與派遣公司之間的商務契約,不在工會保障範圍,無法獲得和正職員工相同的權利」,這樣的工會無疑是在弱勢的派遣勞工受欺凌時袖手旁觀,將來工會會員面臨資方分化打壓時,這個工會難保不會一樣怯懦。我們呼籲日月光的正職勞工和派遣勞工團結起來,要求工會積極保護公司中弱勢的派遣勞工,將派遣勞工納為工會會員,使日月光全體勞工不分正職派遣同受工會保護

第三、勞工與環保同一戰線

除了日月光之外,全台各地亦有多家製造業工廠因違反環保法規而遭停工,類似事件未來恐怕還會發生,也一定會影響許多勞工的工作權。然而,違法企業本應受罰,但違反環保法規的企業被政府勒令停工後,往往以此為藉口對勞工減薪、實施無薪假甚至資遣解僱,這種做法顯示資方不僅不思改過,還企圖以違法侵害勞工工作權的方式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工,並拿勞工生計要脅政府。勞工要識破資方的惡劣手法,不要淪為資方的工具、犧牲品。

工會應代表勞方向資方討公道,而非甘為資方犬馬,替無良企業求情,這樣的工會將使自己與社會公益對立,使自己的會員失去社會大眾同情,並非保障勞工權益的正道。勞工力挺環保,博得社會大眾支持,讓資方面對龐大社會壓力,才是勞工工作權最有力的保障。因此我們認為,面臨停工的工會除了要求資方不得減薪、放無薪假和資遣,更應團結全廠勞工督促資方改善生產過程,檢視工廠的環保措施是否符合法規,展現勞工的環保意識,爭取社會大眾支持。勞工與環保同一戰線,將能贏得社會大眾支持保障勞工的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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