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助理身分爭議 教部將釐清

2014/01/12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學生兼任助理的身分歸屬引發討論,學校和學生各執其詞,主因在於師生對學習和僱傭認知差異,期間的模糊地帶仍需規範釐清。

過去大學生或研究生在大學內擔任計畫案臨時工和工讀生、兼任助理、教學助理屢見不鮮。台大學生因校方近幾年調整教學助理薪資、研究生助學金等措施,認為勞動權益受影響,率先組成以學生為主體的工會,也讓擔任兼任助理等學生的身分歸屬問題受重視。

為認定兼任教學與研究助理、計畫臨時工等是否和校方有勞雇關係,台大工會曾向勞委會提出訴願,勞委會裁定有受僱關係。之後台大再提起行政訴訟,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也讓許多學生助理大為振奮。

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認為,從勞委會訴願到行政法院判決,都已承認研究生助理的勞工地位;而僱傭和學習並不互斥,歐美國家研究生一週約工作10到20小時,台灣卻常高達30到50小時,要求確立僱傭關係只是要確保學生擁有最低限度的勞動保障。

但對學校來說,首當其衝的就是財務問題。成功大學校長黃煌煇說,大學提供學生計畫參與和工讀機會,多半是基於補助獎勵,存在教育和學習的意義,不宜以一般勞雇關係解釋;若將學生助理都視為勞工,每年投保支出對校方財務更是雪上加霜。

政治大學校長吳思華更憂心指出,若學生兼任助理可視同勞工、參加勞保,可能影響師生間的信任與倫理關係,而大學在財務負擔考量下,為減少支出,也可能減少兼任助理等的人數,可能導致只剩一半學生有工作。

台灣大學校長楊泮池則認為,應先釐清是助學或僱傭的狀況,若有對價關係,就應給予相當的權益保障,但仍需教育部進一步明確界定。

介於學生和校方間的勞委會和教育部也很兩難。勞委會說,各行各業都有不同文化,到各校訪查和了解時,發現師生認知差異大,不同學校、學院,甚至不同老師對待助理的方式都不同,但處理雙方爭議時,並不因學生身分而受影響,然而如何釐清,仍需跨部會共同研商。

為根本解決學生助理問題,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已邀勞委會、國科會、衛福部成立工作小組,盼3個月內訂出通案的認定原則,提供各大學參考。

學生助理議題發酵,讓過去師生合作互動的灰色地帶浮上檯面。許多教師也許是為學生好,提供學習機會,但不可諱言有教師把學生當廉價勞工使用,趁此機會全面檢視,也許會有短暫衝擊,但長遠來看,未必不是好事,如何釐清學習和僱傭的模糊地帶,靜待3個月後分曉。10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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