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喝酒≠幹
給女人自在飲酒與安全回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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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5

有人說,女性喝醉就是「不檢點」,被性侵就是「活該」?!

到底,台灣可不可以給女人自在飲酒與安全回家的權利?

近來「撿屍」所引起的酒後性侵案件頻傳,男、女在夜店把酒狂歡後,時常可見男生乘機把喝醉的女生「撿」回去「性侵」的新聞。這股邪風,在網路引發熱烈討論,甚至有網友發展「撿屍步驟」教戰手冊, 誇張行徑令人咋舌。

勵馨基金會委託中山大學民意與市場調查中心進行「民眾對女性飲酒與夜店提供女性友善服務與措施之態度」問卷調查,發現社會對女性喝酒充滿了迷思,一般民眾也認為,台灣的夜店環境對女性不友善,也不利於女性人身安全。台灣極需要推動「性別友善夜店文化」。

對於這種種被扭曲的價值觀,勵馨大聲疾呼:「女人喝酒不等於可以性侵!給女人自在飲酒與安全回家的權利」。

時間:2014年3月7日(週五)下午2:30-3:00 地點:勵馨基金會總會V-Shop〈新北市新店區順安街2-1號1樓,捷運大坪林站4號出口,華泰銀行旁巷子〉

主題: 
活動日期: 
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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