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要升格,權利要起飛!
籲縣政府比照雙北市提出有益人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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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1

時間:103年3月12日上午9點30分 地點:桃園縣政府大門前廣場(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103年2月初,台北市政府宣佈將臨時雇員的基本薪資調漲至133元/每小時,引起台中市政府的跟進。新北市政府隨後提出產檢假及陪產檢假等相關措施,台北市政府除表示肯定,並期待北基桃能夠共同研議推動。然而,即將擠身六都的桃園市長吳志揚,對於公務機關和校園中的低薪一族是否有改革的決心?

除了勞動條件提升的議題外,桃園縣政府應加強和工會合作監督工廠勞工安全衛生以及RCA工廠汙染、工殤案後續問題,在此準直轄市期間,更應儘速提升縣內公民基本權益,包括居住權、財產權、環境權等的維護;並應尊重在地歷史文化、推行實質民主,落實資訊公開、決策透明、公民參與的民主機制,以與年底改選後的六都無縫接軌。桃園各民間團體將會持續監督並鄭重呼籲桃園縣政府務必以具體政策和作為回應民間的訴求。

行動訴求:

1. 呼籲桃園縣政府提升臨時雇員薪資至133元/每小時並實施產檢假、陪產檢假及延長產假日數之勞工福利政策。

2. 呼籲桃園縣政府提升校園內廚工、工友、警衛、特教助理員、鐘點代課教師的勞動條件。

3. 呼籲桃園縣政府進行勞動檢查時,應邀勞工團體參與,縣內企業有使用化學物質者,應全面通報,並副知工會。

4. 呼籲桃園縣政府禁止RCA廠區再開發,並於RCA廠址設立及。

5. 呼籲桃園縣政府提升縣內公民基本權益,包括居住權、財產權、環境權等的維護,落實「【還我有餘的溪流】承諾」、護衛「老樹、老房、澡礁」,對於重大建設的開發應加強落實資訊公開、決策透明、公民參與機制。

共同主辦單位: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桃園在地聯盟……(持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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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低薪一族薪資一覽表] 公務機關內臨時雇員薪資:現按照基本工資計算,時薪115元,月薪19047元。

鐘點代課教師:以授課時數計薪,按「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國小每小時260元,以每週16節至20節課計算,月薪最多僅16640至20800之間。國中每小時360元,以每週12節至16節課計算,月薪最多僅17280元至23040元之間。按教育部規定「本基準支給鐘點費所需經費,除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外,應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各該預算科目項下支應,不得向中央政府申請補助。」

廚工:分月薪及部分工時兩種。月薪待遇僅有最低工資新台幣19,047元。部份工時如以每日4小時、每月20個工作日計算,月薪僅有9200元。至於請假、休假、...等權益,就甭提了!

校園警衛(保全):月薪待遇僅有最低工資新台幣19,047元。當然,請假、休假、...等權益,因為人力不足等同是被壓榨!

特教助理員:【全日】陪同特殊生就學,照顧及協助特殊生上學時之需要,至少應為日薪,但卻以每日8小時,【時薪】120元計薪,若以每月二十個工作天計,月薪僅有19200元。101年起被認定為「時薪約僱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所以取消年終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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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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