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的檢疫隔離與道德重整:
從列管體制看愛滋修法草案

2014/04/16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責任主編:王顥中

疾病管制署(CDC)月初發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消息,其重點有三:(一)非本國籍感染者出入境解禁;(二)確診兩年內的愛滋醫療費用由公務支出,之後則回歸健保部分負擔;(三)醫療情境中的強制篩檢。CDC的新聞稿說,此次修法「與國際人權趨勢接軌」,不但「符合我國人權立國之精神」,且「切合愛滋防治的需要」。消息一出旋即引發民間愛滋工作者與法律學者批評。論者肯定愛滋境管制解禁這遲來的正義,也贊同愛滋醫療費用回歸健保的大方向,但不解也不滿為何時間點設定為兩年。此外,感染者因拒絕治療、定期檢查、檢驗而需強制「講習」、「輔導」的懲罰性規定,以及因醫療必要性或急迫性進行的強制篩檢,更招致罔顧人權的非難。然而,我認為這些以普世人權為底氣的初步回應固然有理,但卻見樹不見林,無助於貼切掌握在地愛滋壓迫生成的特殊性。

如果我們從2007年該法大翻修所造就的新式醫療監管體制──即愛滋個案管理師計畫──來看,不難嗅出當局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我認為這次修法和上回一樣,又是以「愛滋人權」的普世光環來掩飾列管體制的擴張。

愛滋個管的偏差隔離機制

「愛滋個案管理師計畫」的前身叫做「愛滋病毒感染者行為治療醫療給付試辦計畫」(「行為治療」大概不好聽,新名比較親切)。2004年農安街轟趴和同時期藥癮人口的遽增引發了公衛危機,CDC(當時為疾病管制局)於是引介了這套結合了「陽性預防」(預防感染者再傳染給人的措施)的照護制度來加強對偏差感染人口的監管,以個別化的諮商輔導追蹤,養成個案自我照顧和防疫責任(如落實保險套唯一的安全性行為、使用清潔針頭等),而個管師也需定期向CDC回報監測行為與治療進展。正如三軍總醫院愛滋個管師陳伶雅在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說愛,一五一十〉短片中自嘲的,她是被派來「窺探你(病患)性生活的一個怪阿姨」。

這套監、護制度因為加入個管計畫需得到病患同意而大幅增加了它的正當性。就某個層面來說,它類似歷史中的殖民醫療,透過治療照護救助來籠絡被殖民者的心,方便統治者進行文明教化的支配。重要的是,它成了本地愛滋醫療公衛研究現成的田野和實驗場域,研究者帶著對性和用藥深刻的成見與預設立場,從病患上抽取知識,然後進行隨機分配對照實驗,產生「干預即有效」、自圓其說的研究結果,而循證醫學當道下的「鐵證」又為政策提供了正當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這套醫療治理中有個叫「穩定個案」的範疇,即「個管滿兩年,個案穩定就醫、具有良好的服藥順從性、未重複感染性病或兩年內未吸食或注射毒品」者。當局把確診前兩年稱之為「醫療轉銜期」,服藥兩年「穩定」後則稱為「治療維持期」。「醫療轉銜期」或許可以直白地說,是感染者行為治療的道德檢疫期,而目前草案中的強制「講習」、「輔導」等懲罰性規定,無異變相強迫感染者加入個管。事實上,現在使用二線藥物的病患已被迫加入,而CDC的願景是把所有感染人口、甚至高風險群MSM(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男男間性行為)者都全面納入醫療個管。當局現積極以全球「治療作為預防」為主要防治方針,擴大匿篩(全台遍地開花的同志健康中心、「WE-CHECK」揪團贈獎篩檢)以及強制篩檢範圍(包括修法草案中的「opt out」制,即病人若沒有不同意則進行愛滋篩檢),灑下大網找出感染者,用一行多的同意書慫恿他們加入醫療個管(這可是「提升生活品質」、提供「全人照護」的德政啊),並降低服藥門檻盡早讓他們吃藥,以防疫費用進行為期兩年的行為矯治與道德重整。

責任個體化的道德重整

值得注意的是,「治療做為預防」意味著抗病毒療法的成功(病毒量維持測不到)與否,不只是感染者自身健康福祉而已,更關乎公衛所要保衛的「一般大眾」,因而更強加了個別感染者的防治責任。然而抗病毒療法有強大且長期的副作用,調適狀況因人而異,但是在目前「朝零邁進」(零感染、零死亡、零歧視)防治大旗下,造成服藥困難的多重交互作用因素(個人因素、社經位置,以及列管體制下形構的愛滋污名)卻在這新的責任框架下被化約為個人道德瑕疵:「不乖乖吃藥的人」因而不僅被指責為浪費國家資源,同時也被視為有散播抗藥性病毒之虞、造成防治困難,成為所謂「防治漏洞」。不過,就算你服藥順從、病毒量測不到而無感染力,如果你不上進、不跟陽光「帕斯堤」馬修看齊(人家可是通過醫療道德檢疫和NGO認證才當上「快樂生命大使」的喔),而繼續沈迷於和其他感染者搞BBES,小心步上那位馮姓老師後塵,成了連NGO都不想沾上邊的人渣,那可真的是自作孽、不可活。馮案判決根據的正是醫療個管專家對交叉感染風險的證詞,然而交叉感染在國際醫界尚無定論[1]。我們很難想像一個號稱以病人為中心的照護制度竟成國家殺雞儆猴的幫兇,而既荒謬又悲哀的是,此案還有可能導致本地間感染者間互告!愛滋人權喊得滿天價響,感染者污名卻更重了。

CDC怕淪為國際笑柄而被迫把愛滋境管取消,但境內管制的隔離邏輯卻仍強力運作。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醫師曾把「愛滋個案管理師計畫」稱為「慢性病的隔離政策」,乍聽之下非常矛盾(B型肝炎、糖尿病患何需隔離對待?),不過其實非常貼切,因為它就是個以時序生命政治來檢疫(有無性病、用藥)並區隔好、壞感染者的機制,而其溫馨規訓更阻斷了被監護者對愛滋污名的反思。這是為什麼檢疫合格的「帕斯堤」在碰上「心碎媽媽」事件時,必得極力和污名切割,好維護他更生後獲得的新正常地位。如果愛滋運動者與民間組織無法正視這套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新道德威權,那麼就在「切合防治需要」養大的愛滋個管產業裡,繼續關懷倡權、鞏固體制現狀吧!

【註釋】
[1] 關於馮姓教師案,可參考「2012十大違反性權事件記者會發言稿」;以及2014年性權論壇的發言「愛滋人權下的性隔離」。[back]
建議標籤: 

黃道明

英國薩克斯大學媒體研究博士,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成員。著有"Queer Politics and Sexual Modernity in Taiwan"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1),其中譯版《酷兒政治與台灣現代「性」》(2012)由遠流出版社出版。長年從事愛滋文化研究,編有《愛滋治理與在地行動》(2012)、《愛滋防治、法律與愉悅的政治》(2014)、《當慾望碰上公衛:愛滋防治的解放政治》(2016)(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叢書)。目前從事田啟元劇場的文化研究。

臉書討論